鮮花堆滿商場五樓角落,便利貼上媽媽的字跡在顫抖:“游戲結束要回家吃飯”。他再也沒能走出這場真人游戲。
7月16日下午3點42分,廣東陽江銅鑼灣商場五樓,18歲的小梁在真人CS激戰中敏捷后撤。隊友在耳機里高喊“往后拉!”,他順勢靠向一面印著“安全出口”的墻體。
三秒鐘后,廣告布突然撕裂,他從16.8米高空直墜二樓平臺,頭部著地。
這個剛結束高考、即將升入高三的少年,經三小時搶救仍因顱腦損傷離世。他物理筆記最后一頁的“自由落體加速度9.8m/s2”公式,以最殘酷的方式獲得驗證。
致命設計,游戲場變死亡陷阱
事發的“鐳戰前線”場館隱藏著系統性安全潰敗。為營造“城市巷戰”氛圍,商家將四面實體墻拆至1米高,上部改用木糠板和噴繪廣告布遮擋**——這些布僅用訂書釘固定,承重不足20公斤。
更令人心驚的是視覺欺騙:廣告布印著與實體墻相同的圖案,在昏暗燈光與干冰霧氣中(能見度不足3米),玩家根本無從分辨虛實。
男孩姑姑現場查看時痛斥:“沒有護欄,沒有警示標志,這就是殺人陷阱!” 而場館“安全告知”僅是入場前播放的90秒動畫,風險提示時長不足8秒。
場地隱患遠不止于此:五樓邊緣僅設1米矮墻,應急通道被道具堵塞,急救箱藥品過期半年。安全員由無證兼職大學生擔任,監控存在大量盲區。這場悲劇幾乎是被預先鋪設的軌道。
誰該為生命缺口買單?
事故后,一條斷裂的責任鏈浮出水面。涉事商家連夜清空場館,負責人電話永久關機。商場物業辯稱“僅出租場地”,卻無法解釋為何允許商家以“服裝零售”資質經營高危娛樂項目。
法律視角下,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教授梁利波指出:根據《民法典》第1198條,商家需承擔70%-80%主責。其用廣告布替代實體防護墻,已構成重大過失。
商場物業因監控盲區及未履行安全巡查義務,需承擔10%-20%補充責任。若證實商家明知危險仍營業,可能涉重大責任事故罪。
賠償計算更顯荒誕。按廣東標準,死亡賠償金約96萬,總額預計113-118萬。但商家注冊資本僅10萬元,家屬至今連6000元醫療費都未獲支付。
行業瘡疤,43%場館在用“殺人道具”
小梁的死亡撕開了沉浸式娛樂業的安全潰爛。2024年全國排查顯示,43%的真人CS場館用廣告布、泡沫板充當墻體,用鐵鏈替代防護欄。這些“道具”成為奪命兇器。
監管空白助長了風險。真人CS未被納入特種行業管理,安全標準散見于《體育場所開放條件》等文件,缺乏針對性條款。陽江市文旅局披露,全市32家同類場館中僅5家辦理《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
心理學研究揭示了更隱蔽的危機:玩家進入游戲狀態時,危險感知能力下降40%。當商家用劇情設計麻痹消費者警惕性,卻未同步強化防護,悲劇已成必然。
商場五樓那片撕裂的廣告布在風中晃動,厚度不足2毫米的邊緣只用尼龍繩固定。不遠處,商場三樓“安全生產月”展板上,“生命至上”的標語嶄新醒目。
陽江全市32家同類場館中,僅5家持有高危項目許可證。當地啟動安全排查后,11家隱患場館已被查封。
而小梁書包里的高三課本,永遠等不到開學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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