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有所居”是民生期待。“居”包含著租、購并舉的內涵,需要以制度力量、法治力量保障租房的穩定、安全、有尊嚴
租房市場終于迎來了自己的行政法規,《住房租賃條例》近日公布,自今年9月15日起施行,從出租人、承租人的權利義務,住房租賃企業、經紀機構的責任以及法律責任、監督管理等角度,全方位地規范了中國的住房租賃市場,有利于構建穩定的房屋租賃關系,加快建立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
《住房租賃條例》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規范住房租賃的行政法規,針對租房領域長期存在的虛假房源、惡意漲租、暴力騰退、“串串房”“隔斷房”等問題,提出了長效化的解決機制,用制度性藥方切實為租賃雙方筑起權益堤壩。
↑資料圖。圖據視覺中國
住房租賃市場是一個海量市場,但長期以來受困于市場發育不成熟、制度不規范等積弊,之前承租人的合法權益在法律層面上沒有得到充分保障。房東、經紀機構等又是相對強勢一方,在具體的博弈中,承租人可能是“最受傷害的人”。比如,在執行租房合同時,房東手握押金相對強勢,任意克扣押金,甚至發生了極端的“提燈定損”個案,以房屋、家具的正常磨損作為借口來盤剝租客。
要穩定租賃關系、實現“租購同權”、推動租購并舉,就必須提供適應現代租房實際情形的約束性制度。針對房東、房客之間天然的“不平等”,《住房租賃條例》對房東及住房租賃企業、經紀機構進行更多法規上的約束,以補正既有規定的保護不足之處。
針對押金難退的亂象,該條例明確,除住房租賃合同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扣減押金;針對暴力騰退,要求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住房租賃合同或者騰退租賃住房,這給承租人吃下了一顆定心丸。此外還強調,出租人不得擅自進入出租房內。這些規定,旨在給予承租人更多的制度保障,讓租房者在小小的屋子里也有“主人的尊嚴”。
其次,該條例推動對住房租賃活動實施“強監管”。租房不僅是普通的合同關系,也是很多年輕人在大都市打拼的希望之路。此前,租房市場化、專業化的機構主體發展不足,一些亂象頻出,《住房租賃條例》強化了對這些主體的強監管、硬措施,包括住房租賃企業、經紀機構需保障房源信息的真實性,不得提供不符合建筑、消防、燃氣、室內裝飾裝修等相關要求的住房(比如“串串房”);不得提供非居住空間用于居住的“隔斷房”;要求推動設立租賃資金的監管賬戶。如果違反規定,監管部門要予以處罰。這些措施都在推動住房租賃的安全化、規范化、透明化、保障化,推動行業轉型升級。
“住有所居”是民生期待。“居”包含著租、購并舉的內涵,需要以制度力量、法治力量保障租房的穩定、安全、有尊嚴,特別是充分保障作為相對弱勢一方的承租人的權益。《住房租賃條例》不僅搭建了法律框架,更是打通一條通向尊嚴棲居、社會信任的通途,也在法規和現實層面推動“租購同權”與租購并舉。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克鮮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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