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這筆款這么快就到賬了,太感謝了!”
近日,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法院運用“審執銜接不需變價保全財產直付”機制,高效辦結一宗標的額2300余萬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最大程度保障了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
因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重慶某建設公司向法院起訴重慶某醫院,并申請凍結被告銀行賬戶2400余萬元。梁平區法院開展“以保促調”,組織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協議送達生效后,雙方當事人均同意適用保全“直付”機制,梁平區法院根據被告申請,按程序開展審查后,作出準予扣劃裁定,并由執行部門撥付到位,快速實現案結事了。
據了解,梁平區法院通過對若干保全財產“直付”案件成功辦理的司法實踐,制定《審執銜接不需變價保全財產直付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運用“直付”機制,有效推動了矛盾糾紛執前化解,保障了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從源頭上減少了執行案件,節約了司法成本,以司法創新實踐助力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
該機制從維護當事人權利角度出發,將被保全財產是否“足額”、是否需要“變價”及雙方當事人是否同意作為適用前置條件,由審判部門負責對被保全人涉訴涉執、申請人的申請是否存在可能損害其他債權人合法權益風險等情況進行審核,報請分管院長審查后,用原案號作出準予扣劃裁定,并移送財產至財產保全中心,該中心用財產保全階段執保案號作出扣劃裁定,扣劃保全款到人民法院案款賬戶。
案款到賬后,由財產保全中心從案款賬戶中認領保全款項,結合“一案一賬戶”案款管理規定,根據申請人提交的賬戶信息將該款項直接支付給申請人。
該機制有效改變以往“先解除、再履行”“先申請、后強制”的局面,加快實現申請人勝訴權益,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又維護企業征信,減少被保全人可能承擔的遲延履行金等金錢負擔,還在執前階段實質性化解糾紛,減少進入強制執行程序案件。
據了解,《實施細則》施行以來,適用該機制兌現金額25253325.63元,節省執行費用115743元,平均節省程序流轉時間25天。(陶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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