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三十三):唐武宗1
30.唐武宗
唐武宗李炎(814年7月2日-846年4月22日),原名李瀍,唐朝第十六位皇帝(840年2月10日-846年4月22日在位),唐穆宗李恒第五子,唐敬宗李湛和唐文宗李昂異母弟,母為宣懿皇后韋氏。
(1)早年經歷
李炎(原名李瀍,改名事見“服丹而崩”目錄)于唐憲宗元和九年六月十二日(814年7月2日)生于長安東宮,是唐穆宗李恒的第五子,母為宣懿皇后韋氏,是唐文宗李昂之弟。長慶元年(821年),封為潁王。開成年間(836年—840年),加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吏部尚書。
文宗即位以后,一度想立長兄敬宗之子、晉王李普為嗣,可是李普于太和二年(828年)六月五歲時夭折,文宗追賜他為皇太子。一直到了太和六年(832年)十月,他立兒子、魯王李永為太子。開成三年(838年)十月,李永暴死。文宗很是傷感,從此抑郁成疾。開成四年(839年)十月,文宗沒有同意寵妃楊氏立弟弟、安王李溶的提議,而是立了敬宗的第六子、陳王李成美為太子,但還沒有來得及行冊禮,文宗就患病了,太子之爭也由此開始。
(2)幸登帝位
開成五年(840年)正月初二,文宗密旨宦官樞密使劉弘逸與宰相李玨等奉太子監國。但神策軍護軍中尉仇士良和魚弘志貪圖擁立之功,以太子年幼多病難當重任為由,提出重立皇太子。李玨據理力爭,奈何手握神策軍的仇士良、魚弘志矯詔將李炎立為皇太弟。當天夜間,仇士良便統兵從十六宅迎李炎赴大明宮少陽院,百官則在東宮思賢殿謁見李炎。同月四日(2月10日),文宗駕崩,李炎在靈柩前即皇帝位,是為唐武宗。十四日,受冊于正殿,時年二十七歲。李炎即位后,將已過世的生母韋氏追冊為宣懿皇太后。其生日被定為慶陽節。
會昌二年(842年)四月,群臣上尊號曰“仁圣文武至神大孝皇帝”。
(3)即位之初
李炎即位之初,在仇士良等人的勸說下,將文宗的楊妃、陳王李成美、安王李溶等潛在的政治對手賜死。在開成五年(840年)八月為文宗舉行的安葬典禮上,仇士良又把樞密使劉弘逸、薛季稜殺死,以解除對李炎構成的威脅。
李炎讀書雖然不如文宗,但更能知人善任。在即位當年(840年)的九月,召素有干才的淮南節度使李德裕入朝為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門下侍郎。他有志于革除弊政,對李德裕極其倚重。君臣二人在會昌年間內憂外患交織的時刻,能夠沉著應對,度過難關。
會昌元年(841年),宰相李玨、楊嗣復被罷相貶往外地,李炎本來已經下詔將二人處死,但在李德裕的強烈請求下,將二人赦免。仇士良企圖煽動禁軍驅逐李德裕,但被李炎震懾。仇士良惶惑不自安,在會昌三年(843年)以老病為由提出退職,李炎順勢解除了仇士良的軍權。仇士良退職不久,就在自己的府邸死去,這樣,李炎暫時剪除了宮中的宦官勢力,加強了皇權。
李炎性喜行獵游宴,與武士角力,允許五坊小兒讓其出入宮禁。有一天,他問候祖母郭太皇太后(即懿安皇后)起居之狀,并從容請教說:“怎樣做才能成為盛德天子呢?”郭氏說:“諫臣所上章疏應當留心閱覽,覺得可行的就采用,如有不妥之處,可以征詢宰相的意見。不得拒受直言,不要聽信讒言,要以忠良之士作為心腹。這樣就能成為盛德天子。”李炎再拜致謝,還宮后索取大臣諫章閱覽,多是勸諫游獵之事,從此后便很少出游行獵,五坊小兒與角力武士等人不再享受大量賞賜。另一次,李炎前往涇陽縣圍獵。不久后,諫議大夫高少逸、鄭朗在紫宸殿勸阻說:“陛下近來游獵逐漸頻繁,出離京城也太遠,早出晚歸,荒廢了朝政。”李炎臉色一變,承認錯誤。高少逸等人退出后,李炎對宰相們說:“朝廷設置諫官的本意,就是讓他們直言朝政得失,朕愿常常聽到。”李德裕等宰相齊聲祝賀。數日后,李炎擢拔高少逸為給事中,鄭郎為左諫議大夫。
李炎早在做藩王時,便已迷信道教,勤于“道術修攝之事”。到他即位后,馬上召道士趙歸真等八十一人入禁中,在三殿修建金箓道場。李炎還親自前往三殿,在九天壇親受法箓。即使臣下上疏勸諫,他也置于一旁。
(4)會昌中興 ①收服藩鎮
會昌元年(841年)九月,盧龍軍亂,牙將陳行泰殺節度使史元忠,自稱留后。隨后盧龍士卒殺陳行泰,立牙將張絳。在此期間,李炎采納李德裕的建議,沉著應對,不隨意授予節鉞。最后選定了恭順朝命的雄武軍使張仲武,成功平定了盧龍軍亂。
會昌三年(843年)四月,昭義節度使劉從諫病死,其侄劉稹意圖割據,不聽朝旨,李炎與李德裕力排眾議,派兵征討,成功平叛。會昌五年(845年)正月,因澤潞平定,群臣為李炎上尊號為“仁圣文武章天成功神德明道皇帝”。
②大破回鶻
會昌二年(842年),回鶻南侵,盧龍節度使張仲武奉詔討擊,大破回鶻軍,殺戮收擒近九萬人;又派兵趁勝進入契丹、奚兩部,殺回鶻監使,從而恢復了唐王朝對兩個部落民族的管轄。會昌二年(842年)八月,唐廷發兵三路,北伐回鶻(唐擊回鶻烏介可汗之戰)。至會昌三年(843年)二月,石雄大敗回鶻于殺胡山(今內蒙古巴林右旗子罕山),烏介可汗負傷,遠遁西域。此后,唐北部邊境安定三十余年。會昌年間,黠戛斯也向唐稱臣。
③開源、節流
鑒于佛教勢力的膨脹,及李炎寵信的道士趙歸真、劉元靖等人的勸說,李炎于會昌五年(845年)下詔拆毀佛寺,令僧尼二十六萬余人還俗,沒收奴婢十五萬人及大量寺院土地。由于毀佛成功,從而擴大了唐朝政府的稅源,鞏固了中央集權。但在拆毀寺院的過程中,經濟損失也不小。特別是不久之后唐懿宗復法,使政府損失更大,難以估量。
除了開源,還要節流。李德裕大刀闊斧地裁撤冗官,會昌四年(844年),他一下裁掉官吏兩千多人,大大縮減了有關開支。這段唐朝中后期較為平穩的一段時間,被史學家稱為會昌中興。
(5)服丹而崩
李炎長期服食長生丹藥,性格愈加急躁,喜怒失常。會昌五年(845年)十月,李炎召李德裕詢問朝外之事,李德裕回答:“陛下的嚴厲決斷讓人們難以猜測,朝外之人感到很驚恐。以前賊寇叛逆專橫暴虐,當然應該用嚴厲的威邢來制服他們;但如今天下既已平定,希望您能以寬容理政,如能使犯罪的人服罪無怨言,為善的人不感到驚恐,那就能稱得上寬容了。”自此年秋冬以來,李炎開始患病,但道士聲稱這是成仙前的“換骨”。李炎隱瞞患病之事,外臣只是奇怪他很少進行游獵,宰相入朝奏事也不敢停留太久。同時,李炎又下詔停罷第二年元旦的大朝會。
會昌六年(846年)二月,鑒于黨項部落屢次擾邊,李炎任命夏州節度使米暨為東北道招討黨項使,派兵征討。三月一日(846年3月31日),久病未愈的李炎認為漢朝屬火德,光武帝劉秀因而改洛陽的“洛”為“雒”;唐屬土德,不可以王氣勝過君主之名,于是正式下詔改名為李炎(瀍的偏旁從“水”,唐的“土”德克制“水”;改名從“火”的炎,“火能生土”,便可以“以君名生王氣”)。而自正月十三日起,李炎就不再上朝視事,宰相求見,也不獲允許。朝廷內外都深感憂懼。不久后,李炎的病情迅速惡化,以至十來天說不出話來。三月二十三日(846年4月22日),李炎在長安大明宮崩駕崩,年僅三十三歲。同日,由左神策軍護軍中尉馬元贄等擁立的光王李忱即位,是為唐宣宗。李炎成為唐朝自太宗、憲宗、穆宗之后,又一位因為服食仙丹妙藥而死的皇帝。八月,獲謚號為至道昭肅孝皇帝,廟號武宗,葬于京兆府三原縣的端陵。
(6)為政舉措 ①政治 a.削弱宦官勢力
李炎在位期間,任用宰相李德裕,使中書省能發揮其職能,削弱了宦官的勢力。會昌二年(842年),宦官首領仇士良煽動神策軍聲討宰相,其陰謀被挫敗后,李炎沒有乘勢對他采取進一步的行動,而是將他提升為觀軍容使,領神策左、右二軍。名義上得到了升遷,實則卻被剝奪了對禁軍的控制權。基于大勢已去,仇士良被迫致仕,不久后就在自己的府邸死去。會昌三年(843年),李炎派人以貪瀆為由在仇士良家中查出數千件兵器,借機下詔削除仇士良的官爵,籍沒其家。
b.加強相權
宰相在封建國家的中樞體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宰相之職,佐天子總百官,治萬事,其任重矣”,因此,宰相輔佐的好壞,其權力行使的充分與否,對中央集權制的封建政治影響很大。而在唐朝中后期,相權漸遭削弱。“甘露之變”后,“天下事皆決于北司,宰相行文書而已”,文宗開成時期的宰相更是近乎宦官專權的附屬品。因此,會昌時期李德裕加強相權的做法,對于抑制宦官權力擴張,提高朝官的聲威,保證政令統一出自宰相府,就有很明顯的積極作用。
開成五年(840年)九月,李德裕入相不久,即向李炎進言為政之要,其中很重要的兩點就同相權有關。他認為應該政歸中書,保證宰相確有輔弼之權,但同時他又建議限制宰相的任期,同時強調:“政去宰相則不治矣。在德宗最甚,晚節宰相惟奉行詔書,所與國事者,李齊運、裴延齡、韋渠牟等,迄今謂之亂政。夫輔相有欺罔不忠,當亟免,忠而材者屬任之。政無它門,天下安有不治?先帝任人始皆回容,積纖微以至誅貶。誠使小過必知而改之,君臣無猜,則讒邪不干其間矣。……開元初,輔相率三考輒去,雖姚崇、宋璟不能逾。至李林甫權乃十九年,遂及禍敗。是知亟進罷宰相,使政在中書,誠治本也。”通過這種既切實保證相權,又加以一定限制的做法,就可以使宰相很好地行使自己的參政大權,干好統率百官的工作。
會昌末年,李炎恢復了中書舍人參與臺閣常務的權力。這也可以視作加強相權的另一項重要舉措。
c.清理入仕門徑
唐末劉允章曾上言,陳述唐后期的弊政,指責仕途太濫;范祖禹也認為唐末仕途太濫,實系當時一大弊端,其禍不在割據之藩鎮和專權的宦官之下。因此,整頓吏治就必須追根溯源,找出腐敗的根由,然后施以救治之方。會昌年間,對選拔官吏進行了較為嚴格的控制,企圖從官吏來源入手,加強官僚隊伍建設。為此,在李德裕的主持下,李炎主要采取了以下對策:
首先是嚴格進士覆試制度,提高銓選質量,選拔真才實學。進士科是唐代選拔官吏的一個重要門徑,曾起到積極的作用,但隨時間的流轉,“進士科當唐之晚節,尤為浮薄,世所共患也”,其弊端也日趨明顯。有鑒于此,會昌三年(843年)正月下敕文,“禮部所放進士及第人數,自今已后,但據才堪即與,不要限人數,每年止于二十五人”。這種做法,雖難避免依權弄法,徇私舞弊的現象,但也能選拔具有真才實學的考生,史言“李德裕抑退浮薄,獎拔孤寒”即此謂也。又如,會昌四年(844年),尚書左仆射王起知貢舉,放及第二十五人,續奏五人才堪及第,結果由于覆試,只錄取一人;會昌五年(845年)二月,諫議大夫陳商知貢舉,放及第三十七人。三月,戶部侍郎白敏中奉敕覆試,結果覆落七人。這樣嚴格選舉,自然有助于官僚隊伍素質的改善。
其次是對新科進士的實授,作了較為嚴格的規定。會昌二年(842年)四月,李炎下敕:“準太和元年十二月十八日敕,進士初合格,并令授諸州府參軍,及緊縣尉,未經兩考,不許奏職。”按,進士中舉以前,由于經年苦讀,無暇過問閭里疾苦,故對民情并不諳熟,像從前那樣輒及第即除授正職,就難免出現“茍從知己,不念蒸民”的情況。針對這個實情,規定須經兩考,方可實授,則多少可以避免敕文所說的弊端。另外,從敕文中可以看出,對諸道奏授官也作了一定的限制,關于這一點尚有更為詳備的規定,“近日諸道奏官,其數至廣,非惟有侵選部,實亦頗啟幸門。向后淮南、兩浙、宣、鄂、洪、潭、荊、襄等道,并不得奏請。其三川邊鎮、河南北地遠官,無選人肯去,闕員稍多處,即任量切奏請,仍每道一歲不得過七員”。諸道奏授官過多,不僅造成“料錢虛占”,“供費不少”,給國家財政帶來巨大負擔,同時也“頗啟幸門”,使得恩非出于朝廷,權則歸于私門,容易形成地方集團勢力,影響朝廷威信。對此加以限制,不僅可以避免上述情況,也可以增強中央政府的凝聚力。
對策之二是,對官宦的門蔭特權進行了限制,并嚴格控制官員的兼職范圍,防止墮政害民,提高官吏隊伍的素質。唐人入仕之途甚多,除通過科考以外,利用門蔭特權入仕者,其數亦不在少。科舉取仕固不免流弊,但較門蔭取仕,則其優點十分明顯。在會昌二年(842年)四月的敕令中,李炎指出門蔭特權的濫用、冒用已成為中晚唐社會一大弊病,因為那些豪門子弟往往是“自幼授官,多不求學,未詳典法,頗有愆違”,不僅造成“吏途太濫”,而且還由于“一身屬太常金吾,一門盡免雜差役”,使許多人得免差役賦稅,這樣勢必影響政府的財政收入。因此,對門蔭特權加以限制,不但能提高官僚隊伍的素質,還可以擴大國家的財源,增加國家控制的編戶齊民,。因此,可以說,會昌年間明令限制門蔭特權,規定必須嚴格執行用蔭標準,對于避免或減少“其中亦有影庇,真偽難分”,肅凈官吏隊伍有著積極的意義。
【更多精彩文章,請關注微信公眾號“地球生物與人類文明”】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