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各類非法違法案件7起,擬行刑銜接1起,查封油品31.2噸,查扣油罐6個、流動加油車3輛……黑加油點“大掃除”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建立由應急管理、公安、市場監管、商務、稅務等部門牽頭的5個專項整治組,實行分頭行動、逐個擊破、起底徹查,已初見成效。
移動加油車加油裝置
7月4日,蕭山區瓜瀝派出所民警在街上巡邏時發現,一輛紅色工程車和一輛面包車并排停放,兩車之間有一根管子相連。事有蹊蹺,民警當場對面包車車主霍某某和工程車駕駛員劉某進行控制,并迅速聯系應急管理、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到現場聯合處理。經查,該面包車正在進行非法加油活動。
隨后,執法人員對霍某某和劉某的微信轉賬記錄進行查詢,發現自2023年4月以來,劉某多次向霍某某轉賬柴油款項,總金額8萬多元。在證據面前,霍某某不得不如實交代,自己從2021年開始就倒賣柴油了。
經鑒定,霍某所銷售的柴油十六烷指數項目不符合《車用柴油》(GB 19147-2016)質量標準。霍某某涉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罪和危險駕駛罪等,蕭山區公安分局已對其進行刑事立案。
工作人員對移動加油車的油品進行取樣
7月9日,蕭山區應急管理局根據國務院安委辦交辦線索,聯合公安、商務、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對位于蕭山區寧圍街道的一處停車場進行聯合執法檢查。
專項整治組發現,該停車場內設置有一撬裝加油裝置,裝置罐體容量約40立方米,罐體內儲存有危險化學品柴油約10噸。該撬裝加油裝置周邊散落著數枚煙頭,且周圍沒有任何防護措施。
該停車場隸屬杭州貴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該公司擁有數十輛工程車,為了節省成本,購置了一套撬裝加油裝置,放置在該處停車場內,并從油庫直接批發柴油自儲自用,給自有的工程車輛加注柴油。該企業負責人承認未依照規定定期對該撬裝加油裝置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安全評價。
根據《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應當在投產之日起六個月內,委托具備國家規定資質條件的機構,對本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并按照規定備案。安全評價每三年進行一次。該企業涉嫌違法。
專項整治組已責令該企業對罐體內剩余的柴油進行安全處理,查封已清空的柴油罐體,并對其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作者:本報記者 劉向偉 通訊員 盛振剛
●來源:中國應急管理報2025年7月22日一版《浙江杭州市蕭山區 長期非法倒賣柴油 違規設置加油裝置》責任編輯:周佳晨
●編輯:李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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