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張海陵 記者 劉媛)7月22日,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詐騙案例:泰州老板酒局巧遇“張廳長”“余部長”,為拿下2億立方的土石方大項目,竟然一下拋出1000萬元!
泰州興化市的董老板經營著一家建筑公司。一天,他經朋友引薦,在酒局上認識了退休的“河南省交通廳常務副廳長”張某,二人相談甚歡。談笑之間“張廳長”提到手上有個在河南某縣的土石方大項目,該項目是通過某高級別領導親戚的關系拿到的,工程總量5億立方,因和董老板投緣,可以給其2億立方。但這個項目需要交納保證金1000萬元,讓董老板次日見面再具體詳談。董老板半信半疑,沒有當即表態。
次日,“張廳長”就帶董老板見了“中央保密單位”“余部長”。談話中“余部長”提及自己經常能看到中央的最高領導,他手上有很多土石方項目,但只給了“張廳長”5億立方。兩人一唱一和,董老板終于上當。最終將1000萬元的保證金打入“張廳長”提供的公司賬戶,并拿了20萬元給“余部長”作為好處費,坐等開工。
交完保證金后,項目遲遲沒有動靜,董老板找“張廳長”催項目的進展,而“張廳長”的借口一個接著一個,他謊稱“領導出事了”“項目資金沒到位”等。
董老板又找“余部長”幫忙讓其進場施工。“余部長”讓董老板帶了飛天茅臺、黃金葉天葉香煙、茶葉等禮品,說要拿來送領導,等董老板到現場后又說領導在開會,保證第二天帶其見到領導。當晚“余部長”還把董老板帶來的禮品照單全收。這時董老板終于發現了不對勁,選擇了報警。
經查明,“張廳長”和“余部長”只有專科和高中文化,且為無業游民。“張廳長”曾在某省廳單位擔任司機,卻因行賄、走私被開除黨籍,給予行政處分。退休后又因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余部長”則是“張廳長”臨時找來的演員。
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十四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三十萬元;判處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二十萬元。責令二被告退出詐騙所得贓款,發還給被害人董老板。
法官提醒:對過于美好的“商機”要保持理性,時刻警惕巨大的利益背后往往隱藏著更大的風險或陷阱;對人員身份、項目真偽、合作方資質要進行核驗;交易過程中發現被騙,應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警,切勿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或試圖私下解決,以免損失進一步擴大;企業經營必須堅守法律底線和市場規則,任何試圖走“捷徑”的行為都可能落入騙局或觸犯法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