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問
問:「眾中糟糠」至「故去」,譬義如何?
答曰:折摧枝葉,扇拂糠粃,風驚粃落,霜殞貞存。
今謂:言辭甚善,與經未合。
第九十二問
問:「諸佛唯以一大事因緣」,其義何耶?
答曰:如是說聽佛者,總包十方三世。大事者,事物體事,事義道理,隨應皆得。
今謂:不說事相,但云事物等,有益在何?今大事者,指《法華經》,則他經非大,故應思擇。
第九十三問
問:「開」等四句,其義何耶?
答曰:《論》釋「開」云:「除一切智智,更無余事?!贯屧唬褐匮灾钦撸^根本、后得。
又曰:一切智是佛根本智,重云智智者是后得。此二智是用,故《楞伽經》云:「有空如來藏、不空如來藏?!褂帧洞蠼洝吩疲骸肝吹闷刑釙r,一切善、不善,皆名佛性?!埂秲裘罚骸钙咦R貪欲、瞋癡、十不善等,為如來種?!谷缡堑确且灰蚓?。
今謂:既引此文,如何初地方名信力,七地菩薩猶退不知?
又曰:有四種藏:一、能含藏,謂賴耶識如庫藏等;二、能生德藏,謂報身種子如谷種等;三、能覆藏,謂煩惱等如土覆物;四、能顯德藏,謂法佛性如金性等。
今問:此四藏體,同耶?別耶?若言別者,金性是譬,還指煩惱覆處有性,報身種子何處成立?若無始立,不名種子;若有始立,則必有終。若有始終,而為種子,還感始終,而為果報。是則此報,因果無常。又此種子在煩惱中耶?煩惱外耶?法身既以煩惱為能覆,法身是煩惱家之所覆,則法身煩惱天然二物。若在煩惱時,不能除惑,誰有智慧來治此惑,顯此身耶?若也,昔能與惑共住,后時何能常離于惑?賴耶乃是報識之上,假立一名,假名為藏,以為能藏。信知所藏,皆無實法,又此所藏,與煩惱等,為同為異耶?異則非惑,豈以報識假名之藏,能含非惑出世法耶?若其同者,只是煩惱在報之時,假立其相。
又曰:所知障斷,證佛報身,菩提圓滿。煩惱障斷,證佛法身,涅槃圓滿。諸佛出世,欲令眾生,斷所知障,及所發業,并所得果。圓證菩提,開佛知見。
今謂:二障若斷,二身亦亡。只緣二乘自斷惑,故斥名斷。法身對惑,報身種子,已如向問。
又云:次引《論》釋示云:「三乘法身平等,明佛性法身無差別故?!?/p>
今謂:《論》云:「三乘平等」,何以簡于沒定性耶?
又云:《論》云:悟者,令悟真實處故。
今謂:亦令三乘悟真實處,何以苦云永不能發?此三何曾云是果耶?
又云:《論》云:入者,入初地故。
今問:前云七地不知,何以初地能入?
又曰:《論》中委解此〈方便品〉,余但總解大意而已。故知若解此品,已解一部。
今謂:若爾,何以因果不同,境行差別,權實立異,有無乖角?乃以八品明境,〈安樂行〉去行。前文在因,〈壽量〉去果,〈藥草〉存權,爾前取實。一乘在前,〈安樂〉去無。若其解境,即解因等。何須下文更說余耶?若也,須明下文行等。當知解此,未解于彼;故知解此,即解于彼。言甚分明,但是不曉方便義足。
又曰:《大經》云:大事者,所謂佛性。
今謂:應當為佛性,故出現于世,何以卻簡滅定性耶?
又曰:《大經》云:「佛性者,名為一乘?!辜词情_?!肛毰畬毑亍梗C示、悟、入等,及祕密藏,亦復如是。
今謂:佛性一乘,眾生本有。若簡定性,應非有情。情有必有,無情乃無。徒引圓經,用證偏謬。
又曰:如圓伊三點,開等亦同。
今謂:若解脫已在于聲聞,一點離張而屬小,滅二障以趣果。何以煩惱前袪,除無知以在當?何以法身后證?若煩惱障斷,不證法身,何須別對?又煩惱障若障法身,二乘斷盡,應當已證。如是進退違妨難量。故知準向所引諸文,開等,豈分因果?藏等,安立假名?
又云:西方伊字,如倒品字。
今謂:天目應當二目在上。若準梵書,短聲呼伊,為于冀反,則一點在下。若長聲呼,則為于夷反,則一點在上。計近三藏諳梵體,不知何事云如倒品?又自釋云:短聲一點在下,長聲一點在上。自古讀經無有此字。短聲呼者,何須乃云如倒品耶?故古有釋,皆如草下,則天目義同。
又云:得法身,則二障滅,二死盡。
今謂:二死不出界內,二障不異《婆沙》,如何得常住法身?又復應云:二死盡,法身滿。豈可先得法身,死障后破?
又曰:擇滅即是解脫。
今謂:大乘圓常,用智融妙。故《華嚴》、《般若》宗極之談,必無擇滅斷惑之說。
又云:《雜集》中:「擇滅諦有三:能滅、所滅、滅性?!辜词侨?。般若在上,為能證道,如額上目。法身、解脫如下兩目,即是所證。
今問:般若無所至果,應常至果,不名能證。如何能在于上,名為般若,余二在下仍立別名?上下前后既乖,因果能所永別?!洞笃贰吩疲骸钙兴_常觀涅槃行道?!构手闳裟苷?,涅槃所觀。涅槃具三,能觀亦爾。能所一合,彼彼互融。如是方為《法華》妙境。境妙須智,以智為門;入門見理須行,行即知見波羅蜜也。入位證果,起用益他;能所一切具足,如是方名〈方便品〉耳。故解方便,即解后品。
第九十四問
問:嘗聞人問,無學果位亦居分段,應在門中。如小菩薩應非出宅?
答曰:果位二乘,從因名出。諸小菩薩,惑未斷故,故不名出。
今謂:會二歸此,不出菩薩,為何益耶?
又曰:問何以二子,趣于羊鹿,故稱出宅?大子牛車,未名出宅?
答:二乘惑盡故出宅,菩薩初劫,煩惱猶行,如未出宅。
今謂:《婆沙》菩薩三祇、百劫,惑尚猶行。豈況初祇具同凡品?會二歸此,何足為奇?故知全迷《瓔珞》、《華嚴》菩薩位行。
又曰:七地分段,盡此一生,亦名出宅,二乘同故。已前即非,猶多生故,如有學類,故出宅已,方乃上車。
今謂:七地同于二乘,乃是《大品》三乘共位。何得先引三祇,后援共地?兩無分判,故二并非。若以得有余果名為上車,有余未出分段,何以出宅索車?菩薩三十四心,爾前猶來未上。菩提樹下已號極尊,佛更索車都無是理。
第九十五問
問:一乘之義,正是經宗,云何分別?
答:五門分別:一、出體性;二、釋名;三、明說意;四、彰差別;五、問答料簡。初體性者,略為三:一、總含體,謂無漏若種、若現,有為、無為,若因,若果,根本、方便,能成佛德,皆名一乘。一乘者,即大乘也,亦名無上乘。
今謂:若別論宗體,理合甄分。通而言之,應兼能所、自他、因果。豈以能成獨立乘耶?況因果等不判深淺。又通種現大成混和,以種現共論,其理天隔。若其別說,種屬凡愚。若凡亦名乘,事應未可。
又曰:《中邊分別論》云:「無上乘有三品:一、正行體,謂十度;二、所緣,謂十二緣;三、修證。」
今謂:若準此《論》,不取種也。雖不取種,未了所緣,既修十度以為行相,故所緣如何取異緣覺?故依古釋,別有差分。
又云:二、隨勝體,有六:一、攝事歸理,如《勝鬘》等,多以法身、真理、法性為一乘。二、攬余歸智體,亦以真智為一乘。如上文云:方便知見,不退不知等。三、隱劣隨勝體,下文云:「諸佛唯以大事故出現于世」。四、二運廣用體,唯以因智名為一乘。如火宅中「與諸菩薩及聲聞眾,乘此寶乘,直至道場」。五、勝出分段體,通取因果,出分段死,所有理性,名一乘體。六、引攝殊勝體,以詮旨一乘教門,名一乘體。
今謂:隨六種勝,體義不成。如人名位、事業、功用,可多可異。若論其體,不可分張。然六中初理,依希可爾。言依希者,事理之名通涉大小,直爾言之不成一乘。若「攬余歸智」,智不名體。理智既別,故簡是非。從勝乃是佛出世意,不名乘體。廣用二運亦非車體。自運容可從因,運他理須在果。況自利利物,皆須因果,不獨用故。故「至道場」,道場是果也?!竸俪龇侄巍拐撸瑧贫?,不獨分段。況因果非出,教體永乖。故知雖云有體而實無體,并是莊校,但可以當體為名耳。
又云:三、真實體者,根本大乘,理、教、行、果及能入大乘方便四法,皆名一乘,咸能運載故。品初云「其智慧門」等,本《論》云「阿含言教」。
今謂:真實之中,理、教、行、果,與隨事中理等何別?第一是理,豈可不攝事耶?第二是智,智即是行。第三、即是四法因緣。第四、是因,因亦屬行。第五、亦行,行通因果,又屬此果。第六、在教,徒分四異,粟、柄、禾、莖,況復四法共釋一乘,與前《法華》對《無量義》自相違也。
又云:此真實體,五門不同:一、詮旨,謂理教。
今謂:若以能詮為教,所詮為理,故不應以二共為體。
又云:二、因果;三、福智;四、覺寂;五、二利。
今謂:因果、二利亦與前同,福智在因,覺寂有果。何須更以四法而為真實?變化五門之名,望前都無別義。
又曰:三六如所引之法身,即是乘體。佛性含三乘語通,無足以顯一乘之體。
今謂:皆是乘果及具度耳。
又曰:釋名者,乘是運載義。
今謂:運至何處?所載者何?從何處來?有何資具?互為大小?車主是誰?駕者幾人?經歷幾處?云云。
第九十六問
問:曾聞人問,因行名乘,果運既息,何得名乘?
答曰:五義名乘:一者、因通二運,果廣運他。
今謂:此正答所問。
又云:二者、能體通二運,能體并名乘。果中體,有能非,無亦乘攝。
今謂:此不答所問,何須列之?本問因果,不應更以有無足之。
又云:三者、二乘唯自運,小尚得名乘。況佛廣運他,何理非乘攝?
今謂:此亦不答所問,本問因果所得之名,徒將大小以相對。又下二句,其言不成。應云況佛廣利他,豈得非乘攝?
又云:四者、因中理智能雙運,二用勝故得名乘。果中理智因修成,因乘種類亦乘攝。
今謂:種類之名非正收,故知不如從初答。
又云:五者、因中二運常增進,作用勝故得名乘。果中自運窮未來,令他增進得乘攝。
又云:初四隨他不正答,后一隨自正義答。
今謂:初一乃可正義答,后四相從因起答。
第九十七問
問:何名為一?
答曰:有三義名一:一者、簡別故名一;二者、破別故名一;三者、會別故名一。言簡別者,昔三今一。一實二權,至佛極果,方名為一,非簡別三。《論》云:「無二乘者,無二涅槃體?!褂衷疲骸肝以O是方便,令得入佛慧?!褂衷疲喝缁鹫畠?,許以三車,出宅門已,但與牛車。又云:「二十年中常令除糞?!?/p>
今謂:自昔至今,二乘難破。逐難為語,如向所引。若以此文即定《法華》一部文者,何不引序中「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佛當為除斷,令盡無有余?!埂钙兴_聞是法,疑網皆已除?!埂肝绰勎唇?,不名善行菩薩之道?!埂冈纲n我等,三種寶車?!乖S三索三。「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三皆方便,皆權、皆索。故知白牛非三中一。
又曰:一、理簡教;二、果簡因。
今謂:若以一理簡于三教,簡二歸于何處菩薩四階位耶?共地位耶?五十位耶?故佛度五人名六羅漢,三乘同坐,所證無殊。簡因,因本不殊;至果,果無別。簡教,教本不同;但理無異趣,故證法皆同。
又云:「三乘疑,佛為除斷者。」
今謂:身子除疑耳,經文三乘并除,釋義但歸身子。違經背義,當奈之何?雖引《論》文,但云無二,但不見《論》釋「開」等中三乘同得。若但為二,不應云三?!秲裘菲兴_尚自被彈,于《法華》中豈得不會?彈本在會,教旨可知。若不會者,《婆沙》四階,《大品》共地、《瓔珞》賢圣、《華嚴》初住,而此四者所證法身同耶?別耶?
又曰:勘梵本,云無第二、第三。
今謂:此自與前難會義同。豈能合于「愿賜我等三種寶車」。亦云「愿賜我等」第二、第三耶?次破二者,準望可知。
又云:又釋會云:有四義故:一者、會教,如《無垢稱》一音說法。
今謂:彼經若有一音,即是彼經已會。何須更至《法華》方會?若彼已會,何故彼經仍云種敗?
又云:二者、會理?!秾毿哉摗吩疲喝F度河,河性無差,得水淺深。
今謂:釋《法華》理,應引今教。今教無文,方求外部。況部有會,方乃求之。求于本無,何名求耶?若諸經無文,何論獨有?論無經有,理乃可然。論有經無,終無此理。得水名同,應無三獸。獸三仍別,會義不成。若以《寶性》釋《法華》,則二乘至于《法華》,猶住聲聞、緣覺。
又云:下文高原得水。
今謂:此與《寶性》同耶?別耶?《寶性》尚住二乘,此經同記作佛。況高原對水,以昔異今。不得引證會教文也。
又云:三、會行者,「鶖子云:為是究竟法?為是所行道?」
今謂:幸有「汝等所行」之文,如何引昔回遑之教,以證今經會行語?
又曰:「我設是方便,令得入佛慧」。
今謂:亦不應引佛施權智,用證二乘會行之文。
又云:四、會乘者,下經文云:「為求牛車,出于火宅?!?/p>
今謂:若二乘至此應求行果,何以證乘?況出宅之牛車,非入大之寶乘。若出宅車,是等賜車,已乘出宅,何須更求?則昔教已會,何須至今?
又云:雖依諸教,而《法華》中,顯會教理,密會行果。
今謂:若顯密二文,同在今教,今教之中,何處是顯?何文是密?聲聞于此專求行果,應行果是顯,聞教得記,二顯不虛。夫云密者,唯自己知,而眾不知,或眾皆知,而己不知。于此何人不知得記,而以四法分顯密耶?若準前以《無量義經》而望《法華》,則云《法華》正明行果,則應行果名之為顯。何以教理卻為顯耶?若是密者,《法華》仍是覆相明一,教仍在權,何名入實?若以微密為密教者,此經教理非麤非權,故皆不可。
第九十八問
問:若真實、方便相對今經,此二何者是耶?
答曰:此經正以一乘因果,以為真體,教為方便。
今問:若以實教對實理等而為此二,則應教為行因,行為證因。若棄行唯教,有言無行,何可師之?若以方便教而真實之方便,彌不可也。況因果二法,不名一體,具如前問。
又云:今此小義,雖未動于智海,如愚所知,頗亦絕于今古。博識深智,當自詳之。
今謂:自媒自衒,士女惡聞。然此《法華》一乘為主,攢一代教,總括諸乘。大事因緣于茲適遂,降為小義,寧免自傷。如以祖考為后生,以大王為小吏,有耳識者莫不寒心?!肝ǚ鹋c佛乃能究盡」,豈有愚見能絕古今?衡岳、臺崖,雙弘禪慧,靈山親稟,妙悟斯宗,尚云:「佛法不思議,唯教相難解;二乘及菩薩,尚所不能測,何況諸凡夫,而欲判此事。譬如生盲人,分別日輪相;欲判虛空界一切諸色像,而言了達者,畢竟無是事。」
第九十九問
問:說此一乘,為有義意?
答曰:凡有十意:一、為不定性二乘。
今問:何不辨于此土、他土?「我于余國作佛」等文,彼土所說非《法華》耶?若非《法華》,何以經云「得聞是經」?
又云:二、「任持所余不定種性,謂六住菩薩,退依二乘涅槃?!构试疲骸钙兴_聞是法,疑網皆已除?!?/p>
今謂:向不定性二乘,即此六住等退者耶?況退大已,依小涅槃,即名二乘,何以復引證菩薩耶?若此屬退大,尚應名決定。況退大者,不必皆從六住退也。經稱六者,據其退位耳。
又云:三者、「法等故,行乘雖異,真如無差?!?/p>
今問:若理性真如名無差者,三途四趣皆悉無差,豈三乘耶?若已得真如名無差者,地前菩薩尚自未得,何關二乘?又無差者,差定性不?若差定性,則非無差。又定性差,為待性定,方乃差之。為未定前,即便差耶?若未定差者,法界眾生幾許應當入定性耶?故不可也。
又云:四、「無我等,我既無實,故說一乘?!?/p>
今問:為語眾生身中之我本無,說一乘耶?為初果去,見我已無,說一乘耶?若眾生身中我本無,為說一乘者,應當一切俱得。何以乃有余不聞者?何故乃云八地方堪?若初果人,應當昔教已入一乘,何須至今?若言真我,不應無實。若理性我,難亦同前。
又云:五、「解脫同故。三乘同得脫煩惱障?!?/p>
今謂:解脫已如前難,脫煩惱障,昔教已脫,何以不入?若被八地,須脫二障。全未脫者,可不聞耶?彈指等善,無煩惱耶?
又云:六、「性不同故,不定種性有差別故。聲聞身中具有聲聞及佛種性?!?/p>
今問:一切眾生并有佛性,皆是所為,何獨聲聞?若獨聲聞,龍、天、八部、四眾、五道非聲聞者,應非所為。
又云:七、「佛于有情得同體意樂。」
今問:昔教何曾不說同體?仍棄定性何名同耶?若依此意,何須立前差別意耶?同體亦齊,法等何別?
又云:八、二乘于佛得自體意樂。
今問:一切有情,誰不于佛得自體耶?是盲者過,日用不知;與前「同體」、「法等」何殊?若指此經,豈獨二乘耶?
又云:九、「為化故,諸教所明多文云:佛從定起,得授記別。」
今問:《法華》已前,何教中明身子得記?八部、四眾,別得記同,〈壽量〉何曾因定起耶?
又云:十、「究竟,由過此外,無別勝乘,依理究竟,最為殊勝?!挂馈墩摗返c二乘人也。
今問:若無勝者,何以獨為聲聞而不為菩薩?諸經多為菩薩,此教唯為聲聞。聲聞不勝菩薩,則此教劣于他教。若唯為二人,何故「開」等三乘通為?及至正釋于性、相、體等,四番之中咸為三乘。豈執一文而生別見?
又曰:《法華論》中無此十義。
今謂:但是章疏假構之言,何須自樹以為形斥?乃出天親智不如己。若觀《論》文,無有一言而過分者。
第一百問
問:此《法華經》與諸經何別?
答曰:此之一乘與《勝鬘》、《涅槃》何殊?此通理、智,彼唯佛性。
今問:理與佛性,有何差別?又《涅槃》云:亦名般若等五。又慧圣行豈非智耶?若以所通,而為通者,此經亦是理為所通,亦由不知名異體同。若準前意,則《法華》唯為行果,果為所通。復云《法華》具足四法,四法中理即是所通。
又云:此唯攝入,彼通出生。
今問:此唯攝入,何以〈藥草喻品〉通出生耶?彼通出生,何以《涅槃》「一切眾生悉一佛乘故」,「金沙大河直入西海,得道女人必無諂」等耶?若《勝鬘經》與《涅槃經》同出生者,何以后引《勝鬘》四乘,用,同此經〈藥草喻品〉?況《勝鬘》斥小,何曾出生?一代教中唯《無量義》明于出生,而不引之,乃引他經,經意各異。
又云:此唯有性,彼通無性。
今謂:此經亦通無性,諸經敗種至此咸生?!赌鶚劇肺ㄓ幸磺斜娚杂行怨?,故《涅槃》中八六四二后能發心,故知不許存于無性。世人信言,而不思理,故使失處非一途也。
又曰:此經唯不定性,彼通定性。
今謂:唯言亦與彼國為妨。若言彼經通定性者,《涅槃經》中十仙外道,雖取小果悉知常住。但見小果之言,謂通無性,不見鎮常之說,咸趣一乘。
又云:此多說教、理,彼多說行、果。
今謂:四法相違,數不可知。若對《無量義》,即云此經正說唯為行果。今對《涅槃》,即云此經多說理、教。
前文又云:密說行、果,而今此中多說理、教。
今謂:問此多說,何如《無量義》中亦多說耶?
又云:《無量義》中已說一乘。
今問:何不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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