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城關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讀者》被搬運案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曹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權罪。面對檢察機關的指控,被告人曹某某對指控的事實及證據無異議,請求從寬處罰。案件未當庭宣判。此案審理時,有讀者公司代表及高校師生近200人到場旁聽。
“9.9元一個月,66元6個月,126元一年,299元終身免費。”這是某雜志網站的會員收費標準,看似便宜,殊不知,網站里的雜志未經雜志社許可收錄,嚴重侵犯著作權。2024年4月,讀者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發現某App及網站在未經公司許可的情況下,私自刊登《讀者》雜志,并在App及網站上通過用戶充值會員的方式謀取利益、非法獲利,該網站還刊登讀者公司旗下《飛碟探索》《老年博覽》等雜志。隨后,讀者公司向公安機關報警。
2025年4月14日,公安機關將曹某某侵犯著作權案向城關區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經審查,曹某某用自己所學的計算機技術,通過爬蟲軟件竊取雜志內容,在未取得相關期刊出版社授權的情況下,通過自己搭建的App及網站登載了由讀者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專有版權的《飛碟探索》等系列刊物、甘肅省內20余種期刊及3000多種全國其他期刊,并通過收取會員費的方式謀取利益。截至案發,網站共刊登各類期刊3050種,注冊人數近10萬人,曹某某非法獲利19萬余元。檢察機關以曹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權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許沛潔
責任編輯:馬和相
來源: 蘭州晚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