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迷彩包裝的椰子汁在超市貨架上擺在一起,消費者難以分辨誰是真品,一場包裝裝潢之爭背后是千萬市場份額的歸屬。
2010年初,A公司委托專業設計團隊為其新開發的“XX生榨椰子汁”產品設計包裝裝潢。設計師創造性地采用藍白相間的迷彩圖案作為主視覺元素,并在包裝顯著位置融入“XX”商標標識。
經過三年市場推廣和大量廣告投入,該產品在華東地區年銷售額突破億元,成為當地飲料市場的明星產品。
2015年,A公司發現B公司推出的同類產品采用了高度相似的藍白迷彩包裝裝潢,僅在商標位置有細微差別。消費者調查顯示,超過四成的受訪者認為兩款產品存在關聯,甚至誤認為B公司產品是A公司的新系列。
01 包裝裝潢之爭
A公司立即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B公司擅自使用其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庭上,B公司提出了三點抗辯理由:一是藍白迷彩屬于常見設計元素,不具有獨創性;二是案外人焦某已就類似包裝設計獲得外觀設計專利;三是A公司產品知名度僅限于局部地區,不構成全國知名商品。
為證明包裝裝潢的特有性,A公司提交了完整的設計底稿、歷年銷售合同、廣告投放記錄及獲得的行業獎項。證據顯示,該公司早在2009年12月就完成了初版設計,2010年3月即投入生產使用。
而案外人焦某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日期為2012年12月,遠晚于A公司的設計使用時間。更重要的是,沒有證據表明焦某的專利設計已實際投入市場使用。
法院審理認為,雖然迷彩圖案本身屬于常見設計元素,但將其應用于生榨椰子汁產品包裝在行業內屬于首創。經過A公司的長期使用和廣泛宣傳,該包裝裝潢已經在相關消費者心中建立起穩定的產品來源識別功能。
02 裁判結果與理由
某法院最終判決:B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與A公司“XX生榨椰子汁”產品相近似的包裝裝潢;B公司賠償A公司經濟損失20萬元。
裁判理由主要基于三點:
特有性認定
涉案包裝裝潢的藍白迷彩設計雖然不是絕對新穎,但通過A公司在先使用和持續宣傳,已經建立起顯著區別性特征。在相關市場內,該包裝裝潢能夠起到識別商品來源的作用,符合特有性要求。
知名度認定
根據A公司提供的銷售數據、廣告投放記錄及行業榮譽證明,其“XX生榨椰子汁”產品在特定區域內已具有較高市場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符合知名商品(或“有一定影響”的商品)的認定標準。
混淆可能性
被控侵權產品使用的包裝裝潢與權利人的包裝裝潢在整體視覺效果上高度近似,足以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或誤認,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禁止的混淆行為。
法院特別指出,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存在并不當然否定包裝裝潢的特有性。關鍵在于設計使用的先后順序及市場認知狀況。
03 法律分析
特有性的認定標準
上海知識產權律師俞強律師提示:商品包裝裝潢的“特有性”核心在于其區別商品來源的功能,而非設計的新穎性或獨創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具有區別商品來源顯著特征的包裝裝潢,才能認定為特有包裝裝潢。
俞強律師指出,在司法實踐中,認定特有性需把握三個關鍵點: 一是顯著性是核心。特有性相當于商標法中的“顯著性”,指能夠區別商品來源的特性; 二是知名度是關鍵。即使最初缺乏顯著性的設計,通過長期使用獲得知名度后,也可獲得特有性; 三是整體判斷原則。不能將包裝裝潢割裂分析,而應考察整體視覺效果是否具有識別性。
包裝與裝潢的法律區分
上海知識產權律師俞強律師提示:法律對“包裝”和“裝潢”的保護側重點有所不同。
“包裝”指為識別商品及方便儲運而使用的容器和輔助物,如飲料瓶形狀、糕點盒造型等;“裝潢”則是為識別與美化商品而附加的文字、圖案、色彩及其排列組合。
在司法實踐中,功能性特征通常不受保護。如牛軋糖的長方體磚式包裝因屬于通用包裝未獲保護,但其糖紙的色彩、文字、圖案組合則被認定為特有裝潢。
侵權認定四要件
上海知識產權律師俞強律師提示:構成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需同時滿足四個要件:
商品具有知名度(在中國境內為相關公眾所知悉);
包裝裝潢具有特有性(能區別商品來源);
擅自作相同或近似使用;
造成混淆誤認(包括實際混淆和可能混淆)。
俞強律師特別強調,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規定,“有一定影響”的標識即可獲得保護,不再要求達到“知名商品”標準,這實際上降低了權利人的舉證難度。
特有性與通用性的轉化
上海知識產權律師俞強律師提示:商品特有名稱與通用名稱并非一成不變。特有名稱可能退化為通用名稱,而通用名稱也可能通過使用獲得顯著性,轉化為特有名稱。
如“海安麻蝦醬”案例中,“麻蝦醬”本是通用名稱,但加上地名后經過長期使用和廣泛宣傳,獲得了區別商品來源的功能,最終被認定為特有名稱。
包裝裝潢的戰爭從未停歇。從紅罐涼茶之爭到藍白迷彩椰子汁案,這些案件背后是企業對品牌價值的捍衛。法律保護的不僅是設計本身,更是設計背后凝聚的商業信譽和消費者認知。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指出:在商業實踐中,企業應當注重對產品包裝裝潢的獨創設計并及時保存使用證據。同時通過持續使用和廣泛宣傳,使包裝裝潢建立起穩定的產品來源識別功能,這樣才能在市場競爭中獲得有效的法律保護。
看似普通的包裝背后,是價值千萬的品牌認知。
風險提示:具體案件需要咨詢專業律師,本文僅供參考。
作者介紹:俞強律師
執業機構: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198號世紀匯廣場一座12樓
教育背景:北京大學法律碩士
專業榮譽:
2020年上海律師協會“金融證券保險專業認證”
2024年“君瀾專業領航獎”
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實習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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