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張碧晨工作室突然丟出一顆“溫柔炸彈”:經查合約,張碧晨女士享有《年輪》全球永久演唱權,但出于“尊重與自我選擇”,決定永久停唱該曲。
乍一看,這聲明仿佛在說:“老娘有權唱,但偏不唱,氣死你!”可網友火眼金睛:“尊重”誰?汪蘇瀧剛宣布收回授權,你就“主動封麥”?這時間線,比《花千骨》的虐戀劇情還巧合。
更絕的是,張碧晨方堅稱自己是“唯一原唱”,甩出2015年6月15日的首發記錄,而汪蘇瀧版本6月30日才上線。但汪蘇瀧經紀公司反手曬出十年前郵件:“當初就說好男女雙版本!” 所以,“唯一原唱”是自封的,還是合同寫的?法律專家笑了:《著作權法》里壓根沒“原唱”這詞,只有“誰先發行”。
這場大戰的導火索,竟是網紅“旺仔小喬”的倔強發言:“我發一百遍《年輪》也只會寫張碧晨原唱!” 結果QQ音樂連夜撕掉張碧晨的“原唱”標簽,網易云則默默標注“雙原唱”。
粉絲戰場更精彩:張碧晨粉絲搬出“《花千骨》唯一使用版本”當王炸,汪蘇瀧粉絲冷笑:“詞曲都是他的,版權想收就收!” 而汪蘇瀧本人早年在脫口秀調侃:“這歌除了張碧晨,其他都是我的。”如今看來,竟是一語成讖。
張碧晨方的“永久演唱權”聲明,像極了分手時那句“是我甩了你”。可法律人士潑冷水:版權在汪蘇瀧手里,他說不讓你唱,法院都攔不住。所謂的“永久權”,可能只是當年合同里的一句“允許演唱”,而非“禁止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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