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印發,要求加快建立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體系。針對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明確提出要嚴控考試的次數,不公布考試成績和排名,實行均衡編班,不分重點班、快慢班等。
義務教育階段不公布考試成績和排名,這條規定本身并不新鮮,可謂是三令五申。
早在2006年,教育部印發的《關于貫徹〈義務教育法〉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的若干意見》就明確提出,要嚴格控制學生在校考試次數,不得公布學生考試成績,不得按考試成績對學生進行排名。
教育部在2009年印發的《關于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指出,不以升學率對學校排隊,不以考試成績對學生排名。
教育部在2017年制定的《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再次重申,考試成績不進行公開排名,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
教育部等9部門在2019年印發的《中小學生減負措施》也規定,考試成績實行等級評價,嚴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學生考試成績及排名。
只不過在落實中效果并不夠理想,有的中小學照樣公布學生考試成績和排名。
義務教育階段不公布考試成績和排名,其初心不言而喻,是要扭轉唯分數、唯升學的不良傾向,防止給學生的自尊造成傷害,避免家長、學生過度關注考試排名,緩解家長和學生的教育焦慮心理,減輕學生學業負擔,保證青少年學生身心健康成長。但是,不公布考試成績和排名,不等于剝奪家長知情權,不能以不公布考試成績和排名的政策規定為由,剝奪家長對孩子學習成績的知情權,二者不可混為一談。
孩子的學習如何,老師成績怎么樣,在班級乃至學校里大概是個什么位置,家長有權利了解這一切,也應該知道這一切,這是家長應當具備的知情權,是家長更好開展家庭教育的前提條件之一,可以為家長安排孩子下一階段的學習計劃提供依據。而且,在中高考升學以考試分數為主要錄取標準的制度下,要求家長不關心孩子成績很不務實。家長掌握學生考試成績和排名,能有一個參考,有助于精準給孩子補缺補差。
事實上,保障家長知情權與不公布考試成績和排名之間并不矛盾。一方面,學校和老師不能公布全校、全班學生考試成績和排名,不讓其他家長了解其他學生的成績。另一方面,學校和老師有必要挨個向家長告知自家孩子的考試成績和排名,家長也可以私下了解自家孩子的考試成績和排名,讓家長對孩子的學習狀況有個基本了解。當然,既要引導家長不要曬孩子的成績,也要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孩子過去的考試成績和排名,關注孩子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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