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彎灣
寫在開頭:本文只是中立視角,盡可能理性比較和分析,不為誰站臺,不為誰洗地。
8月14號22點36分,霍尊發了一張很長的圖,回應了近些天來吵得皮皮翻翻的“霍尊事件”。
鑒于他回應的內容很長,我總結一下重點:
1、他跟陳露在2012年認識,但開始戀愛的時間,是2013年5月,在此之前,他們并沒有什么來往、沒什么親密的交集;
2、在2013年到2014年在《中國好歌曲》一首《卷珠簾》被大眾熟知之間,他跟女友陳露的消費,是AA制的;
4、紅了以后,他會不定期地給陳露零花錢,多的時候上萬,此外還給陳露買過包包和鞋子,否認陳露為他花過兩三百萬;
5、戀愛的8年時間內,他對陳露,在身體和精神上都是忠貞不二的,沒有出軌;
6、他在“滬上情欲流”那個群里所言,多為吹噓,不是事實;
7、他支持陳露追求舞蹈夢想;
8、在戀愛后期,他逐漸發現跟陳露之間缺乏共同語言和精神溝通,加之圈內老大哥慫恿他多見見世面,于是他多次想分手,但每次說出分手,陳露就哭,于是又說不分了;
9、2020年9月,他與陳露正式分手;
10、2021年5月13日,分手后的8個月,陳露重新聯系了他,約了見面,扔了一張打印好的私密聊天截圖在桌上,要他開價;
11、曬出聊天截圖,其中有陳露的話,“曬銀行賬戶,有多少轉多少”,并以分鐘為單位倒計時;
12、他給了陳露58萬;
13、給了58萬以后,他的朋友告訴他,陳露涉嫌敲詐勒索,叫他別再給錢了,即便要給,也要以更安全的方式給。他的朋友請陳露到家做客,勸說她停止要錢這一荒謬行為,期間氛圍都很好,而不是陳露說的“做局”“拘禁”“恐嚇”;
14、“露露,我不責怪你,我只是懊悔我當初的分手并不漂亮”。
以上,就是霍尊所發長文的重點內容,當然了,這只是他的單方面說法,其中真假,天知地知。
我們再來看看陳露的說法,這里我將她8月10號、12號、13號、15號所發的內容合在一起總結一下重點內容:
1、她在2012年第一次見到霍尊,就愛上了他,那時候霍尊一無所有、身上掏出一千塊錢都難,但她一見鐘情,認為霍尊有才華,并相信他將來必定大放異彩;
2、她是個戀愛腦;
3、她努力練舞,一直練到成為國家二級舞蹈演員,后因為想多掙錢、減輕霍尊的經濟壓力,于是離職開了工作室,離職之前,她是舞團里最年輕的副教授、國家二級舞蹈演員;
4、她沒有大志向,她當時唯一的夢想和規劃就是跟霍尊結婚生子;
5、2017年,她們在一起5年的時候,她和霍尊被狗仔拍到,但霍尊不僅沒有選擇公開戀情,反而在微博上互相取關;
6、她說服自己一切為了霍尊的前途著想,幾年里拒絕了很多節目的邀約;
7、因為戀情沒公開,她獨自一人承受來自網友的網絡暴力;
8、九年的戀愛時間里,她自己穿著幾百塊的衣服,卻給霍尊買最好的衣服和手表,常年買保健品和治療膝蓋的藥;
9、霍尊掙錢了首先想給霍母買別墅,沒買婚房;
10、霍尊一邊帶她去看結婚戒指,一邊悄悄跟他的朋友策劃怎么逼她主動提分手;
11、還沒分手,霍尊就跟別人曖昧,在“那場冰冷的生日”(霍尊生日,9月18號)之后,陳露給霍尊發過挽回小作文;
12、“分手”不到一個月,她曾和霍尊同住的小屋,已經住進了新的女主人;
13、“分手”后,霍尊有約X行為;
14、直到2021年陳露的生日(3月1號)她依然相信她跟霍尊還沒結束;
15、2021年夏天,陳露去試穿婚紗,泣不成聲,之后,霍尊和陳露的共同好友,向陳露泄露了“滬上情欲流”的聊天記錄(陳露沒有交代這兩件事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但從她在微博上發的婚紗照看來,共同好友泄露聊天記錄的事應該發生在2021年的4月份之后)
16、她去找霍尊當面對質,霍尊主動對她說,“開個價”;
17、霍尊主動要給她轉300萬,但她要900萬,霍尊答應了,并要求簽訂協議;
18、九年的時間里,她一共為霍尊花過至少兩三百萬;
19、協議簽訂以后,霍尊的朋友約見陳露,在霍尊的朋友家,律師在那兒等著,長達五六個小時,對她施壓、恐嚇、威脅,讓她放棄協議以及刪掉所有黑料;
(以上內容,來自陳露8月10號所發的長圖)
20、她覺得,如果霍尊不愛了、厭倦了、直說就好,不要拖著她;
21、在曬出的“滬上情欲流”的聊天記錄中,霍尊跟群里的朋友聊他跟陳露的感情問題,他希望陳露主動提分手,他的明星身份不允許他通過找別的女人來逼陳露提分手;
22、戀愛后期,霍尊差點對陳露動手;
23、2020年9月,霍尊生日,霍尊對陳露冷暴力;
24、聊天截圖顯示,被瘋傳的“私人影院夯”等聊天內容,出現在2020年11月3號以后,“琵琶精”、“海狗丸”、組團去烏克蘭、淫穢表情包等聊天內容,出現在12月以后至今年2月23號;情侶鞋的照片出現在今年的3月26號;
25、截圖暴露霍尊說自己是“音樂人”“藝術家”,批評《乘風破浪的姐姐》、批評別的歌手是垃圾、是繡花枕頭;
(以上內容,來自陳露2021年8月12號發的微博,后刪除)
26、她確實收到了霍尊在分手后給她的58萬,但不認同霍尊說的她被霍尊朋友約談的時候是“友好協商”,并舉例律師說“58萬量刑夠坐十年牢”為威脅;
27、承認了確實收到過霍尊給的零花錢,但兩人單獨吃飯都是她在花錢、她曾送過一塊接近10萬塊的表給霍尊,她讓霍尊代購的包,是她自己付的錢。
(以上內容,來自陳露8月14號回應霍尊長文的內容)
兩人就戀愛起止時間、戀愛期間的花費、分手以后分手或者封口費的說法對不上,有很大出入。
作為一個旁觀者,在綜合對比了兩人的說辭之后,我想說說我的個人看法,這些看法僅僅是我的看法,不站邊,不為誰洗白:
1,
陳露在描述事情的時候,用詞用句偏模糊、偏感性,她用了很多文字渲染了霍尊跟她在一起9年、為霍尊犧牲很多、剛在一起時候霍尊默默無聞、身無分文,但從霍尊的回應以及他在“滬上”群里的聊天內容來看,他們是2013年5月份正式在一起的,陳露后續的回應并沒有否認這一點。由此觀之,陳露的說法是失實的。
霍尊2012年參加《聲動亞洲》,這個節目對比當年爆紅的《中國好聲音》,影響力確實有限,但由東方衛視播出,評委有譚詠麟、李克勤、齊秦、張宇、黃舒駿、高曉松、孫楠等大佬,而霍尊在這個節目里獲得了第5名,算是出道的藝人了。
這個成績,以明星的標準來衡量的話,當然啥也不是,但以普通人的標準來看的話,已經非常厲害了。你想,假如你一個朋友,別說是參加了一個在東方衛視舉辦、且有一流音樂大佬當評委的節目中得了第5名了,就是參加一個市級的、省級的比賽得了好名次,你會不會也覺得他很厲害、未來可期呢。
而且,霍尊與陳露是2012年上海嘉定區孔廟的中秋晚會認識的,2012年的中秋是9月30號,而《聲動亞洲》的中國決賽是8月30號。
也就是說,霍尊在認識陳露的時候,他就已經小有名氣了,而不是默默無聞。即便《聲動亞洲》全國第5名的成績算是默默無聞,但從2013年5月份到2014年1月3號霍尊憑借《卷珠簾》一炮而紅也只有半年多的時間。
不能說陳露是攀龍附鳳、像小粉絲追大明星那樣,但也不能說他含辛茹苦、默默付出甚至是霍尊靠他接濟,事實應該更接近于——在戀愛初期,他們是平等的,就跟一般情侶正常戀愛沒什么區別,霍尊還沒那么優秀,陳露也不差;
2,
陳露說她為霍尊花過兩三百萬,同時她也沒否認霍尊給她零花錢,而她列舉的吃飯、買衣服買藥送手表等等,不足以說明8年或者9年的時間里她為霍尊花過兩三百萬。
陳露說她跟霍尊在一起九年,霍尊說他跟陳露在一起8年,但如果按霍尊所說,他們是從2013年5月份到2020年9月份結束的話,他們在一起準確的時間應該是7年零4個月。
在7年零4個月期間,除去買手表的小10萬,買衣服、吃飯這些事情,怎么就花了兩三百萬呢,私以為陳露即便不拿出證據,也應該列一個大概的清單,這樣比較有說服力。
3,
霍尊說他在跟陳露在一起的8年間沒有出過軌(這只是單方面的說辭,可信度多少不得而知)但陳露并沒有拿出有力的證據來證明霍尊在跟她戀愛期間有過不軌行為,什么影院大力、一日三發等事,無論是否真實發生過,聊天截圖顯示的是在2020年的11月3號之后,那雙情侶鞋更是在今年3月份才出現的,這時他們已經分手了。
4,
霍尊塌了,是他作為明星的人設塌了,但如果把他當成一個普通的人來看的話,陳露提供的證據,并不能證明他是個多么壞的人。
跟自己女朋友吐槽工作、吐槽別的藝人、說自己是藝術家,這是人之常情吧,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干過這類似的事,我承認我干過,而且經常干,有時候天天干;
再說群里那些污言穢語表情包,別人我不知道,但我以前待過的,除了有我爹我媽在的群,我都是見過的,同樣全是成年女性的群,就真的從來都不聊點咸濕的東西?我對此好奇;
霍尊面對感情產生了猶豫,跟自己的好哥們聊,問問大家的意見,這樣的事誰沒干過呢?我覺得這一點沒什么好指責的。同樣地,如果把女生跟閨蜜、跟父母聊的那些內容公開的話,誰又受得起檢驗呢?
當然了,霍尊在“滬上”群里說的,諸如“女人就該有女人的樣子”“要是這個樣子我會把她打死”,是不尊重女性的。
5,
關于是否是為了霍尊而放棄自己大好前途這一點,陳露的表述是矛盾的,她自己說自己沒什么大志向、她的志向是結婚生子,但她又說自己是為了霍尊而放棄事業的,這顯得有些立不住腳。
準確地說,陳露是為了自己的愛情觀念、婚姻向往、過平平淡淡小日子的夢想放棄事業夢想的,跟霍尊沒有直接關系。
從霍尊曬出的聊天截圖看,可以看到他并沒有強迫或者誘導陳露為其放棄事業——至少在那張截圖里是這樣的。
6、
霍尊出示的聊天截圖顯示,陳露在分手8個月后去找他要錢,他沒有拒絕。在這件事情上,陳露很顯然是撒了謊,錢是她主動向霍尊開口要的,但在她的描述中是霍尊冷漠無情說了三個字“開個價”,如果這件事要想翻轉,除非她能證明霍尊出示的截圖是假的。
需要特別說一下,有人覺得,兩個人分手了,男的又那么有錢,給女孩一些分手費來補償女孩的青春是天經地義的,或者女孩要求男的補償自己多少年的青春是無可厚非的。
這是男權社會的男權意識,是物化女性的表現——很多女性意識不到這一點,把女性的青春折算成價錢,這就是不把女性當人看,很多女性雖然身體是女性,但她們的腦子里全是男權——當然這怪不了女性,她們是男權社會的受害者、是男權意識的犧牲品,這本身已經足夠讓人感到悲哀了。
沒有誰的青春是可以折算成錢的,這也是為什么買賣人口、賣淫嫖娼是違法犯罪的原因。
7,
只看“男朋友”這個身份的話,從到目前為止倆人披露的證據來看,除了分手這事兒拖拖拉拉,至少在戀愛期間,霍尊并沒有做過什么別的背德之事。
如果有人尤其是男性在這種時候還要討伐霍尊作為一個男朋友的所為,很顯然他就是在刻意迎合女性,其心可誅。
8,
陳露很慘,在一起9年(她認為的)卻等來了一個竹籃打水的結果,在自己最看重、視為人生夢想的事情破碎了,分手后看著對方混得風生水起,誰看了都會崩潰,這是何等的絕望啊,確實是太慘了,但她無權要求霍尊為她的痛苦買單。
戀愛如果不涉及物質糾纏、不違反道德、不違法犯罪的話,我們每個人,都只能愿賭服輸,總不能連分手都不讓吧。
9,
霍尊也很慘,好不容易事業迎來爆發,開始幻想走上人生巔峰的時候,卻在頃刻之間被爆破,轟然倒塌。
同樣地,他也無權要求陳露為他的坍塌買單,他怨不著陳露,霍尊被解約、退圈,要怪就怪吳亦凡,這是“吳亦凡地震”后更為緊繃的輿論環境所致,在王思聰、吳亦凡、周玄毅等男性公眾人物惡臭的一面被扒拉出來后,發聲的女性會獲得大眾情感上的支持。
霍尊有臭的一面,但并沒有證據表明他“惡”,如果這事兒發生在更早,或許還有查證、討論、存活的可能,只是很不巧,這個節骨眼上,任何男明星只要出點事情,輿論風向肯定是人人喊打的。
歸根到底,要怪他沒有作為藝人的修為和覺悟,要吃這碗飯,你就得盡可能表里如一。
10,
觀察了好幾天霍尊和陳露的事情了,一開始陳露將霍尊那些丑態爆出來的時候,網友對霍尊一片罵,昨天霍尊回應了以后,又有大批的人開始攻擊陳露,也有一些說倆人都不是啥好鳥。
我覺得吧,其實還好。
陳露去要錢確實不對,但可以試著想一下,一個女孩,她信奉的就是愛情,她人生最大的事情、最期待的事甚至可以說是唯一重要的事就是愛情和結婚,等了七八九年,結果夢碎了,夢碎了不說,對方還活得歡欣鼓舞歌舞升平平步青云云雨之歡,相比之下自己葬送了大好前程一敗涂地灰頭土臉,在這種情況下還要求她善良、冷靜、理智,就有點強人所難了。
而霍尊說的做的那些,如果以一個公眾人物的標準來要求他的話,他確實只能認栽了,但如果以一個普通人的標準來要求他的話,討伐他就沒什么太大的必要。
如果連這些言行都要討伐的話,那我們應該關起門來,活在小說電影和幻想里就好了。
總之,這是一個兩敗俱傷、同歸于盡、雞飛蛋打、一地雞毛的故事,故事里沒有英雄,也沒有贏家,沒有良人,也沒有詩酒茶花。
其實,天底下有無數個陳露,她們相信愛情,期待婚姻,最后碰得一鼻子灰,無論最后有沒有結婚,結果都令她們大失所望。
這也是為什么在沒有提供明確證據證明霍尊有背德問題的情況下,她依然得到了大量的共鳴與支持。
前面說了,陳露無權要求霍尊為她的青春、為她的愛情破碎買單,那誰該為她的悲劇買單呢?
我覺得,我們社會營造的糟糕的愛情觀念,是罪魁禍首。社會中流行的愛情觀念,是讓人,尤其是讓女人信仰愛情,臣服于愛情,在對愛情的向往和崇拜下,閹割理性、失去獨立意識。
陳露原本有大好的前途,舞團里最年輕的副教授、國家二級舞蹈演員、年輕美麗,如果她很早就把愛情降權,把戀愛看成一種人際關系、把愛情看成一種生活的輔助,那么,即便她跟霍尊分手了,她依然是她,風光無限絢爛如花。
但她把愛情、把婚姻、把男朋友看成了自己人生最重要的東西,情愛成了她人生唯一的支柱,當這個支柱倒下了,她也就隨之倒下了。
這是一種社會性的悲劇,因為天底下還有無數個陳露曾經遭遇、正在遭遇、即將遭遇這般劫難。
所以,調整我們的戀愛觀,將愛情降權,把它降到跟個人成長、事業、興趣愛好等等事物一般權重,先發展自己,永遠發展自己。
再說了,愛情的兩大核心,一是吸引,二是共性,發展自己,是提高吸引力;發展自己,也才能跟你所愛的優秀的那個人有共性、有共同話題,這樣才能讓愛情持續,光靠自我犧牲、光靠給對方買表買藥、拼了老命地想對他好都沒有用,武大郎早就證明了這一點。
我覺得我們——尤其是女孩,應該有一種意識,一個人多么愛你,或者你多么愛一個人,都是一個很危險的信號,因為我們普通的人所謂的愛,其實是一種被美化、被神化的私欲,它隨時都有可能轉化成恨——如果你的付出被辜負的話。
我們不需為某個人付出所有,不需要為某人犧牲太多,當然也不該需要別人為我們付出和犧牲太多,如果你把一個人看成你的全世界,或者一個人把你看成他的全世界,某天一旦出問題的話,大家可能都得重修祖墳。
再說霍尊,霍尊最大的問題,是分手分得拖拖拉拉。
不敢分手,一方面是出于他是公眾人物的利益考慮,也出于他大男子主義見不得女人哭哭啼啼的于心不忍,但這都不是根本原因,因為不只是霍尊怕分手,天底下隨處都有怕分手的人。比如,你對象對你很好,每天對你無微不至,每天都在跟你說他跟你將來的計劃,在這種情況下,當你想說分手的時候,總會發現自己的嘴是被縫上的。
人為什么會不敢分手呢?
究其原因,你說是于心不忍也好,怕對方沒了你過得不幸福也罷,本質上就是因為害怕承擔責任。
而害怕承擔責任,一方面是害怕被對方指責、害怕被親朋好友社會輿論譴責、害怕自己背上良心債,另一方面,害怕自己后悔,因為假如是對方提的分手,你是以解脫的樣子離開的,但如果是你提的分手,將來的某天你后悔了,你沒法原諒自己。
這也是很多人在談婚論嫁時遭到父母反對而感到痛苦的原因,要違逆父母,一方面是害怕父母不開心,害怕父母因為自己而不開心,自己不想當罪人,另一方面又怕父母所言是對的,自己眾叛親離去結婚萬一打了眼,到時候找不到人來背鍋;要順著父母吧,又怕父母是錯的,將來重新換個對象更離譜……這一切的本質,都是害怕當罪人,害怕承擔責任。
不敢承擔責任,就會什么都想要、什么都不想失去。
結果呢?你只會輸得更慘,丟得更多。
扁擔挑鋼缽,兩頭都滑脫。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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