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州發布《關于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和良性循環的通知》,提出加大公積金購房支持力度,繳存職工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許先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為進一步明確使用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的操作規范,5月16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有關事項的通知(試行)》(以下簡稱《通知》)?!锻ㄖ穼ι陥筇崛∽》抗e金支付首付款業務予以進一步明確。
《通知》要求各縣(區)住建、房管局(中心)、各房地產企業、各商業銀行要大力支持職工購買預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減輕購房職工家庭支付首付款資金壓力,更好滿足購房職工合理住房需求。
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有關事項的通知(試行)
原文如下:
各縣(區)住建、房管局(中心),各房地產企業,各商業銀行:
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有關事項的通知(試行)
根據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惠州市自然資源局、惠州市金融工作局、中國人民銀行惠州市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惠州監管分局、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印發的《關于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和良性循環的通知》(惠市住建〔2022〕53號)精神,現就提取購房職工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各縣(區)住建、房管部門要大力支持職工購買預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減輕購房職工家庭支付首付款資金壓力,更好滿足購房職工合理住房需求。一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環節,督促企業落實系統填報,或由企業憑《購房認購書》、《購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向所在地住建或房管部門申報首付款構成(個人出資和公積金支付金額)。二是《商品房買賣合同》注銷、撥付資金環節,嚴格審核把關,在合同注銷、出具撥付資金單前,嚴格核準購房首付款構成,涉及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的,撥付類型為退款時,需明確公積金支付首付款退款部分,在出具公積金和個人繳納首付款資金撥付通知單時,按照原路徑退返方式,確保購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的資金轉至公積金專戶內。
二、住房公積金中心要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購房職工購買預售商品房支付購房定金并與開發企業簽訂《購房認購書》、《承諾書》后,可向住房公積金中心申報,由公積金中心受理、審核、錄入系統并出具業務受理回執,作為職工支付能力憑證,確保購房職工在約定的時間網簽《商品房買賣合同》。
三、各房地產企業,要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在辦理職工購買預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業務時,嚴格按照職能部門要求,在交易系統填報,或向商品房所在地住建或房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時,如實申報購房首付款構成。在交易系統錄入首付金額時,分別填寫個人出資及公積金支付的具體金額,在公積金支付金額大于0時,需在系統中打印《承諾書》;縣(區)不具備系統錄入的,由企業負責提交申報材料,積極協助和配合購房職工完成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業務。
四、各商業銀行,要積極主動配合職能部門做好相關工作,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注銷環節,收到退款撥付通知單后,要進一步核查是否為公積金支付的首付款,確認無誤后,在收到撥付通知單2個工作日內原路徑返還首付款,確保形成閉環。發現異常情形的,要及時向住建或房管部門反饋,暫停返還首付款。
五、現售商品房辦理按照附件1《購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操作細則》執行。
本通知試行期3個月。
來源: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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