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26日,西咸新區婦女兒童維權站工作人員溫美琪,接到一位年輕李女士打來電話,訴說她懷孕5個月,被公司無故開除,要求西咸新區婦聯按照司法程序依法維權,并提供公司地址和老板的聯系電話。
溫美琪是永嘉信周啟邦(西咸)聯營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同時擔任西咸新區婦女兒童維權工作站接待員職責,接到李女士的求助電話后,為李女士提供了初步的法律咨詢,并提出她的問題可以通過人民調解的方式解決。,于是溫美琪與西咸新區司法局王順虎調解員聯系幫助劉女士解決問題,調解員認為這是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件,首先要了解清楚李女士被公司開除的原因和執行的法律依據,不能聽信一面之詞,于是乎就直接與公司老板劉經理聯系,因疫情管控原因,調解日期確定在11月8日進行。
雙方當事人按照約定,來到西咸新區王順虎調解工作室調解接受調解。
經調解得知,李女士的公司為西咸新區某機械設備公司,因疫情原因企業經營業績不景氣,今年3月份,公司對企業管理層的員工職位,進行壓縮性調整,李女士的工作崗位由原來的3人調整為2個人,李女士主要負責員工的考勤統計核對工作,每天都是提前到崗和最后下班,有時候還需要加班才能完成工作量。李女士和另外工友自行協商,給公司相關部門上報,卻沒有得到老板的同意,后經李女士的主管授意,李女士和工友每月給自己增加500元左右的考勤加班費。公司人事劉經理發現李女士和工友的違規行為后,認為李女士和工友嚴重失職、違反公司章程,侵占公司利益,屬于不當得利行為,隨即向李女士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李女士深感委屈,三個人的工作量由兩個人干,基本上每天都有加班量,自己身孕5個月身體有些吃不消,6個月共計增加3000元的加班費,應該是合情合理的,認為被公司老板解除合同的做法,感覺也太絕情。
調解現場,王順虎調解員和溫美琪接待員依據《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勞動者李女士和公司劉老板進行普法宣傳教育,李女士認為在公司老板未批準的情況下給自己增加3000元的加班費,屬于不當得利行為,并愿意積極配合退回公司,公司按照《勞動法》關于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給予李女士3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雙方達成協議后握手言和,一場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西咸新區婦女兒童維權中心工作人員溫美琪與西咸新區王順虎工作室主任,強強橫向聯合,本著以“人民滿意”為服務宗旨,依法解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糾紛案件,緩解雙方對抗心理,維護社會穩定,整個案件的調解過程,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嚴之依法,在法度之外,情理之中,及時免費為老百姓解決實際糾紛問題,西咸新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的“法律服務超市”,就是把老百姓的大事放在心上一個表現,體現了“為黨分憂,為民解難”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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