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達)民國《依蘭縣志》一書的《坊表》篇,有這樣的記載:依蘭縣城的“東門外義地,有李節婦碑,其詞云:‘李家婦,年十五,嫁未五月喪夫主。李氏無兒婦心苦,勸翁續娶繼先祖。翁生二子宗可昌,同穴之愿今斯償。吁!此女何曾讀孔孟,節孝生來本天性。松江清,白石硬,留待輶軒論究竟。’后有款識,方正張壽彭撰并書。”N年前已讀罷,近段時間再讀也未多加留意。
一、晤面節婦碑
一個春風沉醉的中午,有幾位外地文友駕車來依蘭做客,杯觥交錯間一好友提出要去久負盛名的財神廟拜拜財神,眾人附議,遂有酒酣耳熱諸友的依蘭財神廟之行。
(依蘭縣財神廟)
早聞牡丹江畔的財神廟是黑龍江依蘭縣八大古廟之一,1796年由山陜會館和直東會館集資而建,是座香火極旺的百年古剎,無數信教和不信教的訪客源源不斷的從各地慕名而來,到廟里求拜和還愿。
游歷完財神廟,走向大廟門可羅雀的后院,一眼望去便知這是一處被求拜者遺忘的場所。后院靠墻處一毫不起眼的位置,有通舊影斑駁的石碑在悄然聳立著。近觀,碑文是那種與現代藝術審美感迥然的寫法,書藝非漂亮的館閣體,字體大小不一、結構散亂很是蹩腳,盡顯書丹者蒼白無力之感。
倒是“李節婦碑”四個大字很能牢牢地吸引住來客的眼球,引得民國《依蘭縣志》的相關內容在吾腦海迅速顯現出來,突如其來的現實和文本記載的傳奇在此時間刻度上真實地合二為一,那種從天而降的意外收獲,著實令人可驚可愕。
再次端詳石碑,整個碑刻所滲透出的傳統社會韻味穿越時空的局限撲面而來,沿著它字里行間的一筆一劃,曾經的悲歡離合、生離死別,如無聲的影像在石刻之上靜靜流淌,仿佛要把記憶更新到百年之前。
向導王祥文先生介紹道:“李節婦碑”的碑材為花崗巖,碑高145厘米,碑寬52厘米,碑厚26厘米。史載該碑原立在三姓城東門外倭肯河岸的清代義地里,至于在什么時間被人移入慈云寺院外的田野地邊,已不可考證。
土地承包人發現石碑后,認為是不祥之物,來到財神廟祈求幫助。王祥文在實地勘察石碑之后,認為此碑記錄的歷史很是難得,便在2006年用車將該碑運到廟內保存起來。
二、碑后的故事
義夫節婦是傳統社會最常見的兩項旌表名目。眾人在依蘭財神廟中看到的李節婦碑,栩栩如生地向人們講述了新婚少婦向舊婚姻體制殉葬的悲慘故事:
清末某天的依蘭城里,有位寧姓花季女子,剛15歲就嫁給了山東昌樂籍李墨林之子李臣為妻。怎奈丈夫李臣是個短命之人,結婚后不足五個月便命喪黃泉。
在崇尚節婦烈女已達到極致的清代,亡夫后的李寧氏只剩下信守節婦之道立志不改嫁的不二選擇。15歲的她,年紀輕輕即開始守寡,在李家侍奉公婆。
(貞節牌坊圖)
怎奈災難又接踵而至,李臣的母親也跟著撒手人寰,李寧氏的公公李墨林變成了孤家寡人。
妻亡獨丁歿,李墨林整天長吁短嘆,內心承受著“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的巨大壓力。深明大義的李寧氏很能體諒公公的苦楚,便勸慰他續弦生子,以保家族的延續。
聽從兒媳勸誘后,公公決意續弦。娶進李家的新婦,幾年內連續給公公生下李東、李連兩個男孩。李墨林算得上老來得子,恬然享受著天年之樂。
寡居的李寧氏照樣孝敬公公及繼母婆婆,兩個小叔子也漸漸在長大成人。這種看似家庭美滿的生活,源于李寧氏以羸弱之軀擔起了家庭的重擔。
現實生活是骨感的,節婦守節的日子是煎熬的。李寧氏一心“殉道”的執念日增。甲辰(1904年)冬,23歲的李寧氏感覺到了自己去陪伴先夫的孤魂的日子,不再理性的她毅然決然地絕食而亡。李家遵其遺囑與先夫同穴安葬以稱其愿。
李寧氏在夫喪8年后的自我殉葬,向這個世界發出最有力的貞烈言語,眾鄉鄰為她的守死之志所打動,紛紛告知三姓副都統府。幾個月后,時在大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夏,衙門立“李節婦碑”于三姓城東義地,并刻文贊頌。
三、無力的尾聲
歲月更迭,吐故納新的變革洪流不可阻擋。
當下,國人傳統的價值觀受商品大潮沖擊,變得碎裂。貞節觀念這種根深蒂固的舊思想,被時間消磨得顏色大失……
一批獨立自主、自我解放的新女性,她們反叛傳統、崇拜金錢、喪失節操,為了得到奢華的物質生活和事業進步,不惜嫁入豪門、性賄賂、自我放縱……
象戴璐這等撈女們若來到依蘭,又見到財神廟的《李節婦碑》,也會因對其鄙夷,而視若無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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