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爆料深圳一女子開豪車住豪宅買奢侈品,卻申請到全國規模最大的裝配式保障性住房項目,一時間,引起了廣大網友的關注和質疑。
據網友上傳的網傳截圖,顯示該女子自2017年起,在微博等社交平臺上發表了多篇文章,其中一篇顯示6月11日至7月14日自駕游,花費油費8千多、過路費6千多、餐飲2萬1左右,還不包括一個多月的酒店住宿,還發表過“沒啥吃的,吃了一天的黑松露鮑魚飯和烤海參、買房剛交了鑰匙近100平,買包28500,燈光下還帶著點閃”等言論。
如果該女子發布的這些高調生活,都是真的,那么該女子又是如何能夠通過層層審核申請到保障性住房呢?并且還有網友稱,該女子疑似有一套位于深圳南山區的房子,并且也曾入圍天和南苑安居房項目候補認購家庭名單。
據海報新聞報道,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工作人員稱,申請人正常提交材料后,業務部門會對申請人的住房情況進行審核。但不核查申請人的家庭收入。
那么,事實真的和這名工作人員所說的一樣嗎?不會核查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嗎?只需要提交材料就行嗎?
社會保障性住房是我國城鎮住宅建設中較具特殊性的一種類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據國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政府統一規劃、統籌,提供給中低收入的人群使用,并且對該類住房的建造標準和銷售價格或租金標準給予限定,起社會保障作用的住房。
在深圳申請保障性住房須具有本市戶籍,在本市未購買過準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還須提交工資、收入情況證明。也就是說,必須條件困難才能申請住房,并且需要提交相關材料。
綜上可見,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并不是僅僅需要提交材料就可以的,還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據此前報道,截至4月4日,深圳市共有422895人正在排隊輪候公租房,深圳的公租戶并不是那么容易申請到的。
如果對該名女子的網絡傳言屬實,該名女子吃海參鮑魚、自駕游、買個包28000元,已經超載了一般人的正常生活,不禁讓眾網友懷疑,有著如此財富,又是如何符合條件申請到保障性住房的,這里面是不是有著不可見人的行為的發生。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不論去辦什么手續,都需要提交材料,而審核材料的人員對于材料的真實性是要進行審查的。這是一般常識,如果該名女子在申請住房時,弄虛作假,騙過相關審核人員,那么該名女子已經不僅僅是道德層面的問題了,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如果是相關工作人員幫助該女子弄虛作假,那么雙方都涉嫌犯罪。
如果該女子僅是假炫富真貧窮,并且符合條件,那么該名女子的行為是合法的。
不論是哪種情況,都建議相關部門對此事徹底嚴查,還一個風清氣正的住房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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