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是普通人,普通人更需要自我保護,但長久以來,我一直被一個問題困惑著。我是一個好學生,好學生不懂就問,在問之前,先看發生在廣東汕頭的一起案件。
周先生生活在汕頭,5月2日下午,他騎著心愛的摩托車去上班,在經過宅村時,撞到了一條長毛犬。
周先生看了一下,覺得這條狗并沒有大礙,騎著車離開了現場。
這條狗是村干部林某家的。周先生萬萬沒想到,撞了這條狗,比撞了林某他爹的后果還嚴重。
很快,林某就帶人找上門來,對周先生進行持續毆打。從視頻中可以看到,毆打周先生的還有幾個穿制服的人,據說,這些人是村治安隊的人。
村治安隊是干什么的呢?維護村治安的,屬于村集體財產雇傭的治安人員,主要責任是服務村民安全,可是,這幾個竟然成了村干部的打手,成了個人的看門犬。
一滴水可以觀大海,從這個細節也大概可以看出這個村和這個村里村民們所處的狀況。一句話,該村有村霸。
據說,今天公安機關已經將嫌疑人全部抓獲,案件正在依法辦理中。
故事已經講述完畢,我的問題該提出了:
從視頻中可以明顯地看到,林某和治安隊員一直在毆打周先生,而周先生毫無還手之力。他試圖躲閃,但這些人并沒有收手,反而進一步施暴,將其按倒在地毆打。
法律界有一個詞叫正當防衛,就是說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簡單解釋一下,當你受到不法分子地侵害時,你為了保護自己,選擇了防衛方式,把對方搞殘了,但你不用負刑事責任。
回到這個案件,假如周先生在被毆打期間,為了保護自己,順手在地上抄起家伙事兒,把村干部等全捅了,或者拿起板磚把這些渣,全給開瓢了,屬不屬于正當防衛?
這個問題對于我們普通老百姓來說非常重要,因為當大家面對村霸、惡霸時,除了被動挨打,幾乎沒有別的辦法,會有被打殘,甚至被打死的可能,受害后,只能通過法律途徑來挽回所謂遲到的正義,那么,通過正當防衛保護自己則更為正義。
我知道,高手在民間,應該有很多法律圈的大咖能看到這篇文章,請大家能費費心幫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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