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葉東杭 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
看守所會見可以說是辯護律師辦理刑事案件的開端。不少律師開課程,教后輩律師如何做會見準備,但提到會見前有什么要跟看守所了解、核實的信息的倒是不多。
聯系看守所了解信息,看似事務性的工作卻有著高價值,做得好的,只需律師助理打一通電話,就可以獲取到許多有用信息,給主辦律師提供后臺信息支持,豐富了自己的辦案經驗,進而為自己的升職加薪創造條件。
本著對“更加專業、更懂行業”目標的追求,本文將結合過往我“天南海北”的會見經驗,一一講解律師在正式啟程會見之前,應該向看守所核實什么事情。
一、嫌疑人羈押在哪個看守所?
會見前首先要確認的是嫌疑人關在哪個看守所。羈押場所的信息一般會記載在拘留通知書上,不需要另行查詢——但現實中常見的情況是,嫌疑人家屬并沒有收到紙質的拘留通知書,因此,我們首先需要確認嫌疑人目前的羈押位置。
在大多數設區的地級市,每個區都有一個看守所,如越秀區看守所、天河區看守所,對應羈押各自轄區公安局偵辦案件的嫌疑人。但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區不單獨設置看守所,譬如,深圳市龍華區沒有龍華區看守所,龍華公安辦的案子一般都送到寶安區看守所。
因此,為了避免“半路才發現原來沒有這個看守所”的尷尬境地,請律師助理提前確認嫌疑人的準確羈押場所很有必要,不要想當然按照公安局所在轄區直接推斷在哪個看守所。
此外,一區辦案機關偵辦的案件,并不必然將嫌疑人羈押在本地,譬如廣州海關順德緝私分局偵辦的走私普通貨物、物品案,人不一定關在順德看守所,有可能關在禪城看守所。
一般來說,確認羈押場所可以通過:1.向管轄地公安機關核實;2.在線預約平臺(如粵省事)預約確認;3.向可能關押嫌疑人的看守所,這三種途徑核實,其中1、3途徑,光靠打電話咨詢未必能獲得準確信息,可能需要親自持證持委托跑一趟。
二、是否需要預約?如何進行預約?
不同地區的會見預約政策各不相同,為了保證及時會見,需要事先了解清楚看守所的會見預約方式。
以廣東為例,大多數會見可以通過粵省事預約,大多數看守所開放了一定數量的現場排號會見機會。然曾幾何時,我記憶中江門市的會見只能通過電話進行預約。
不同省份不同地市的監所預約方式也各不相同,我以前去過的河南省焦作市看守所,需要提前1-2個工作日電話預約,登記律師名字和律師證號碼,這樣才算是預約成功。
三、看守所位置在哪里?
大多數看守所在地圖上是搜不到的,為了少走冤枉路,可以直接打電話問看守所的地圖定位。 如:越秀區看守所可以導航“格田嶺”,寶安區看守所可以導航“大圍工業園”,中山市看守所可以導航“中山市第二人民醫院南區分院”。日后有機會,我將尋找看守所位置的心得單獨寫成一篇文章,分享給各位律師同行怎么尋找看守所的具體位置。
四、看守所的上班時間?
看守所的上下班時間也需要重點了解,以及周末是否開放會見。現在許多看守所都開放了周末會見,避免律師周末見不到嫌疑人影響了辯護工作(但這也讓律師們的周末休息更加岌岌可危)。
五、是否可以攜帶電腦做筆錄?如果不行,現場是否有電腦?
有不少律師是用筆記本電腦做筆錄的。電腦做筆錄的好處有很多,最主要的是打字輸入比手寫更快,而且大多數90后律師日常敲鍵盤比寫字多,一手草書寫得洋洋灑灑,書法造詣遠超醫療行業的從業人員,回去整理筆錄時連自己都看不懂,更別說助理了,嚴重影響了會見后信息收集、整理和反饋的質量。
然而在很長一段時間里,眾多看守所是不允許律師攜帶筆記本電腦進入會見室的。對這種情況,我建議律師出發會見前,提前跟看守所確認能否攜帶電腦,并且在詢問時提及“我會自覺遵守看守所的規定,攝像頭貼封條,關閉網絡接收,只是做筆錄”,這種情況下比較容易收獲肯定的回復。
六、看守所對于會見遞交材料有什么特殊要求?
一般情況下,律師憑授權委托書、會見介紹信、律師證原件及復印件、家屬身份證明和關系證明,便能在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但是極個別情況,看守所會要求律師出具特定的材料(比如疫情期間需要律師出具一定時間內的核酸檢測報告)。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看守所對親屬關系證明的格式卡得比較嚴,譬如同樣是證明委托人和嫌疑人有婚姻締結關系,結婚證復印件一般是沒有問題的,但民政局出具的婚姻關系登記表(加蓋有公章)的證明,有的看守所不予認可,因此需要提前確認。
同樣的,載明了父母信息的出生醫學證明從理論上來講能夠證明親屬關系,但有的看守所認可,有的看守所不認可,這也需要提前了解清楚。
至于親屬關系證明是否需要加蓋鮮章,不同看守所要求不同,有時候也由窗口辦事人員自由裁量,因此我給的建議是,能加蓋鮮章的一律加蓋,盡可能把材料準備得齊全、無可挑剔。
七、能否幫忙顧送衣服、被褥?
不同看守所對顧送衣物、被褥的政策不同。以我目前的經驗,大多數看守所已不再需要家屬由監所外顧送被褥,但少部分看守所仍開放衣物的顧送。辯護律師如果是在秋冬季節接受委托,可以預先通過電話了解監所衣物的顧送政策,以便及時傳達給家屬。
(上圖系看守所顧送衣物需知,攝于廣州市增城區看守所辦證大廳,攝前經過工作人員許可)
八、能否幫忙帶書籍?
各地政策不一,有的地方可以帶書進看守所,有的地方不能。之前我去某省辦案,家屬讓我給當事人帶幾本書解解悶,我提前確認當地看守所確實可以顧送書籍給在押嫌疑人,但要求內容積極向上、健康,不允許送淫穢書籍等不適宜顧送的書籍,考慮到在的是年輕人,我給他買了本《三體:黑暗森林》解解乏。
后來,我每去一個看守所會見,都會問一問工作人員能不能顧送書籍,當然回答大多為否定。我后來思索,也能理解,監所內有報紙,足以滿足閱讀需求,而且一旦開放了送書的限制,會給工作人員徒增許多煩心事。比如,有妨礙司法活動情節的中國四大名著之一《水滸傳》(以及其衍生作品《金瓶梅》)、有擾亂監所管理制度情節的外國名著《肖申克的救贖》到底能不能送?
九、能否寄送信件?
能否通過寄信=通訊是許多家屬非常關心的問題。據我自己的了解,許多看守所的政策是“逮捕之前不能寄信”或“新兵倉一律不能寄信”,但也有看守所是嫌疑人一送進來就可以寄信的,不同監所政策不同,需要了解。
十、能否幫忙送眼鏡?如果能送,走什么途徑送?
這個問題也是許多家屬關心的。嫌疑人在看守所里頭一般是不給戴眼鏡的,但如果嫌疑人近視,又不能配戴眼鏡,不僅影響生活,還影響自己閱讀審訊筆錄,最終影響自身合法權利的維護。因此,律師在聯系看守所了解情況時,應一并詢問眼鏡顧送的問題。
[完]
葉東杭
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 合伙人律師
葉東杭律師系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金橋百信刑事法律事務部副秘書長,高校法學院證據法學課程校外導師,曾在華南農業大學、廣東技術師范大學、韶關學院、廣州新華學院等多家高校舉辦法律講座。從業期間,葉東杭律師主攻信息網絡犯罪、經濟犯罪、性犯罪辯護,曾在經辦的多個案件中取得不起訴無強制措施釋放(無罪)、緩刑、勝訴、二審改判勝訴等成果及偵查階段取保候審、不批捕取保候審的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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