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兵役制度是全國皆兵的,而相比之下,西方國家是一直到俾斯麥為相也就是19世紀后期的普魯士才開始施行這種制度的。
漢代時期,一個男丁到了23歲才開始服兵役,這么規(guī)定有什么背后的考量?在古代,男的到了20歲才開始成丁,可以獨立耕種了。那時候的農(nóng)業(yè)經(jīng)濟全是靠天吃飯,所謂“三年耕種,有蓄”,所以朝廷要男丁為國家服兵役的同時也要考慮到他的家庭負擔。所以漢代規(guī)定,每個男丁20歲受田,那么從23歲起,正常他可以有一年儲蓄來抽身為公家服役了。
漢代的百姓服兵役,又分3種:一是到中央作“衛(wèi)”兵,守衛(wèi)首都或者皇宮;二是到漢朝的邊郡作“戍”卒,守衛(wèi)邊疆;三是在原地方服兵“役”,做民兵。每一漢代的百姓都要輪到這三種,其中只有第三種,百姓從20歲便開始了。
漢代的中央軍合起來人數(shù)不到七萬人,分為南北兩軍,南軍負責守衛(wèi)皇宮,北軍負責守衛(wèi)首都。中央軍是由地方壯丁輪流組成,任期為一年。那時候,如果百姓被指派去當中央軍,他們的來回旅費是朝廷給報銷的,服役期間的吃穿住也都是朝廷負責。這些士兵初到和期滿退役的時候,漢代的皇帝還要備酒席款宴,這待遇是真的高!
那如果漢代的百姓是被指派到漢朝的邊郡去當戍卒,那就苦逼了,因為一切費用都要士兵自己掏錢。這些戍兵的服務時間是只有三天,這時沿襲先秦時代的慣例。但這有個問題,先秦時代,國家規(guī)模較小,士兵到邊境可能只需要半天時間,中間服役三天,來回五天就可以搞定了。但是自從秦朝統(tǒng)一天下以后,那戍卒到邊境的時間有的就長得離譜,但是秦國的戍邊制度卻沒有改變,于是就發(fā)生了陳勝吳廣起義,最終秦朝就玩完了。
漢朝吸取了秦朝的教訓,于是漢代戍邊時間雖然還是三天,但是百姓可以花錢,三天三百錢,交給朝廷,他就可以免戍了。朝廷這邊就用這筆錢去雇人替你戍邊,這筆錢不僅足夠這些人戍邊的費用,還能省一些補貼家用。這可以說是一種變通,還能實現(xiàn)雙贏。
漢郡長官有地方行政長官太守,地方軍事首領則叫都尉,后者管理地方軍隊。地方的壯丁都要在每年秋天舉行為期一個月的操練,這是一個大檢閱,名為都試。一旦國家有事,可以臨時召集他們,類似于現(xiàn)狀的民兵制度。朝廷根據(jù)各地方的地理形勢分別訓練不同的兵種,如材官(步兵)、車騎(車兵、騎兵)、樓船(水師)之類。
不管是中央軍、戍卒還是民兵,一旦國家有事,這三種軍隊國家都可以調(diào)用。
漢代的百姓除了服兵役,他們還要服力役。所謂的力役是每個壯丁都要替國家做義務的勞工,每人每年一個月。服力役的壯丁在漢代喚做更卒,意為更替輪番。這些更卒要義務為國家修建一些大工程,如修筑城垣,宮殿陵墓等。當然了,如果百姓不想去受這個苦,那也可以,他只要出兩百個錢給官府就可以了。
當然了,漢代除了義務兵役外,民間還有志愿從軍的義勇隊。一旦國家有需要,這些人便可以自由報名,他們管這叫做良家子從軍。這些人很多都出身于比較富有的家庭,特別是家就在離邊境不遠地方的。這些人平常在家的主要干的就是練習騎馬射箭,一旦國家有事,他們就非常積極報名從軍,靠著打仗立功,最終達到做官封侯的目的。漢朝的飛將軍李廣一家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參考文獻: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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