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閱讀世界文學,最重要的是能夠先認識自己,進而認識對自己有特別作用的作品。無需依循任何模式或者綱要,我們讀書必須走愛之路,而非義務之路。
——赫爾曼·黑塞 / 讀書隨感(黑塞作品08)
每周日早上,我會從專欄中挑選一篇很有價值的內容,完整地分享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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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讀書上看到《閱讀變現》這本書,書名營銷味很濃,但內容意外的非常有價值,我從中收獲了很多眼前一亮的閱讀觀念和方法,相信對大家也會有所幫助。
我是邊看書邊手打筆記,過程中難免加入自己的理解,所以里面大概有30%左右結合了我自己的思考,介意的話可以去看原書。
01.
以「做自己的制作人」的態度去決定主題。
所謂制作,其實就是「做乘法」。
設計×電腦科技=蘋果公司
美國的搖滾舞曲×英倫風裝束=披頭士
男性衣物的布料×女性服裝=香奈兒
有意識地去思考,如何將這種“乘法”做出屬于我們自己的風格。
02.
閱讀一本書時,如果感到不順心意或讀不懂,責任絕不在你。
閱讀一本書其實就是在進行某種對話,讀不懂,則意味著“語言不通”。和語言不通的對象交談是沒意義的。
等到你自身產生了變化,語言得以互通了,再去閱讀這本書即可。
如果在閱讀時始終感到無趣的話,那么就嘗試先跳讀10頁吧。如果從10頁之后開始讀仍舊感到勉強的話,別猶豫,再跳過去10頁試試。又跳了10頁,還是覺得無趣,那么就翻到目錄頁,找到目前你最感興趣的、最有關聯的部分去閱讀吧。
倘若按照這樣的方法做過仍然覺得無聊,那就意味著你和手上這本書“此次沒什么緣分”,所以最好是暫時把它放回書架。
03.
你有閱讀10遍以上的徹底精讀書籍嗎?
對于專業類書籍,只讀精華部分毫無意義。
真正重要的是「重新體驗」作者在經典原著中細致的思考過程。
04.
讀5本書不如一本書讀5遍:
這就是為什么有些人看上去讀了很多書、看了很多文章,但談吐間就能發現,他的閱讀層次非常淺,一聊到深處就露怯,只會說我也看過,但說不出來。
只瀏覽一遍很難讓知識在心里扎根,產生更多脈絡關聯。反復咀嚼一本有深度的書,只有這樣才能提高知識生產力方面的基礎體力。
05.
不讀暢銷書,閱讀暢銷書就是在做低性價比投資。
想想一下,10年后某次聚會,你引用一本暢銷書的管理,恐怕大家只會表現出哦哦,好像聽過的表情。
倘若你引用的是亞當斯密或者馬克斯韋伯所著的古典書籍內容,那么無論是過去10年20年,它在同一場合都會保持著同樣的說服力。
瀏覽很多書,立即重讀好書,反復讀經典的書。
06.
所謂閱讀的技術,與其說是如何閱讀一本書, 不如說是如何活用一本讀過的書更為準確。
書本活用的方法只有兩種:
1,摘抄重要部分,保證必要時能檢索到。
2,時常重溫,一有觸動就馬上采取行動。
07.
把信息比作大海的話,個人知識庫就是自家的魚塘,知識就是魚塘里面的魚。
對于馬上可以用起來的知識類書籍,不要做筆記,請“直接”用來實踐!做筆記反而會讓我們有僥幸心理,等到以后再用,結果變成電子垃圾再也沒有看過一眼。
如果將知識比作道具,那么為了方便之后快速尋找可能需要放到倉庫里打好編號。但是立即就要用到的道具并不需要特意收進倉庫。
08.
請以“讀過的內容,你遲早會全部遺忘掉”為前提去閱讀。
我們需要研究的其實并不是“怎么做才能過目不忘”,而是“怎樣做才能保證即便忘了閱讀過的書的內容也沒關系”。
09.
打造一個忘了也沒關系的機制。
不要將你自己認為重要的信息記在腦子里,而是將他們放置在隨時能夠查找道德地方。
這樣就不需要記憶所有細節,只需要設置好關鍵詞和信息之間的關聯 ,在必要的時候能檢索到就行。
因酷愛讀書而為人所知的松岡正剛曾經說過:“書本就是已經寫好了內容的筆記本”
筆記的作用是讓人可以放心地遺忘。
通過遺忘,能夠擴大大腦中有關工作記憶的內存空間,于是得得以用當下的知識生產中。必要時,從外部的知識存儲空間找到所需信息,再加以使用。正因如此,才能放心地去遺忘。
因此,整理重點摘抄內容的工具就必要的功能就是“高準確度的檢索功能”。
p.s.讀到這里順帶吐槽一句,現在所有的筆記軟件只注重存,在檢索(提取)方面都做的很垃圾,支持雙關鍵詞檢索的都很少,搜索結果展示不分主次的羅列,資料一多檢索起來效率超級低。
10.
3遍讀書法:
第一遍先把有觸動的內容標記出來;
第二遍選擇5個,最多9個部分完成摘抄;
這會倒逼我們精心挑選內容,且不至于被繁重的摘抄過程而磨光耐心。而且比起摘抄本身,根據摘抄的內容擴展自己的想法更為重要。如果摘抄工作量太大,那么就沒有精力開始最重要的展開思考工作了。因為摘抄的勞動性價比太低,辨別真正有價值的內容也十分重要,所以設定整理摘抄的數量上限。
第三遍,回顧,把有價值的摘抄和筆記放入個人知識庫。
最初的閱讀知識為了獲得洞察力;
第二遍重溫并且辨別真正重要有價值的摘抄,會更容易讓內容在頭腦中扎根;
最后,我們挑選出5~9部分的內容放入自己的魚塘(筆記庫)中。相比畫完線就收入書架,三遍讀書的方法才算是在學習。
“閱讀三遍”之后的書,就算你將它的內容都忘光了也沒關系。
因為必要時你隨時都能提取所需信息。
11.
以將來一定會有用的理由去讀書是非常沒有必要的。更重要的是此時此地馬上能用到,或者在一瞬間出于個人喜好、覺得很有趣所以選擇了一本書。
美國杜克大學的凱西·戴維森表示“2011年度入讀美國小學的兒童中,有65%會在未來大學畢業之后從事目前尚不存在的行業”。
10年前其實并不存在“社交媒體 (social media) ”這個領域。
12.
同時閱讀10本以上的書,不是10本,而是10本以上。然后挑選適合「當下心情」的書,然后一口氣讀下去。
13.
把書分類兩類:
專業的,能切實提升自己基本體力的書。
另一種是通識類書籍,提供廣泛視角。
14.
每個月去一次,每次在書店待上兩個小時。只有積極到與我們自身工作和生活之間關聯性很低的書架那里去閑逛,才能與其創造奇妙的邂逅。
15.
所謂成果,是一種輸入和輸出相關聯的力量。
史蒂夫·喬布斯曾在自傳中提到,他大學學習書法,而書法對他后來開發蘋果計算機的字體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也就是說,他在學生時代學習書法的這樣一種“輸入”,和開發個人電腦的一環——設計字體的這樣一種“輸出”聯系到了一起。
這種輸入與輸出相聯系的意外性和較長的時間間隔,正是學習通識的一大特征。
因此,能夠將二者相聯系的人與無法做到這一點的人之間,在「知識成就」方面會產生巨大的差距。
全書也就6.3萬字,精華基本都在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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