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潮州這座城市,最近發生了一件引人深思的事情。
故事的起點是9月17日,當時在金石鎮晉君路附近,一輛電動自行車和小汽車發生了刮碰。雖然事故沒有導致人員受傷,但卻引出了一個更大、更引人關注的話題。這場事故的處理過程中,一名交警與小汽車的車主之間的對話引起了不少熱議,特別是交警的態度和用詞。
視頻中,這名交警在被一名群眾詢問:“無證駕駛該拘留一定會拘留吧?”
交警:“為什么要拘留呢?”
群眾:“因為對方無證駕駛啊?!”
交警:“無證駕駛就一定要拘留嗎?”
群眾:“無證駕駛肯定要拘留。”
旁邊有幾個人在幫腔,有點雜音。
交警:“這里全程錄音錄像,你去查一下法律,懂不懂,不懂可以自己去學,我不是老師,我接受你的監督,但不接受你的置疑,傻不拉幾的,隨便你去告我,傻不拉幾的。”
然后,交警轉身離開,留下一堆瞠目結舌的群眾在風中凌亂,無證駕駛要不要拘留?凡事無絕對,不一定拘留,只是在這里沒有提及的必要。
“傻不拉幾”是啥意思
從事件過程和交警的態度上看,顯然交警是帶著情緒執法,顯得相當不耐煩。對幾個并沒有沖撞他的群眾,他竟然說出了“傻不拉幾的”這種帶有侮辱性的言辭。這樣的言辭讓旁觀者和網友們感到震驚,視頻被發到網上,大家紛紛開始在社交媒體上討論這個事件。說實話,作為執法人員,交警的職責是維護法律的公正,同時也要有耐心和禮貌。尤其是在面對普通市民時,更應該展示出應有的尊重和理解。這段視頻迅速在網絡上傳播,吸引了眾多網友的圍觀。9月22日,這名交警的言辭被廣泛報道沖上熱搜,公眾的憤怒和指責隨之而來。許多人開始質疑,這是執法者就有的素質嗎?
當今人人一臺手機,兼顧了攝像機、直播設備的功能,于是人人都成了記者,新聞重新被定義,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一定是新聞。
隨著事件的發酵,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也不得不出面回應。9月23日,他們發布了警情通報,承認民警在事故處理期間存在釋法不到位和言語不文明的行為,并表示已經對這名民警進行了處理,停止了其執行職務。可見公安機關執法一旦上了熱搜是一個非常麻煩的事情,本來是小事,上網引起群眾關注就成了個事。
這位民警停止執行職務最短10天,最長60天,在此期間,意味著他現在只能拿基本工資,而且要對涉嫌違紀行為寫出檢查或作出解釋和說明。從專業角度來看,這件事情民警是不構成違紀的,處罰應該是警戒:相當于嚴厲的批評,并記錄在案。也就是說處分則太重,批評教育又不足以安撫民眾的情緒,所以取其中間。培養一名合格的執法者不容易,也希望廣大群眾能理解。
這位交警很年輕,年輕人基本上沒有受到過社會的毒打。可能在他的認知里只有領導、權力才是值得尊重、敬畏,而普通群眾在他看來就是“傻里巴幾”的,這種看上不看下的性格如果不改正,以后有可能會給他帶來滅頂之災。正所謂無知無畏,他明知全程有錄音錄像,還那么囂張,一不小心自己成了反面教材。我們作為一名執法者,要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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