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4年10月25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發(fā)回重審的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樣的判決可謂大快人心,人人拍手稱快。
被告人余華英于1993年至2003年期間分別伙同他人為牟取非法利益,長期在貴州省、重慶市、云南省等地流竄作案,物色兒童進行拐賣,得手后將被拐兒童帶至河北省邯鄲市,通過他人介紹,尋找收買人進行買賣,以此獲利,其間共拐賣兒童17名。法院認為余華英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犯罪后果極其嚴重,應予以嚴懲,最終依法作出了判處死刑的判決。
拐賣兒童行為是一種極其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
拐賣兒童行為是一種極其嚴重的犯罪,不僅直接侵害了被拐兒童的人身權利和尊嚴,還對其家庭成員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創(chuàng)傷和經濟損失。
從法律層面來看,拐賣兒童是嚴重違反刑法的行為。根據中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guī)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像余華英拐賣兒童就是特別嚴重這種。
從道德層面來看,拐賣兒童行為是對人性的踐踏和對社會倫理的嚴重挑戰(zhàn)。它破壞了家庭的基本結構和親情紐帶,給受害者及其家庭帶來了無法彌補的傷害。同時,這種行為也違背了社會公德和人類基本價值觀,應該受到全社會的譴責和抵制。
從社會層面來看,拐賣兒童行為對社會穩(wěn)定和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它不僅破壞了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還可能導致一系列社會問題的發(fā)生,如人口失蹤、家庭破碎、社會矛盾加劇等。因此,打擊拐賣兒童犯罪是維護社會穩(wěn)定和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任務之一。
從經濟層面來看,拐賣兒童行為往往伴隨著非法交易和利益輸送。一些人為了牟取不義之財,不惜鋌而走險從事拐賣兒童活動。這種行為不僅損害了被拐兒童的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還給家庭和社會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和損失。
總而言之,拐賣兒童行為是一種極其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應該受到全社會的強烈譴責和嚴厲打擊。
如何降低兒童被拐賣的風險?
避免兒童被拐騙是一項重要的社會責任,需要家長、學校和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專家建議,應該加強宣傳教育和預防措施,提高公眾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共同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社會環(huán)境。
一是提高防拐意識。家長應教育孩子不要輕信陌生人,不接受陌生人的食物、禮物或邀請。告訴孩子在遇到可疑情況時,要大聲呼救并盡快找到警察或其他可信賴的成年人求助。
二是注意個人信息保護。家長不應隨意在社交網絡上透露孩子的信息,如姓名、年齡等。同時,也要教育孩子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個人信息和家庭住址。
三是加強安全教育。家長可以與孩子一起學習相關的安全知識,比如如何識別危險、如何應對緊急情況等。可以通過模擬場景的方式,讓孩子在實踐中學會保護自己。
四是使用科技手段。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如安裝定位器、使用兒童安全手環(huán)等,可以在孩子走失時迅速確定位置,提高找回的可能性。
五是建立應急機制。家長應制定應急預案,包括如何報警、如何尋找失蹤的孩子等。同時,也可以加入當地的防拐組織或志愿者團隊,以便在需要時獲得幫助和支持。
綜上所述,避免兒童被拐騙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家長應提高警惕,加強孩子的安全教育;學校應開展相關課程和活動;社會應加強宣傳和監(jiān)管力度。只有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預防和打擊拐賣兒童犯罪行為。
(部分資料整理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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