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時,中文世界出現了“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法律格言。這條格言描述的是上世紀東西德統一后與柏林墻有關的一場刑事審判。雖然準確的數字仍然存在爭議,但現在可以確定的是,在東西德冷戰對峙時期,曾有數百名東德民眾因為企圖翻越柏林墻而被軍警人員開槍射殺致死。據不完全統計,共有數百名當年的肇事者曾被檢察官起訴,其中包括約八十名普通邊境衛兵。
“槍口抬高一厘米”這條格言的產生,源于對一名叫作因格·亨里奇的守墻衛兵的審判。因格·亨里奇在他二十七歲的那一年,朝著一名企圖翻越柏林墻的青年扣動了扳機。這名年僅二十歲的東德年輕人在翻越柏林墻的過程中功敗垂成,并且因為被擊中膝蓋和背部,于當日搶救無效死亡。在柏林墻倒塌后的兩年,因格·亨里奇被人們從記憶深處推向了法庭被告席。不出所料,亨里奇的律師辯稱這些衛兵僅僅是在執行上級的命令,軍事人員對執行命令的行為不負刑事責任。律師還援引當時東德的《刑法》和《邊境法》,試圖證明為了阻止未經國家允許離開國境的行為,衛兵可以使用武器進行射擊。
根據熊培云《自由在高處》一書的描述,該案的一審主審法官西奧多·賽德爾對此案曾這樣回應:“作為衛兵,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沖突之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最終,衛兵亨里奇被判處三年半的有期徒刑。由此,“一厘米主權”的稱謂在中國法律界迅速傳播開來。
然而,據熱衷考證的南方都市報編輯長平先生在《把槍抬高一點》一文中披露,他在德國曾當面向負責此類案件的前柏林市總檢察長和前高級檢察官核實此事,卻遭到兩位當事人斷然否認。長平先生隨之將這條格言的流行,歸因于一種無關法理的東方式策略或“民間智慧”。長平先生此文一出,感覺受到“欺騙”或者感覺到被“一厘米主權”壓制的各方人士,紛紛撰文、大加批判。比如流傳甚廣的《別胡扯!德國法官根本沒說過“槍口抬高一厘米”這樣的蠢話!》、《“把槍口抬高一厘米”,這碗雞湯有毒》等文章,均持激烈的批評立場。
“槍口抬高一厘米”果真是中國人熬制的一碗毒雞湯嗎?一審主審法官賽德爾認為,亨里奇“跪下膝蓋,從距離37米的地方向逃難者射擊……當之前的射擊沒有效果,他轉而瞄準上半身開槍”,而這樣的做法無異于一個殘暴的兇手。雖然東德的《邊境法》允許士兵槍擊離境者,但“這種法律不應該獲得認可,應該拒絕服從”。
為了強化并支持自己的觀點,賽德爾在判決中援引了著名的拉德布魯赫公式。這個公式分為三個部分,即:首先,所有的實在法都應當體現法的安定性,不能夠隨意否定其效力;其次,除了法的安定性之外,實在法還應當體現合目的性和正義;最后,若實在法違反正義達到了不能容忍的程度,它就失去了其之所以為法的“法性”,可以看作是非法的法律。賽德爾據此將東德的《邊境法》相關條款看作是“非法的法律”,并且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明確表示“代表權力機構去殺害民眾時,沒有人有權利忽視自己的良心”。
批評論者大多認為,“槍口抬高一厘米”純屬杜撰,并且將導致捉摸不定的道德審判。他們還以此后德國法院特別是歐洲人權法院在類似其他案件的判決中,明確否認適用拉德布魯赫公式為由,認為類似的“良知”判決即便在德國也被糾正和否定。不可否認的是,歐洲人權法院在2001年3月21日的判決中明確表示不再適用拉德布魯赫公式,但歐洲人權法院卻仍然維持了德國法院的有罪判決。只不過,歐洲人權法院轉而從東德實在法的內部去尋找定罪判決的根據。比如《邊境法》同時還規定“盡可能保護生命”,東德《憲法》強調保障人道尊嚴和個人自由等。聯系到柏林墻系列案件都面臨著對東德實在法的評價和處理問題,歐洲人權法院的判決很難說沒有刻意避免“政治審判”的策略考慮。
由此可見,“槍口抬高一厘米”之所以受歡迎,是因為他強調了即便在軟弱困境之中,人性依然有某些應當堅守的底線。平庸的惡和平庸的善不過一線之間,司法有時可以而且應當去謹慎厘清兩者的微弱分界。“槍口抬高一厘米”雖非賽德爾法官的原話,但其內在精神意蘊與德國乃至歐洲人權法院的判決卻并未有任何違背之處。而且更重要的是,經過此種更加形象化的描述,使得深邃的道理更加淺顯易懂、更加深入人心。
“槍口抬高一厘米”如果確系中國人首創,那么絕不應該將其僅僅當作雞湯對待。這條格言非但無毒,而且為中文語匯和中國司法理念增添了可敬的人性光輝。特別是在各種奇葩判決層出不窮,司法人員淪為流水線操作工,司法審判越發欠缺人性溫度的當下,體悟“槍口抬高一厘米”的司法意涵尤具有特殊的現實意義。[原載于《方圓》雜志2017年第6期“衡平法理”專欄]
(作者介紹)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