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賀宴
近日,沃爾瑪華東百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姆”)因擴大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范圍,被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1萬元的罰款。
據悉,山姆在“京東”APP中的“山姆會員商店官方旗艦店”銷售一款名為“Sams丹普斯長高高丹麥進口有機兒童調制乳粉”的商品時,在商品銷售頁面明顯標注“溫馨提示:該商品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并在后臺設置商品屬性時同樣設置為“售后政策: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然而經查證,該商品并不屬于《網絡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的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范圍。
山姆此舉不僅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也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根據《網絡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七條的規定,對于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經營者應當在商品銷售頁面顯著位置進行明確標注,并說明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具體原因。然而,山姆并未按照這一規定執行,也未經消費者的同意和確認,給消費者執行“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設置障礙。
在接到相關投訴后,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山姆進行了調查,并依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定》和《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相關規定,對山姆作出了罰款1萬元的處罰決定。同時,涉案消費投訴已于2024年8月17日得到退貨退款的處理,認定無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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