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哪般!南方周末實習生竟假冒犯罪嫌疑人刪帖?
文李海波
法訊君遇到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疑似南方周末實習生劉某冒充犯罪嫌疑人非法刪帖:發郵件后電話威逼不成,之后又找朋友加QQ聯系花錢刪帖……
9月16日,法訊網收到了自稱李文新的郵件:客服您好,請求盡快刪除。郵件內容很簡單:“客服您好,上述內容涉及到我本人和妹妹的有關不實內容,請求盡快刪除,謝謝!”說服附件為李文新身份證和2019年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回復張金龍等人的《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書》。
打開鏈接內容是《涉虛假訴訟,莆商李文新妹妹及堂兄被北京警方刑拘》。該郵件在當天連發4次,于是法訊君回復:“您好,請留下李文新本人電話,以便核實情況。謝謝支持”對方當即回復了電話號碼。
法訊君在當天下午16時致電該號碼,沒有接聽。16:47對方打來電話,自稱是李艷香。她首先指責說你寫的東西不屬實,我們現在是友好的協商嘛。法訊君表示剛聯系對方的律師說你們現在應該還在看守所。她說;收監不收監的你寫的東西不屬實,你最近有關注這個法治的這些報道吧?你應該知道張金龍付費包括那個律師應該和張金龍這邊溝通了對吧?法訊君答復不認識張金龍。她便質問:不管你認識不認識我們肯定會起訴你的。因為里面有些材料怎么來的?這個刑事是機密的,為什么會有這個東西。你哪來的我問你在這里面是涉密的東西?第二點就是不管是說他說他是什么員工你要拿出證據對吧?很多東西他說他這里面其中的一些人說的這些事實你知道怎么寫自述吧或者他自稱這個東西有被認定嗎?這么寫合適嗎?法訊君答復是李金林說的,都有錄音。對方說:李海波,我現在跟你說的是我們認為這個現在涉及到非法違法的東西,你好意思放在外頭嗎?你這個東西都是假的全都是瞎編亂造的,如果你再不撤的話我們會起訴你!張金龍行賄你的事實你知道嘛!法訊君反問:張金龍給我錢了?她馬上說:對呀。法訊君答復,張金龍我都不認識我怎么收錢?她說:你查一下張金龍行賄然后你搜一下。法訊君答復:即使張金龍給我錢也不是行賄!和你這種人沒啥說的!之后便掛斷電話。她再次電話來,沒說什么就掛斷了。
法訊君聯系莆田那邊朋友,他說李艷香和李文新都在看守所不可能電話呀,他熟悉李艷香聲音。在把電話錄音發去后,他說這絕對不是李艷香,估計是南方周末那個實習生劉某!
9月18日,該郵箱三次給法訊網發郵件表達同樣內容。
9月20日,有昵稱“藍天”加法訊網QQ好友,進行了以上對話。對方還是想刪除網帖《涉虛假訴訟,莆商李文新妹妹及堂兄被北京警方刑拘》,在法訊君詢問對方是否劉記者(南方周末實習生劉妍)時,對方答復不是,他是幫朋友處理的。在法訊君詢問給法訊君打電話的號碼不是他的,其答復也不是,是他朋友的。
對方聯系刪帖理由還是失實,在法訊君說不能存在失實后,對方說:和氣生財。
聊天中對于法訊君說的劉某電話說要起訴的話其答復,可能我朋友電話比較激動吧,她也不是有意的。
9月26日,法訊君告訴需要提供證明。
對方詢問法訊君:必須要提供證明嘛 我問了朋友沒有答復。
法訊君:你是哪位?不是和劉妍一起的?(法訊君懷疑是和劉妍一起的南方周末記者)
藍天:她委托我處理的哦 我剛問她沒有回復呢
之后他直接表示到時候給些小費都行
之后更是直接說刪除的話多少錢呢 是2個,并再次發來二個網頁鏈接。
第二天上午法訊君看見信息后答復:不知道法訊網不收錢刪帖嗎?你到底是誰
藍天:我朋友說這個跟刑拘沒關系,有關系的是內容
在19:51藍天繼續聯系法訊網:李總在嗎 能幫忙刪除下嘛
法訊君便問:咱們不認識吧 你是誰都不能說呢
此后雙方在沒有交流,之后法訊君發現對方QQ改了昵稱,并且刪除了法訊君。
10月8日,該郵箱發來二次信息:貴網站未經核實擅自發布上述不實文章,已對我委托人名譽造成嚴重損害。限貴網站7日之內刪除上述侵權文章,如貴網站逾期未履行上述義務,我委托人將立即采取相應的法律手段就貴網站的侵權行為追究貴網站的法律責任,并就我委托人因此所遭受的經濟、名譽損失向貴網站索賠,一切法律后果均由貴網站承擔!
該郵箱pgagga@163.com共向法訊網發來11封幾乎同樣的內容,看來是相當的執著啊。
他們要花錢刪除的這個重要內容是什么呢?您可以看看法訊網在2021年1月25日發布的《涉虛假訴訟,莆商李文新妹妹及堂兄被北京警方刑拘》。
之后法訊君搜索網絡發現有署名南方周末記者翟星理 南方周末實習生劉妍的文章《一場有爭議的虛假訴訟:為立案行賄警察兩百余萬元》顯示:2021年7月29日,豐臺分局以李文新、李燕香、李金林涉嫌虛假訴訟罪向豐臺區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2021年8月25日,豐臺區檢察院向豐臺區法院提起訴訟。“拖”了兩年多之后,2023年1月10月,案件重新恢復審理。但北京市豐臺區法院又h于2023年2月、5月、8月、11月,先后4次批準延期3個月審理。2023年12月7日,案件被指定由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管轄。東城區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1次。2024年2月6日,補充偵查工作結束。23天之后,東城區檢察院向東城區法院提起公訴。不過,被告人由此前的李文新、李燕香、李金林3人,變為只有李金林一人。李燕香、李金林被分案處理,被控罪名與犯罪事實沒有變化,兩人同日被東城區檢察院訴至東城區法院。起訴書顯示,李金林已于2023年12月7日被取保候審。這一次,東城區檢方指控李文新的犯罪事實多了一起:2019年7月,李文新為了繼續阻止李金林尚未執行的執行案款被其他債權人分配,無中生有,虛構民事法律糾紛,向朝陽區法院起訴李金林償還借款本金876萬元,并以此申請凍結執行案款,意圖繼續侵害其他債權人合法權益。
該文被多家網站轉載,但過了幾天,法訊君搜索該標題,發現很多網站都已經刪除了。
而據新黃河的報道稱“截至目前,李文新被羈押超過三年,李金林于2023年12月7日被取保候審,李燕香取保后于今年1月重新被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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