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是服從自己,自己就是統治者之一。與儒家“順而無違”地服從他治之權力和當權者截然不同。自治服從公共意志和公義;他治服從個人意志和私義。當然,私義與公義也可以部分重合,以為他治者充當正義門面。
有些人對自治概念抱著一種錯誤的認知,誤以為儒家鄉約民規就是自治。殊不知,自治的前提條件就是人人權利平等,至少也要基本平等。沒有權利的平等,那些缺乏權利的成員如何有權參與自治?自治首先是對自己的權利的有效行使!儒家宗法等級社會,親親尊尊,各級成員權利不對等,權利大小隨著權力大小而變化。諸如宗長擁有宗族最高權力,享有充分權利,而宗族子孫后代連基本的財產權、婚姻權、人身自由權等等都沒有,如何能夠參與自治?儒家所謂的自治,其實就是地方宗族的宗長治理。雅典政制,我們也只能在自治前面冠以奴隸主之名,稱之為奴隸主自治政治,奴隸是沒有自治權的:其中四個依據財產多寡劃分的等級大致擁有基本平等的參政權,實行自己對自己統治。還有一個典型自治案例,就是美國移民社會的自治形式,由村-鎮-縣-州-聯邦形成由下而上的層層自治,其關鍵性的前提條件就是人人權利平等,大家通過公民會議協商和民主選舉形式施行自己的權利,自己管理自己。
“從心所欲不逾矩”,孔子的那點自由其實就是犬籠子里的自由。孔子那個不可逾的矩就是禮制打造的鐵籠子。孔子自認為惶惶不可終日的喪家犬,隨時都在等待主人領養,為主人看家護院。孔子,這個犬籠自由者總是幻想著做他治者的合格奴隸。除了博學于禮,儒生如孔孟無道無技,沒有正當職業和財產,屬于無產文人。流浪狗的最大愿望是找到一個主人領養;無產文人的一生愿望也是找到一個主人收養。
《孔子家語 正論解四十一》:“趙簡子賦晉國一鼓鐘,以鑄刑鼎,著范宣子所為刑書。孔子曰:“晉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經緯其民者也。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遵其道而守其業,貴賤不愆,所謂度也。文公是以作執秩之官,為被廬之法,以為盟主。今棄此度也,而為刑鼎,銘在鼎矣,何以尊貴?何業之守也?貴賤無序,何以為國?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晉國亂制,若之何其為法乎。”這說明:(甲)孔子反對打破貴賤等級而一于法。什么是一于法?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墨經 下》67條:“一法者之相與也盡,若方之相召也,說在方。一方貌盡,俱有法而異,或木或石,不害其方之相合也。盡貌猶方也。物俱然。”人的經驗條件諸如出身、地位、財富等等有差異,與法則盡(全部統一在法下)。(乙)孔子反對法律公諸于眾,減少了卿大夫裁量的主觀自由,增加了人民反抗不公的可能性。
在學問和識見方面,“陋”對譯英文“low”則是音義雙合。陋儒不知墨學上帝-天志-天(象)三位一體真實含義:它們作為三種全位格指向同一個所指,皆是指向那一個不可言說的整全的“指”。天志是絕對本質,絕對必然性原則,絕對同一性原則,從本質上代表那個無所不包的整全,屬于本質界全位格;天或天象是古往今來的一切現象。從現象上代表那個包羅萬象的整全,屬于現象界全位格。這一切現象在永恒者看來就是當下或現在,沒有時間上的過去和將來分別。天即時空,時空囊括一切現象或包羅萬象。造物主擬天化,則名之為天;擬人化,則道成肉身為人。上帝乃是天志與天象互相返回自身同一性。天志和天象各自都作為那一個整全而互為自身同一性或同一者。因此,上帝則是天志和天象之兼體全位格,或物道合一之和合全位格。所以,上帝、天志、天或天象,同出而異名,三名一實,三位一體,指同一個造物者,自因者,自在者,自然者,存在之存在者(存在的自作者),此在者或達在者(dasein),神圣者,客觀者,絕對者,永恒者,無限者,獨一理智者,獨一理性者。天帝就是象帝,象帝就是一切現象總和。象帝之先,謂之先帝,即天志,天道。從邏輯上和時間上看,道或規定事物本質的客觀意志(天志)先于物質現象。
《老子》乙本第四章:“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淵兮,似萬物之宗。銼其兌,解其芬,和其光,同其塵。湛兮,似或存,吾不知其誰之子,象帝之先。”道的功用是“沖”,調和或解除物象對立,空虛物象差異和對立。“兌”同“銳”,尖銳突出。“芬”,花草芳香,引申為美德或美名;或者通“紛”,物象雜亂。“光”使物體呈現不同的顏色、廣延和形象。“塵”各種各樣大小不同的物體,小至肉眼不可見的灰塵,大到日月星球,與無限的宇宙相比,也不過是一粒灰塵。“兌”、“芬”、“光”、“塵”泛指萬物差別或差異。銼兌解芬,和光同塵,是指弭平差異,消除差別。“兌”、“芬”、“光”、“塵”都是同歸之物,有差別的現象,而道的功能之一就是去異歸同,歸同趨一。這是反對儒家重異輕同,差等禮制,固化等級的反動思想。即,反對儒家的反道之動,反道之沖動。總之,銼銳解芬,和光同塵,是從道的高度和視角與視野反對儒家的宗法等級禮制和原始的動物倫理(親親尊尊)。“吾不知其誰之子也,象帝之先”,意思是,我不知道它(道)是從何產生,但我知道它先于象帝(一切現象)存在。道,自因自在,自如自然,自己產生自己,自己依賴自己存在,自己就是自己存在的唯一條件和原因。
儒家講“君子不器”,輕視技能,何來工匠精神?儒家禮制教化出來的人普遍僵化呆板,亦步亦趨地執行操作程序,有經驗技術而無科學技術。經驗技術是粗糙的,形同的,難以做到頂尖和出類拔萃。例如山寨模仿技術就是這樣。自主勤奮與儒家文化無關,儒家士大夫官僚階層臃腫,老百姓稅負沉重,生活逼迫而日夜操勞,仍不能衣暖飽食。這是歷史實事,不是自主勤奮文化根源。墨家文化在民間的傳承才是老百姓勤奮的文化基因,非命,強力從事乃是墨家文化基因之一。再者,即便技術模仿得再好,也不過是別人的跟屁蟲,沒有哲學和科學原理的發現,永遠只能是亦步亦趨的跟從者,絕無可能成為世界的領導者,絕不可能從思想上站在食物鏈的頂端。雖然德國日本技術一度領先風靡世界,但在社會制度的思想原理發現和技術設計方面,在資本金融、市場經濟與自由貿易的思想原理發現和技術設計方面,在國際秩序的思想原理發現和技術設計方面,英法美卻是世界領導者和執行者。一個簡單的道理,假設儒家能有這種能力,為什么經歷2000多年的政治實踐,在中日韓越四地,沒有一家于西方文化入侵之前獨立發展出現代性?說儒家多厲害,多能行,都是“馬后炮”話術,沒有實際意義。
儒家崇尚繁褥美學、繁文縟節、等級禮樂,就不可能節儉。倘若有節儉文化基因,就不可能推崇繁褥美學和繁文縟節。一方面崇尚厚葬久喪,利死害生;另一方面又講“寧儉勿奢”,豈不矛盾。后者對前者不過是一套道德話語粉飾罷了。以孔子的飲食起居生活習慣,與其說“寧儉勿奢”,毋寧說“寧奢勿儉”。
無論儒生怎么美化儒學,吹噓儒學,它都是不可回收的有毒垃圾,沒有再利用價值。無論儒生給儒家如何涂脂抹粉,如何濃妝艷抹,它都是一具不可復活的奴隸僵尸;它們既經不起經驗實證,2000多年的實踐歷史,一敗涂地,人“吃”人,從而人吃人,動物世界觀造就動物世界;也經不起邏輯實證,以親親尊尊為基本原則的仁義禮智信也只能推導出人性偏私才是人性光輝和道德倫理,動物世界觀推理出人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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