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抗戰爆發前,國民黨軍中已經裝備了一批戰防炮;但因為總體數量有限,所以不能大范圍裝備;而是以連為單位,配屬加強到各軍、師中作戰。
當時只有極少的一部分精銳師里,會編制有戰防炮連,絕大多數步兵師都沒有這玩意;而且作戰時配屬加強,也不是申請打上去了,炮就能下得來的。
不過到抗戰后期組建駐印軍時,因為美國援助的裝備數量比較多,因此在駐印軍的步兵團一級就編齊了戰防炮連。
而且在1945年初編制三十四年甲種軍(也就是俗稱的美械軍)時,也仿效駐印軍的編制,令每個步兵團都編有1個戰防炮連。
依照當時的編制表,這個戰防炮連有7名軍官、132名士兵,全連總兵力為139人。
其具體的編制為:
連部、彈藥班、戰防炮第1排至第4排。
具體來說,連部人員分別為:
1名連長、1名連附、1名特務長;1名文書軍士、1名給養軍士、1名補給軍士、1名觀測軍士、1名獸醫軍士;1名鐵工、1名掌工、1名鞍工;
4名火箭筒兵、2名號兵、2名看護兵、2名傳達兵、2名飼養兵、另有炊事班6人。
以上連部人員總計有29人,大體相當于一個排的人員量,武器除了連長手槍外總計有:火箭筒2具、沖鋒槍9支、步槍7支。
由此可見,戰防炮連果然很有“戰防”特色,就連連部里都還配備了2具火箭筒;而且連部人員中,各專職軍士都有沖鋒槍用,9支沖鋒槍的近戰火力還是比較猛的;其余次要人員則配步槍,也有武器用;只有看護兵和炊事兵無武器。
而彈藥班主要就是用馱馬馱載戰防炮彈和其他彈藥的,總計有班長以下10人,班長和副班長各配一支沖鋒槍,其余人員不配武器。
下面是戰防炮第1排到第4排,總計為100人。
總計配備的武器為:8門戰防炮、4具火箭筒、4支戰防槍、16支沖鋒槍、52支步槍。
因為每個戰防炮排轄2個戰防炮班,所以每個班的主戰武器除了1門戰防炮外,還會有1具火箭筒或者是1支戰防槍,其余兵員則以沖鋒槍或步槍自衛。
很顯然,這里的戰防武器配置也是強化了的,在主要的戰防兵器——戰防炮外,還額外加補火箭筒或者戰防槍。
另外這些炮兵的輔助兵器,也進行了強化,大部分兵員均有沖鋒槍和步槍使用,這就使得炮兵的自衛能力大大增強。
為什么要強調這一點呢?
因為當時國內部隊一般并不太重視炮兵及輔助人員的配槍,美械軍參照駐印軍編制,駐印軍又參照美軍,美軍恰恰是配槍率極高的軍隊,所以也就把這個特點帶了過來。
但是編制表制定出來了,可在實際落實過程中,國軍上下還是一致認為,沒必要給炮兵連配置這么多武器。
所以在實際裝備過程中,戰防炮的數量削減,火箭筒和戰防槍挪用到步兵營,沖鋒槍和步槍的配備率也降低,就是常態了。
這也算是理論跟實踐之間的巨大差距,所以我們在研究當時的戰史時要注意與實際的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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