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就上工傷賠償標準網(www.gszybw.com)你的賠償超乎你想象。工傷賠償標準網專業工傷、專注工傷。咨詢微信:gspc12333(深圳及其周邊地區免費咨詢) 委托代理熱線:18818685070
昨日精選:
小編按:員工值班期間身體不適,被家人接回家休息4小時后死亡,能否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規定視同工傷?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書
(2024)新行申34號
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土某某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巴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原審第三人:巴楚縣水利管理站
原審第三人:巴楚縣水利局
再審申請人土某某因其訴被申請人巴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巴楚縣人社局)及原審第三人巴楚縣水利管理站(以下簡稱巴楚縣水管站)、巴楚縣水利局工傷保險資格認定一案,不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2023)新31行終54號行政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審查了本案,現已審查終結。
工傷賠償標準網(www.gszybw.com)專業工傷、專注工傷 工傷就上工傷賠償標準網你的賠償超乎你想象
深圳及其周邊地區免費咨詢:gspc12333
到店免費計算工傷賠償送禮品!地址:深圳市龍崗區龍城街道龍崗大道2002號千百商業大廈17樓(愛聯地鐵站A出口即到)
土某某(小編注:系死者家屬)申請再審稱:
1.艾某某系巴楚縣水管站干部,其于2021年1月19日晚12時左右,在衛星水庫值班期間突發疾病,于凌晨12:30左右被土某某接走。2021年1月20日凌晨5時左右,艾某某身體突感不適,土某某撥打120急救電話,隨后將艾某某送往巴楚縣人民醫院進行搶救,但最終因心源性猝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應當認定為視同工傷情形;
2.《工傷保險條例》對搶救沒有作限制性規定,艾某某突發疾病后因特殊原因先回家并撥打120急救電話,救護車送往醫院搶救死亡。艾某某突發疾病至死亡系同一病情,在此情況下一審法院以未直接送醫搶救為由,駁回土某某的訴訟請求錯誤。請求依法再審本案。
巴楚縣人社局辯稱:
1.巴楚縣人社局作出涉案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程序合法。巴楚縣人社局于2021年10月15日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工傷認定申請表》后,于2021年10月22日作出受理決定書并向巴楚縣水管站送達了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2022年11月19日作出案涉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2021年12月1日,將該決定書送達巴楚縣水管站及申請人。巴楚縣人社局依法履行受理、告知、收集資料、詢問調查等程序后作出案涉不予認定工傷決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
2.一審、二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巴楚縣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正確。 艾某某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被申請人接走后未直接送往醫院及時就醫,在其離開崗位約4小時后在家中休息時死亡,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情形;
3.《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中,有關搶救的規定不在于搶救情形的認定而在于申請人是否將艾某某及時送醫,以避免其錯過最佳的搶救時間。 申請人未在接到艾某某后第一時間送往醫院,這一行為打破了《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有關“工作崗位和工作時間中突發疾病經搶救死亡”這一認定情形中的連續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如何理解〈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復函》也明確規定,職工雖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發病或者自感不適,并未送往醫院搶救而是回家休息,48小時內死亡的,不應視同工傷;
4.艾某某在家中度過將近4小時,而依據社會一般人觀念,從其工作崗位至家駕車僅需半小時、醫院到家至多一小時車程的情況下,就算需要回家拿東西、換衣服然后再送醫也無需花費3小時時間,即申請人并非特殊原因先回家,且其在一審、二審中主張的回家理由并非阻卻其接送艾某某去醫院進行搶救的合法的、正當的理由。請求依法駁回申請人的再審請求。
原審第三人巴楚縣水管站述稱,《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法規司《關于如何理解〈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的復函》,對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視同工亡的理解和適用,應當嚴格按照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徑直送醫院搶救等四要件并重,具有同時性、連貫性來掌握,具體情形主要包括:(一)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當場死亡;(二)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且情況緊急,直接送醫院或醫療機構當場搶救并在48小時內死亡等。本案中,艾某某在2021年1月20日凌晨00時30分左右突發疾病離開工作崗位, 未前往醫院救治,而是回家休息,凌晨5時左右在家中死亡。艾某某的死亡不符合上述視同工傷的情形。請求依法駁回申請人的再審請求。
原審第三人巴楚縣水利局述稱,艾某某與巴楚縣水管站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巴楚縣水管站是艾某某的用人單位。土某某將巴楚縣水利局列為本案第三人,屬于錯列第三人,巴楚縣水利局作為第三人主體不適格。請求依法駁回申請人的再審請求。
本院認為,本案爭議較大的問題是巴楚縣人社局作出的新工傷認字6531302021012790號《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事實是否清楚, 即艾某某是否屬于《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該條款中規定的視同工傷情形系通常意義上因工傷亡之外的擴大保護情形,是基于工傷制度的立法目的和價值導向以及人道主義精神而設立,旨在為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勞動者家屬提供經濟撫恤,其應嚴格地被限定在原有含義內,不宜擴大解釋。因此,“視同工傷”應同時具備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且情況緊急,經醫療機構搶救后在48小時內死亡等要件。
本案中,艾某某是第三人巴楚縣水管站的員工,其于2021年1月19日晚12時左右,在巴楚縣衛星水庫管理站值班期間出現身體不適,于12:30時左右被申請人接走,于2021年1月20日5時左右去世。 縱觀事發過程,艾某某系在工作崗位和工作時間出現身體不適,其突發疾病到死亡時間也未超過48個小時,但其身體不適后并未徑直前往醫院就醫,而回家休息至次日凌晨5時左右,再次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死亡。申請人雖提出,回家系為取醫保卡等物品,但根據本案已查明的事實可知,巴楚縣衛星水庫管理站至艾某某的家僅系20分鐘的路程, 其離開工作崗位四個小時后,再選擇撥打救助電話,已超過了就醫的合理期間期限,不具有合理性。巴楚縣人社局認定艾某某系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視同工傷情形并作出案涉《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并無不當。
綜上所述,土某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裁定如下:
駁回土某某的再審申請。
審判長 塔吉古麗艾則孜
審判員 王 東 東
審判員 馬 小 燕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 張 佳 佳
附:人社部法規司復函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法規司
關于如何理解《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的復函
國務院法制辦社會管理法制司:
你們轉來的關于對《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如何理解〈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的請示》征求意見的材料(國法社函〔2016〕16號)收悉,提出如下意見:
從立法本意看,《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的規定,考慮了此類突發疾病或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可能與工作勞累、工作緊張等因素有關,實質上是將工傷保險的范圍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傷害擴大到了其他情形,最大限度地保障了這部分人的權益。
但是,在工傷認定上,還應兼顧與用人單位、社會保險基金之間的利益平衡,不能無限制、無原則的擴大。從各地實踐看,對視同工亡涉及的工傷認定,調查取證要求高,性質判定爭議大,各地對條例的理解適用分歧也比較大。若不從嚴掌握,還將造成更多的執行偏差。
因此,建議對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視同工亡的理解和適用,應當嚴格按照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徑直送醫院搶救等四要件并重,具有同時性、連貫性來掌握,具體情形主要包括:(一)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當場死亡;(二)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且情況緊急,直接送醫院或醫療機構當場搶救并在48小時內死亡等。至于其他情形,如雖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發病或者自感不適,但未送醫院搶救而是回家休息,48小時內死亡的,不應視同工傷。
2016年5月20日
委托我們優勢,平臺推出省心辦全網獨家啥都不用就能整,免去您要啥沒啥的煩惱!委托我們無須勞動合同,營業執照,其他七七八八的資料材料,啥都不用。什么都由我們來做,調查取證我們來做,資料我們來做,材料我們來整理,只需是事實沒撒謊就行,您稍稍配合一下就行。而且沒搞到錢全額退款,免去您后顧之憂。這是我們的承諾您可截屏保存,絕無戲言。委托代理方式(非誠勿擾)電話:18818685070 微信:gspc12333
【點擊上面公眾號加關注隨時隨地計算工傷賠償查詢勞動工傷法規。猛戳下面的藍字閱讀原文了解更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