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登科的士子來說,最關心的也莫過于入仕與遷轉,而在明朝的大部分時間里,中舉之后,士子們的升遷路線也大不相同。從最基層的從九品教官到正二品的六部尚書,迎接大明士子的,是怎樣的仕宦長路?
科舉與仕進
明代科舉依托于周密的戶籍制度而開展,科考的參與范圍也十分廣泛,并非僅限于民戶。明代的戶籍制度繼承自元代之諸色戶計,其戶口類型主要有民戶、軍戶、匠戶。不同于影視劇中呈現的“軍戶當兵、匠戶做工”,明代戶籍制度下,服役針對的是家族而非個人。
明洪武三年(1370),徽州府祁門縣江壽戶帖。來源/中國國家博物館
也就是說,一戶軍戶或者匠戶中,只要有一人服役即可,其余人可以自謀生計,科舉當然也自無不可。因此,明代有許多大員出身于此。
天順初年內閣首輔、奪門之變參與者徐有貞出身于順天府宛平縣匠籍。景泰年間,他治理河患時成效平平,于謙還曾以徐有貞匠籍身份打趣他:“徐先生五墨匠耳,奈何令脫土墼(jī)也。”此外,萬歷首府張居正是以湖廣荊州軍戶中舉,他的兒子張嗣修、張懋(mào)修、張敬修參加科舉時都是以錦衣衛官籍的身份。
依照明代制度,舉子在通過重重考驗,獲得舉人功名后,就有了最基本的選官資格。明朝開國伊始,百廢待興,對于行政人員的需求量很大,明太祖、成祖二帝又務實重典。因此,當時無論是科道給事中、御史,還是在后世被視為清流出身的翰林院,皆有舉人授官之例。不過,隨著明代政治社會趨于穩定,選官制度日益完備,這樣的例子逐漸消失于史籍。
這樣一來,會試中的下第舉人中只有少數可以直接選官,且并非直接參與政務的州縣行政官員,而是充任為府、州、縣學教官。
教官在明朝并不是什么很有前途的崗位,多數教官沒有品級,即便是最高的府學教授也不過是從九品,在升遷問題上也有頗多阻滯。嘉靖名臣海瑞即是在中舉后會試不第,后放棄科舉,至福建延平府南平縣當教諭,之后升任淳安知縣,從而踏入仕途。這只是個例,更多選擇擔任教官的舉人并未有此機遇,而是早早結束了自己的政治生涯,轉而進入文化、藝術等其他領域。
因此,當時的大明士子逐漸形成了一種共識:想要追求仕途的進步,這個九品甚至無品芝麻官,還真的不太當得。
《徐顯卿宦跡圖》。來源/故宮博物院
在這種共識下,許多乙榜進士(也稱副榜,即未獲得廷試資格,但可充教官等)選擇通過入國子監歷事而銓選行政官員,這樣一來,在初授時即為府佐及州、縣正官,而缺點則是需要經歷一段較長的時間。不過,這樣也總算是成為大明的行政觸手之一,實現“脫學入政”的巨大跨越。
但還有不少士人為了能留京任事,選擇辭榜重考。其中就包括了彭時,他在正統十年(1445)時中乙榜后放棄,重新參加會試,最終成為正統十三年(1448)的狀元。所以,明代的多數舉子還是在殿試授官后,才正式開始自己的政治生涯。
雖說明代殿試一般不黜落舉子,但殿試的等第卻決定了舉子的仕途。明代殿試分為三甲,一甲三人入翰林院,擔任翰林院修撰、編修;二甲如果內任則為主事,外任則為知州;三甲除行人等,皆授知縣、推官。
趙秉忠狀元卷。來源/青州博物館
廷試之后,二三甲舉子還可以通過考選庶吉士進入翰林。所謂庶吉士,其名稱取自《書經·立政》篇中“庶常吉士”,制度化于英宗時代。明代京官較重出身,在選拔內閣成員時,往往更傾向于擁有翰林經歷的官員,庶吉士便是內閣成員的主要來源之一,明代內閣首輔如楊廷和、張居正等,皆為庶吉士出身。
所以在一般情況下,明代的二三甲進士都更傾向于留京內任或者考取庶吉士,留在京師的進士們雖然授官品級與外任相當,但無疑更有前途。不過,即便外轉,也并不是從此失去了上升機會,明代歷史上也有許多外任進士官至部院的大臣。
在一場廷試中,二三甲舉子才是沉默的大多數,據明史研究學者郭培貴考據,自永樂二年(1404)到崇禎十六年(1643)中,二三甲中考選庶吉士的錄取率不過8.55%。那么,如果一個明代進士的仕途起點是知縣,他應該如何規劃自己的仕途?
萬歷時的名臣張學顏在年輕時,也在苦苦思索這個問題。
一個知縣的仕途
張學顏是嘉靖三十二年(1553)進士,他的位次并不算高,是第三甲第156名,史料中對張學顏考選庶吉士之事并無太多記載,不過從他后面獲授正七品的曲沃知縣來看,他應當是未能成功考選,也并未獲得留京內任的機會。
保存完好的明代縣級官員辦公場所。來源/葉縣縣衙博物館
明代縣級官員的升遷。可以大略歸為地方與中央兩種形式。地方外任一般是提級,比如說弘治時期廣東順德知縣吳廷舉升四川成都府同知,嘉靖年間河南南陽知縣賈應春升南直隸和州知州。而如果轉升京官則可分為科道與御史、主事等,這個京不一定是北京,也有可能會到永樂以后以大明官員頤養天年而聞名的南京任職。
從仕途登進的角度來說,給事中優于其他,京師優于地方。當時的晉升路線雖然多樣,但比較理想的路線大略可以概括為:
知縣、推官(地方基層官員)——給事中、主事(京師監察、行政官員)——參議、參政(地方輔官)——巡撫、按察使等(地方主官)——侍郎,或加都察院職(部院輔官)——尚書(部院主官)。
《明人考試圖橫軸》,此圖繪貢院內科舉考試的場景。來源/故宮博物
《明人考試圖橫軸》,此圖繪貢院內科舉考試的場景。來源/故宮博物院
張學顏在曲沃的工作顯然開展得不錯,政績突出的他通過行取(即明代對地方官員的考核)擢為工科給事中。給事中在明朝可謂“黃金仕途中轉站”,雖然職級不高,從七品,但職權一點都不小。
六科肇始于洪武六年(1373),分吏、戶、禮、兵、刑、工六科,各設都給事中一人,并設左右給事中與給事中,與都察院共同負責監察事務,后與都察院各道監察御史合稱為科道官。
給事中按照其工作內容,“掌侍從、規諫、補闕、拾遺,輔助皇帝處理奏章,稽察六部事務”,也就是說,給事中可以經常和皇帝、高官打交道,處理的事情也比較多,看哪個大臣不順眼也能上奏,存在感相當強。除了中轉之外,科道身份在明代官僚系統中也是香餑餑,明末東林黨人就多掛有六科或都察院職務。
一般來說,六科都給事中(即給事中的上級)可內轉太仆寺少卿等官職,也可外轉從三品的參政。而給事中則可遷從四品之參議,比如弘治朝官員吳世忠吏科左給事中擢湖廣參議,這樣的例子屢見于《明史》列傳。
有了給事中的任職經歷,治理一方和回京入部也就水到渠成了。張學顏在先后任職山西參議、遼東巡撫后,又升兵部侍郎,有趣的是,這個時候他因功獲得了科道身份的右副都御史,一年之后的萬歷六年(1578),便升為戶部尚書。
從三甲156名外放知縣到戶部尚書只用了25年。作為對比,早早中試的楊廷和用了整整31年才升任吏部尚書。張學顏的成功,除了個人的努力與能力之外,他所選擇的晉升路線也是明代官員從地方進入部院的一種較高效途徑。據歷史學者唐克軍統計,有明一代,明確記載于史料中的知縣升為科道官者就有988例,知縣出身的官員,努努力還是有機會做到的。
《”衍圣公府咨更部為保舉孔承業繼任曲阜世職知縣事”檔案件》。
《”衍圣公府咨更部為保舉孔承業繼任曲阜世職知縣事”檔案件》,檔案內容為明嘉靖二十四年,曲阜縣知縣孔公澤因事革職,衍圣公、孔氏族長、孔顏孟三氏子孫教授司生員及本縣里老鄉民等保舉孔子六十代孫孔承業繼任曲阜世職知縣一事。來源/孔子博物館
而如果是從知縣、推官晉升為六部主事,一樣能有比較不錯的前途。方逢時先授宜興知縣,改寧津、曲周,征授戶部主事;趙南星則由汝寧推官入為戶部主事;袁崇煥先任福建邵武知縣,后升兵部職方司主事;孫傳庭授河南商丘知縣,后升任吏部驗封司主事。這幾位中晚明名號響亮的人物,都是從擔任六部主事開始一路升遷。
明代六部下設司,司有郎中、員外郎,可以理解為司的正副手,再下有主事,所謂主事,即在六部中負責較具體事務的官員。在海瑞著名的《治安疏》開頭,便寫了“戶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臣海瑞謹奏”。
海瑞所擔任的戶部云南清吏司主事就是戶部中負責與云南對接、處理云南地方事務的官員。雖然級別不高,但其奏疏已經可以上達天聽,在皇帝面前混個臉熟。
海瑞影視形象。來源/電視劇《大明王朝1566》
給事中與六部主事都是明代官職晉升的關鍵環節,這時官員處在中央,接觸到的多是有實權的部院高官或封疆大吏,這樣的官職非常利于官員通過事務往來構建自己的人際關系網絡,為日后的仕途發展打下基礎。
若是不幸未能轉入京師任職,也不用灰心,外任官員同樣有前景。嘉靖時期的賈應春、萬歷后期的黃嘉善,都是經歷“知縣—同知—知府”的過程后,跌跌撞撞才轉任為京官,不過從時間周期來說,確實長了一些。
如果還是想趕一下進度,在邊地任武事也不失為仕途攀升的終南捷徑,譬如說,九邊尤其是宣大、遼東等邊境地區,相對更容易出政績,任職邊方兵備等地方官也更容易升巡撫、總督等,繼而進位兵部侍郎以及尚書。
明武將皮甲。來源/中國國家博物館
較為典型的案例便是嘉靖時期的翁萬達,其歷梧州知府、廣西副使,后以征安南之功出巡川、陜,再之后總督宣大,后進位兵部尚書。
在《明代吏部尚書研究》一文中,作者閆福新對明代吏部尚書的出身官職做了統計,其文章中的“明代吏部尚書起家官簡表”,一共列出明代吏部尚書98人,而其中從知縣、推官出身,但最后升職擔任吏部尚書的人數達35人,而一開始供職于翰林有9人,六部有25人。不難看出,即便是廷試之后未能留任京師,官員如果以六部尚書為仕途目標,知縣出身也不會遭受過多歧視。對于有志于發展仕途的明代官員,他們需要做的就是養好身體,熬資歷。
年資與升遷
明朝官吏的考核,分為考察和考滿,考察關注德行,考滿則側重政績。考察有降無升,且罷黜的官員一般不再任用,考滿則有升有降,是官員升遷的主要途徑。
考滿分為京官與外官,一般情況下,三年為初考,六年為再考,九年為通考,由于區域與職位的不同,考滿的內容、標準等都有所不同,但總體是核查其在任功績與得失。考滿經過都察院、吏部的核查,上報皇帝,最終由皇帝決定其遷轉。
明武將皮甲。來源/中國國家博物館
不過,在這一體制下,考滿的考核內容逐漸向年資傾斜,“九年考滿例升二級”也成為明代前中期的一種政治慣例。有學者以徽州進士群進行研究,發現高官職位通常由任職二十余年至三十年的官員擔任,而任職十四年以下的官員幾乎不可能獲得這些職位。雖然這種慣例在明中后期隨著考滿制度出現滯障,但在多數時間,熬年資這一老辦法仍然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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