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一個現象,以前醫療和交通不是很發達的情況下,很多家庭生孩子都是在家里自己完成的,電視里經常出現的接生婆,也就是現在所謂的婦產科醫生,但那也是經濟條件好的家庭才雇用的,正常情況下都是自己家里人直接接生,在我們這里有個講究,那時候生孩子還必須把孩子給生在一堆土上面,也不知道是個什么說法。
原來都是在自己家里生產,生完孩子正常上戶口就可以了。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孩子出生以后,就必須要辦理一個醫學出生證明,不然上戶口上學等等都沒有辦法正常進行。這個條件也讓很多家庭,在生產以前早早地就搬進了醫院里,生怕一時來不及產到家里或者半路上。
盡管人們在這方面都十分的在意和小心,但意外這種東西誰都不好把控,比如碰上早產的,誰也不知道小孩那么著急就跑出來了,萬一給生到家里該怎么辦呢?最近深圳市就發生了這樣一件鮮活的例子,張先生的妻子預產期是12月6日,結果因為其他事情的耽誤,沒有及時入院待產,結果孩子在家里就出生了,后來張先生在醫院開具出生證明卻遭到了拒絕,醫院稱要想辦理,就必須先做個親子鑒定才可以。
事件回顧
12月12日,張先生向記者講述了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自己妻子的預產期原定于12月6日,但是因為一些自己的原因,沒有及時入院待產,結果在6日下午三點左右,妻子在家中突然臨產,他急忙帶妻子去醫院生產,結果還沒有出了大門,在大廳之內孩子就出生了。
當時情況比較緊急,張先生也慌張得不知道怎么辦,于是只能給孩子做了一個簡單的包裹,同時撥打120進行求助。鵝埠衛生院的醫護人員很快就趕來,但當時孩子的臍帶已經斷了,現場做了一個簡單的處理后,救護車將母女二人送到了惠東縣第二人民醫院進行進一步檢查。
到了惠東縣第二人民醫院后,妻子被安排到了重癥監護室內,原計劃的兩天就可以出院,后來實際住院是三天,總計醫療費用7000多元。在出院之前,張先生按要求去為孩子辦理出生證明,結果醫生表示:因為孩子不是在醫院出生了,需要先做一個親子鑒定,才能開具醫學出生證明。該醫生還向張先生推薦了一家鑒定機構,稱可以上門服務,費用是5000元。
這個說法張先生并不認可,他認為在孩子未出生之前,所有的檢查和相關生育登記,都是在當地有關部門進行的,孩子雖然是在家里生產了出來,但妻子的身體狀況可以說明,這孩子就是自己親生了,如此無理的要求,就是醫院在單方面刁難患者。
“我急著給女兒上戶口辦醫保,但沒有出聲醫學證明,這些都辦不了。不給女兒辦醫保,又擔心孩子生病了,家里沒錢治療,萬般無奈,才想辦法籌集了3000元給女兒做了親子鑒定,結果證明我們就是孩子的親生父母。”
針對張先生的描述,醫院方面也給出了一個回應。首先為什么要安排到重癥監護室,醫院稱孩子是在目前站立的狀態下落地的,因為擔心可能存在顱腦損傷,且母女二人入院后,白細胞的數量過高,很有可能發生感染風險,這才安排到重癥監護室進行進一步的觀察和診斷。
對于必須做親子鑒定才開出生證明的一事,院方稱不存在刁難患者,一切都是按照上面的規定辦事。根據當地有關部門相關條款,縣級管理機構應按規定為以下情形的助產機構外出生的新生兒簽發出生醫學證明:一是由原“家庭接生員”接生的;二是因急產分娩后不在助產機構處理,而是在不具備助產技術服務資質的醫療機構,或由120出診進行了醫療處理的。不符合以上情形的,原則上不予簽發。
對于此事,有網友表示:本來人家家庭已經夠緊張的,是不是自己生產的患者的身體已經說明了一切,醫護人員也到達過現場,不會連這個都看不出來吧?現在敢生個孩子已經很不錯了,還設這么多的門檻,難道說不是在醫院出生的孩子,連一本的生存權都沒有了?不給開證明怎么辦,沒有戶口的情況下讓她一直黑戶下去,然后被整個社會拋棄?
其實從原則上來講,我們是支持醫院這個做法的,這是在防范拐賣兒童不得已而為之的政策,醫院已經明確了系帶胎盤未斷的情況下,可以開具出生醫學證明,斷了就另當別論了。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講,是不是親生的,醫生們應該都能看得出來,在這種事實俱在的情況下,是否可以靈活點來解決問題,從而減輕生育家庭的負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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