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繳3870萬港元、資產達數千萬的外企,實際控制人竟以1港元的對價將其100%股權全部轉讓。正在被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中山寶興汽車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被指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近日,被拖欠3300多萬元人民幣近十年的袁先生,向前海法院寄送申請書,申請將寶興公司及其實控人涉嫌拒執的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據了解,袁先生訴寶興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由深圳前海法院作出的(2021)粵0391民初28號民事判決、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粵03民終25331號民事判決,已于2024年4月19日發生法律效力,法院判令寶興公司應向袁先生歸還本金人民幣33256397.39元及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五年期以上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標準支付資金占用費。
由于寶興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袁先生于2024年4月22日向前海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前海法院作出(2024)粵0391執調1551號執行裁定,對寶興公司進行強制執行。
但強制執行至今已八個多月過去,袁先生不僅沒有執行到半分錢,而且還被寶興公司追加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24)粵2072民初3802號案件的第三人,被迫拖入訴訟泥潭,導致年過六旬的袁先生心力交瘁。
那么,寶興公司真的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嗎?答案是否定的。
袁先生指出,寶興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將袁先生追加為中山第二法院(2024)粵2072民初3802號案件第三人的《追加第三人申請》中寫道:“其實申請人(即寶興公司)不是不愿意履行深圳中院判決,只是限于案涉土地房產被被告二(即本執行案另一被執行人陳就光)控制,實際上是第三人控制,擔心履行后被告二不及時返還土地房產造成申請人巨大經濟損失。被告二擔心土地房產配合處置不能免除債務。第三人可能擔心返還房產后債權無法得到清償,各方無法建立信任感。”
而在寶興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寫給前海法院的《申請法院推動執行和解申請書》中亦稱:其愿意在2024年6月15日前將全部執行款支付到法院賬戶上,但必須在深圳順達平投資有限公司將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土地房屋,過戶給陳就光或寶興公司之后,法院才能將執行款劃轉給袁先生。
借款不還,原讓與擔保的土地房屋怎么可能過戶變更?顯然,寶興公司不是沒有財產可供執行,而是另找莫須有的托詞,故意逃避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對此,前海法院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為由,于2024年11月22日將寶興公司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并發出《限制消費令》。
同時,寶興公司還自認“法院查封了其全部銀行賬戶,造成近200名員工無法發放工資”。實際上,從法院發出執行裁定至今,寶興公司一直在正常生產經營。
問題來了,既然“全部銀行賬戶”被法院查封,那么寶興公司又通過什么渠道給近200名員工發放工資?辦法只有一個,那就是寶興公司另開銀行賬戶逃避法院強制執行。
同時,既然有近200名員工繼續從事生產經營,那么寶興公司必然盈利。這樣一來,寶興公司又將可供法院執行的盈利財產轉移到什么地方去了?由此可見,寶興公司存在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為。
袁先生表示,該執行案還存在更加惡劣的問題。2017年5月25日,袁先生的關聯企業深圳市順平達投資有限公司以寶興公司為被告起訴至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案號(2017)粵2072民初6281號】,此后,寶興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李麗芬竟然以1港元的對價,于2018年4月10日將中山寶興汽車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了中國香港的坤道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股權轉讓合同顯示,以1港元受讓寶興公司全部股權的香港坤道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其授權委托的代表同樣是李麗芬。實際上,不管是股權轉讓前還是股權轉讓后的寶興公司,其實控人都是李麗芬。
要知道,2012年5月袁先生和順平達公司以人民幣2800萬元向陳就光購買、之后返租給寶興公司的土地和房產,至今價值已超億元。因此,李麗芬操控1港元轉讓股權的真實目的,不僅僅是為了逃避即將發生的人民法院之強制執行,更是為了侵占袁先生和順平達公司價值過億的工業園廠房,其險惡用心昭然若揭!
由“兩高”聯合發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實施的“法釋〔2024〕13號”《關于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行為人為逃避執行義務,在訴訟開始后、裁判生效前實施隱藏、轉移財產等行為,在判決、裁定生效后經查證屬實,要求其執行而拒不執行的,可以認定其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兩高”最新司法解釋,司法機關應當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寶興公司及其實控人的刑事責任。
綜上,袁先生認為,寶興公司及其實控人李麗芬存在另開銀行賬戶、惡意轉移財產逃避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行為,且其在袁先生關聯企業提起訴訟后以人民幣1港元的對價惡意轉讓準被執行企業全部股份。因此,寶興公司及其實控人李麗芬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且手段和情節均特別嚴重,已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目前,人民法院的執行強制措施已不足以對寶興公司及其實控人李麗芬產生威懾作用,為維護司法權威和袁先生的合法利益,袁先生懇請前海法院依法將該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來源:搜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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