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通識教育系列叢書】
《邏輯導論(第三版) 》
作者:王洪 主編
ISBN:978-7-5764-1198-0
定價:69 元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24年10月
本書以語言分析、邏輯演算、合情推理、有效論證與合理論辯為框架,介紹邏輯學的基本理論與方法,并且結合實例、案例與練習闡述這些理論與方法的實際運用,以幫助學生掌握邏輯思維的方法與技能。本書將幫助法律入門者獲得學習邏輯思維的有用方法,幫助法律工作者獲得提高邏輯能力的有效途徑。
主編簡介
王洪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邏輯學會法律邏輯專業委員會名譽主任。主要從事法律邏輯和現代邏輯教學與研究工作。主持“十一五”“十二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項目《法律邏輯學》,主持教育部國家精品視頻公開課《法律邏輯與方法》,主持司法部重點科研項目《法律邏輯系統》等。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邏輯學的對象
第二節 邏輯學的方法
第三節 邏輯學的性質和作用
第二章 語言分析
第一節 語詞分析
第二節 語句分析
第三章 邏輯推理:命題演算
第一節 復合命題:形式語言PL
第二節 重言式:語義推導與等值變形
第三節 基本有效式
第四節 其他有效式
第五節 自然推理系統PN
第四章 邏輯推理:類演算與關系推理
第一節 直言命題
第二節 直接推理
第三節 三段論
第四節 直言命題推理:有效性判定
第五節 關系推理
第五章 邏輯推理:謂詞演算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謂詞邏輯公式:形式語言QL
第三節 自然推理系統QN
第六章 邏輯推理:模態、規范推理
第一節 模態命題
第二節 模態推理
第三節 自然推理系統TN、QTN
第四節 規范命題
第五節 規范推理
第六節 自然推理系統DTN
第七章 合情推理:歸納邏輯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回溯推理
第三節 歸納推理
第四節 密爾五法
第五節 類比推理
第六節 概率與統計推理
第七節 假說方法
第八章 邏輯基本規律
第一節 同一律
第二節 矛盾律
第三節 排中律
第九章 論證
第一節 證明與反駁
第二節 證明的規則
第三節 證明的方法
第四節 反駁的方法
第十章 論辯
第一節 對話與爭辯
第二節 論辯的準則
第三節 論辯的方法
第四節 詭辯與謬誤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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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前言
德國思想家萊布尼茨(W.Leibniz)曾說:“阿爾諾在他的《思維術》中發表了如下意見:人們不易發生形式上的錯誤,而錯誤幾乎完全是內容的問題。但我看實際上不是這回事,惠根斯先生同我的看法一致,他認為,一般數學錯誤(例如‘悖論’)就是由于人們不注意形式而產生的。”應當指出,要避免形式上的錯誤,就必須遵守邏輯規則,在法律領域中也是如此。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德國法學家考夫曼(A.Kaufmann)指出:對于法律和法學而言,邏輯規則并不是可有可無的。法官的判決不但要服從法律,也要受邏輯規則的約束。這是一個不可辯駁的事實。有足夠的證據表明,法官的判決由于違背了思維規律,背離了邏輯規則的約束,便產生了可上訴性。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邏輯學在法學教育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應當著重訓練學生們運用邏輯——一種基礎性的、根本性的分析、推理和論證的技術與藝術。“使學生們熟悉類推、區分和演繹的諸過程,熟悉司法判決所使用的邏輯語言。”使學生們具有邏輯理性的意識與精神,將來承擔得起新時期全面依法治國的責任與使命。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將邏輯學列為法學等專業的必修課程,其意義也在于此。本書是在前版的基礎之上修訂而成的,保留了前版的框架體系,但變動了一些章節和細目內容的表述,增加了一些例題與練習題,對錯誤與疏漏之處加以修正。希望這些變動是對前書體系與內容的完善,也希望這些工作為教學帶來更多的便捷。本書由王洪教授主持修訂,原作者按前版的分工參與了修訂。感謝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尹樹東社長對邏輯學著作出版的大力支持,感謝編輯同志們為本書再版付出的辛勤而又創造性的勞動。本書難免還有錯誤與疏漏之處,敬請邏輯學界、法學界專家學者及廣大讀者批評指正。
編者
2024年于北京中國政法大學
內容來源:第一編輯部
編校排版:信息中心
審核簽發:社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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