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河區正式發布了《寧河區2025年購房補貼政策》。
根據該政策,從2025年2月1日(含當日)至2025年3月31日(含當日),凡在此期間內購買新建商品住宅(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準),且足額繳納購房契稅并取得完稅證明的購房者,均可申請購房補貼。這項補貼標準為總購房款的1%,最高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
這一政策的出臺,旨在貫徹執行《天津市人民辦公廳轉發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更好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的精神,旨在更好地滿足居民的剛性和多樣化的房屋需求,從而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
根據文件的規定,購房補貼的范圍及標準如下:
補貼時間及范圍:有效期從2025年2月1日(含當日)至2025年3月31日(含當日),購房者必須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并在規定時間內足額繳納購房契稅并取得完稅證明。
申請人要求:補貼申請人需為自然人,非自然人(如法人)不在補貼范圍之內。
申請資格:如購房者在2025年2月1日前已辦理網簽備案,通過撤銷或變更備案,在2025年2月1日后由購房人或直系親屬為同一房源重新辦理或變更網簽備案的,不在補貼范圍。
補貼的發放方式涵蓋了多項細則,簡而言之,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補貼,并且補貼金額將直接發放至購房人實名認證的銀行賬戶。申請人必需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弄虛作假者將失去資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除了基本的申請材料(如購房補貼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證明、購房發票、購房合同及完稅憑證、購房人實名認證的銀行卡信息及聯系電話等),還需要確保所有申請材料能夠在截止時間前順利提交,逾期視同放棄補貼資格。
既然是基于《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更好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很明顯,這只是開始,預計接下來還會有其他區域跟進購房補貼政策。
原文如下:
寧河區2025年購房補貼政策
為貫徹落實《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更好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以下購房補貼政策。
一、補貼范圍及標準
1.自2025年2月1日(含當日)至2025年3月31日(含當日),購買新建商品住宅(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準),且足額繳納購房契稅并取得完稅證明的,根據購房人申請,給予總購房款1%的購房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
2.購房人應為自然人,非自然人購房不在補貼范圍。
3.新建商品住宅購買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下列情形不在補貼范圍:
① 2025年2月1日前已辦理網簽備案,通過撤銷或變更備案,在2025年2月1日后由購房人或直系親屬為同一房源重新辦理或變更網簽備案的。
② 購房補貼申請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含當日),申請人應在截止時間前提交申請材料,逾期視同放棄補貼申領資格。
二、補貼方式
1.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補貼,以上補貼政策不重復享受,購房補貼直接發放至購房人實名認證的銀行卡。
2.申請人為實際購房人,有多個購房人的,須確定其中一人為申請人及補貼領取人。
三、辦理方式
1.初審申請材料包括:購房補貼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證明、購房發票、購房合同及完稅憑證、購房人實名認證的銀行卡信息(開戶行、開戶行行號、卡號)及聯系電話,資料由開發商完成初審,符合要求的,報區住建委進行審核。
2.區住建委對初審上報的申請人資料進行復核,對符合條件的區住建委申請財政資金后將補貼直接發放至購房人實名認證的銀行卡。
3.申請購房補貼時,申請人須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的,取消補貼資格,已發放補貼的按要求退回,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購房人領取購房補貼后退房的,應在辦理退還補貼手續后,才能辦理退稅、退房手續。
四、其他
本政策由寧河區財政局、寧河區住建委負責解釋,咨詢電話:69116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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