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彎灣
刷視頻的時候,刷到一段易中天先生早年的演講,是講莊子的。
聽到這段話的,我的第一反應就是懊悔——為什么我沒早幾年刷到?
要是我跟我前妻在結婚的時候能看見這9個字,把她寫下來貼在墻上,并且去執行了,可能我們也不至于會走到離婚那一步。
易中天的話是這么說的:
“孔子有一句話叫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是非常了不起的一句話。莊子比孔子還進一步, ‘己所甚欲,也勿施于人’,這句話是我(看莊子)總結出來的?!?/p>
“莊子說,馬,它的蹄子可以踏霜雪、它的毛可以抵御風寒,它在草原上生活,餓了就吃青草,渴了就飲甘泉,吃飽了喝足了就在草原上撒歡,它過得非常自在?!?/p>
“可是這個時候來了一個人,叫什么伯樂,這個伯樂簡直是壞透了,他會發現哪匹馬是千里馬,發現了以后,他就開始馴馬,先是給馬釘上馬掌、戴上馬蹶,莊子說這馬死了1/3;然后又訓練這個馬立正稍息齊步走,這馬死2/3了。這馬就算是得了冠軍又怎樣呢?它是不幸福的。也許你認為這是好的,(但馬不這么認為)莊子講了一大堆這樣的故事?!?/p>
“莊子還講,有一只海鳥飛到了魯國,魯國的國君沒有見過這種海鳥,就把它當作神鳥。他說神鳥來了我們要好好招待它一下,然后就把這只鳥關到了一個黃金打造的籠子里面,在它前面擺上了山珍海味,還請來了樂隊給它演奏,結果這個鳥給嚇死了?!?/p>
“莊子講這些故事的意思是什么呢?你不要以為你認為好的東西,別人就認為是好的,然后你去強加給別人。因此我從莊子那兒就概括出——用我的語言來表述的一句話叫做:己所甚欲,也勿施于人?!?/p>
己所甚欲,也勿施于人——這是多么簡潔、深刻、明了、充滿大智慧又能適用于具體場景的一句話??!
孔子所說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覺得這句話是不錯,他確實是能解決一部分問題,比如我不喜歡被打,所以我不打別人;我不喜歡被偷,所以我不去偷別人;我不喜歡遭到背叛,所以我也不去背叛別人——這些都沒問題。
可問題是,人與人之間,由于成長環境、認知水平、性別、讀過的書走過的路等等不同,就會造成很多差異。
在這樣的情況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運用范圍就很小了。
即便你真正做到了你所有不喜歡的東西你都不會強行施加給別人,可問題是:你喜歡的呢?
我們經常犯的錯誤,就是把自己認為好的、正確的東西,毫不講理地施加給別人。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催婚、催生,作為父母的,你喜歡兒女結婚、喜歡抱孫子,但兒女未必喜歡啊;你希望兒女在大學畢業之前別早戀、要好好學習,一畢業你馬上就催婚、叫孩子找個穩定的工作——這些完全是你的意愿啊。
這種事情,在夫妻之間也非常普遍,我是不太清楚別人家夫妻怎么過的,但我自己的婚姻里,我也總是讓我妻子做我喜歡、我認為對的事,她也一樣,讓我做她認為對的事。
比如,我覺得她普通話發音有問題,就不斷糾正她;我覺得她不應該跟那些她總是吐槽的朋友來往;我覺得她不應該去相信那些什么星座玄學之類的東西……
同時,她讓我跟她不斷收養流浪貓、經常帶我去燙頭、非要把我家門口的樹給砍了、非要給我家調整廚房、非要給我爸媽買養老保險……
我可以摸著良心說,我對她的要求,是真心出自于愛她。
毫無疑問,她做的那些事,也是出于愛我,甚至愛屋及烏,連我一家人都愛了。
可是我們卻因為這些事情,經常吵架。
我們離婚,沒有任何家暴、出軌、不愛這些事,最后就是兩個人覺得這樣在一起實在是太累了。
我們以為,那是兩個人的三觀不合。
可是呢?
那些事,關三觀什么事呢?完全就是不會相處、沒有邊界,不懂得“己所甚欲,也勿施于人”的道理?。?/p>
我在結婚以前,我也寫文章,經常說“三觀一致”的重要性。
但自從我離婚后,我就覺得“三觀一致”是一個非常非常糟糕的詞,因為它的出現,導致了我們直接掉進了坑里——夫妻之間,出現一點分歧、矛盾,很容易就會覺得是兩個人三觀不合,從而忽略了求同存異的重要性。
我很少公開表達我對我離婚的感受,說實話,有時候我挺后悔的。
我倒不是后悔我失去了一個很好的女人,不是后悔我失去了婚姻,而是后悔自己忘了初心、后悔自己在婚姻里做得實在是太不像話。
我的初心是什么?
當我認識我前妻的時候,我的初心就是,我要好好愛護這個女孩、我要讓她幸福。這個女孩跟我說她來自一個破碎的家庭,從小受過很多欺負。那時候我就發誓,我要讓她感受到愛、感受到溫暖、再也不要受人欺負……
可是,婚姻不是靠誓言、不是靠心里的愛甚至都不是靠錢就能經營好的啊。
婚姻就是每一天的日子、每一個相處的細節。
沒有每一個愉悅的日常,哪來的地久天長呢?
我現在覺得,己所甚欲,也勿施于人——實在是太對了。
你再愛一個人,對一個人再好,也好保持克制,要時刻反省自己付出的愛和真心,對方是否需要、是否因此而受益。
千萬別像很多父母一樣,覺得孩子冷,就給孩子穿七八件衣服,他看起來孩子是不冷了,但孩子每走一步都難受得不行。
讀到這里,有人可能就會產生疑問了:
既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甚欲,也勿施于人。那到底要怎么辦?到底還施不施于人了?你不施我不施,大家湊在一起干嘛呢?
問得好。
我以為,要解決這個問題,只需要不再以自己為中心就行。
在孔子、莊子、易中天的基礎上,我再更進一步,我也提出一個16字法則,即——人所不欲,勿施于人;人所甚欲,請施于人——16個字。
人家不喜歡的,你就別強求;人家喜歡的,你就積極主動給。
這樣一來,夫妻之間、父母子女之間、兄弟姐妹之間,還會有什么矛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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