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人手機在實際生活中好像還不少,但這次砸手機砸出劃子了:
2024年,因情侶間的瑣事爭吵,天津小伙小王(化名),在上海市徐匯區某建筑大堂內,酒后動手砸毀了女友的iPhone14ProMax。小伙的這一沖動之舉,構成了故意毀壞財物罪,且數額較大,被追究了刑事責任,被法院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
網友肯定一頭霧水,砸個手機都要判刑,這事怎么了?
為了說清楚該新聞,我把詳細情況梳理下:2024年1月,天津小伙小王,酒后和女友在徐匯區某建筑大堂內發生爭吵。在爭吵過程中,小王砸毀了女友的iPhone14ProMax,經鑒定,該手機已被完全損壞,價值人民幣6067元。案發當天,小王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并因毆打他人的行為被公安機關處行政拘留5日處罰。
小伙因為打女友已經被行政拘留5日了,這次判拘役六個月不是因為打人,而是因為故意毀壞財物罪。
小伙砸手機,其行為是故意毀壞財物,這個毋庸置疑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三十三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被砸壞的iPhone14ProMax手機價值6067元,達到故意毀壞財物罪的標準,構成犯罪,這就沒問題了。
小伙子挺倒霉的,“案發后,小王自愿認罪認罰,賠償并補償了被害人1萬余元,”但沒有免于刑事處罰,下文分析原因。
法院認為,被告人小王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應予處罰,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小王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依法予以從輕處罰。小王自愿認罪認罰,依法予以從寬處理。小王賠償及補償被害人損失,酌情從輕出發。綜上,法院綜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判處小王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
根據刑法規定,故意毀壞財物罪的量刑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小王拘役+緩刑,算是法院照顧他了。
在法院判決書的認為部分有“小王自愿認罪認罰,依法予以從寬處理。小王賠償及補償被害人損失,酌情從輕出發。綜上……”的文字表述,但沒有受害人的諒解表述,很顯然小王的前女友沒有諒解,這是最關鍵的地方。女友沒諒解,導致案件進入正式程序;女友沒諒解,導致判刑。這就回答網友的疑問了。
所以啊,女友是女友,老婆是老婆,這區別大得很。一般來說,打了老婆,這是“家庭糾紛”;砸了老婆的手機,這還是“家庭糾紛”,呵呵。
但其實還有一個很隱喻的問題:“小王自愿認罪認罰,賠償并補償了被害人1萬余元。”補償了1萬元,注意是1萬元,1萬元,1萬元。為什么不是10萬元?是小王經濟窘迫,還是前女友不愿意接受更多補償,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就補償了1萬元。如果是賠償了10萬元或許有不同的結局。
最后回答個現實問題,生活中有老公摜老婆手機,也有老婆砸老公車子的現象,好像基本上沒判刑,這是什么原因呢?原因主要兩個:一是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財物通常是他人財物,不包括自己的財物,老婆的手機抑或老公的汽車往往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一下子就排斥了故意毀壞財物罪;二是婚后嘛,相互傷害后,經過中間人做做工作,諒解的比較多,既然諒解了,摜就摜了,砸就砸了,沒什么社會危害性,司法機關就不理涉了。
所以啊,女友手機砸不得,不是每個女友都好說話的,也不是你有無窮的賠償直到人家對你“滿意”為止,對你諒解為止。家里沒金礦,切不可砸女友的手機。當然了,家里有礦也砸不得,萬一來個軟硬不吃,油鹽不進,視金錢如糞土的女友,還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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