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工作關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能否得以兌現,是矛盾化解的最后一道屏障。近日,海陵區人民法院秉承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妥善化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也讓被執行人感受到司法的溫度。
被執行人鄒某與申請人高某系好友關系,2022年12月,被執行人鄒某創業開飯店缺少一筆啟動資金,遂向申請人高某借款70萬元,并以自己名下房產在不動產中心辦理了抵押。后期因疫情原因,飯店經營不善,一直虧損,鄒某未能按期還款,高某將其訴至法院,并申請強制執行,要求處置鄒某房產。立案后,執行局王法官立即對抵押房產進行查封并張貼拍賣公告,同時對鄒某名下銀行賬戶、車輛進行查控,未發現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
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鄒某主動聯系王法官,表示因為經營不善,已欠下很多錢,實在沒有錢還,也就剩下唯一一套房子,還有父母同住,房子絕對不能拍賣。了解這一情況后,王法官隨即到被執行人鄒某抵押房產進行實地調查,發現除鄒某住外,還住著鄒某的70歲左右的父母,兩位老人堅持不同意賣房產,認為這個房子實際是他們養老的房子,對其有了很深的感情,如果賣了,沒有地方能住了。離開后,王法官向社區了解情況,老人說的情況確認屬實。面對這一難題,王法官考慮到既要維護申請人的勝訴權益,但同時也要妥善處理好老人的居住問題。后王法官將被執行人鄒某和申請人高某約至法院,對雙方進行釋法明理,同時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后果。最終鄒某同意騰空房屋,并做其父母的思想工作,同時高某考慮到多年好友關系,被執行人鄒某因為疫情導致經營不善,確實沒有錢還,最終同意僅還本金即可。
此外,面對鄒某的父母,王法官再次上門,向兩位老人闡述案件的實際情況,疏導其抵觸情緒,兩位老人同意主動騰空房產,只是懇請在拍賣成交后,讓他們在老房子過最后一個年。最終房子以73萬余元拍賣成交結束并在春節后完成房屋交付,扣除拍賣過程中的稅費后,被執行人鄒某同意僅保留10000元房屋租金,其余68萬余元發放給申請人高某,高某放棄了10萬余元本息,本案得以和解履行完畢。
海陵區法院認真貫徹落實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善用“強執加善執”組合拳,本案中,執行干警充分考慮申請人和被執行人的實際情況,審慎采取執行措施,給予被執行人與申請人適當的溝通期,多舉措以“和”促執,既保障了申請人的勝訴權益,又考慮到被執行人的實際情況,最終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文稿 馮國清
排版 蒼 菲
審核 吳嘉臻
海陵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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