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誠信有問題,白嫖試用期”“老板摳摳搜搜,沒素質……”花6.9元,就能買到一份含有上千家當地公司避雷信息的在線表格。現代快報記者注意到,在某網絡平臺上,這樣的特殊虛擬商品熱銷上萬份,涉及50多個城市。有網友認為,求職者買清單可以少走彎路,也有網友提出質疑,認為內容不一定屬實,也可能有公司無辜“躺槍”遭受名譽損失。
收集網友吐槽制作清單,網店賣出上萬份
現代快報記者看到,這家網店售賣的“避雷清單”以地區劃分,包含國內50多個熱門城市,每個商品鏈接對應一個城市,銷量最高的是上海地區的“避雷清單”,數據顯示賣出了1871份。整個店鋪顯示已經售出1.1萬次商品。
6月19日,現代快報記者花費6.9元下單了一份南京地區的公司避雷清單。商品為虛擬發貨,附贈了一個自動提貨鏈接,打開后是一個在線文檔,內含1200多條信息,包括公司全名以及“避雷”內容。包括薪資低、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公司氛圍差、不給加班費等。也有些比較過激的內容,直指公司是“空殼公司”、老板“PUA員工”,甚至包括女員工遭受性騷擾等,五花八門,內容都偏向于口語,可以看出收集者并沒有進行系統整理,只是單純地收集和發布。
這么多的“避雷”內容,都是哪里來的?打開商品鏈接詳情頁,可以看到商家注明所有面試職場經歷內容都是來自網友投稿,帶有主觀情緒,提醒購買者客觀看待。表格中涉及到的公司橫跨多個行業,包括美妝、自媒體、電商、教培、互聯網、餐飲等領域。
6月19日,現代快報記者試圖聯系該店家進行進一步采訪,但截至發稿前,店家并未作出回應。
律師:可能構成侵犯企業權益
有共同需求或者共同愛好者的網友共享信息進行避雷,近年來這樣的現象并不少見。但收集這些信息,并未加以進一步核實,就將其作為商品公然售賣,這樣的行為是否合理合法呢?
6月20日,現代快報記者采訪了江蘇中慮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滕尚麗律師,根據《民法典》第1024條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如果商家所提供的這份名單涉及到這種虛假信息,則涉嫌侵犯企業的名譽權。如果名單中內容全部是從已公開的裁判文書、行政處罰決定等摘抄,且客觀引用無歪曲,一般不認定為侵權。但是商家是為了牟利而進行銷售,也可能構成侵犯企業權益。
此外,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經營者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誤導性信息,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若商家名單內容虛假或包含非公開信息,則商家的行為損害名單中公司的商業信譽,則構成侵權。商家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需負刑事責任。
滕尚麗律師提到,對名單中公司來說,如果涉嫌被侵權需要做好證據保全,可以向法院起訴維權。律師建議發布平臺應當及時審核商家的經營模式是否符合平臺規則、經營規則,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建議商家對名單做匿名處理、標注信息來源等,避免造成對他人合法權益的侵害。
現代快報/現代+記者 嚴君臣 朱鯨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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