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宇琛
2025年4月3號,下午,鄭州中院。槌聲落下。
那場被冠以“中原大戰”名號的官司,總算有了個說法。
故事的主角,是一家總部遠在南方珠海,名叫瑞德青春的公司,以及它的老板莊某某和一眾員工。
罪名,是古老而常見的詐騙。
老板莊某某,女強人,大概沒料到人生下半場會在司法系統度過這么久:
判了十三年,捎帶一張罰單,兩千萬。
她妹妹,莊某,也跟著進去了,十一年。罰金,三百萬。
其他二十來號人,從高管到普通員工,都領到了各自的刑期和罰單。整整齊齊,一個沒落下。
宣判現場,莊老板她們幾個當庭就喊了倆字:
上訴。
這宣判的日子,選得挺妙。4月3號,周四。緊接著,就是三天清明小長假。
辯護律師之一的韓冰律師,當晚就忍不住給主審法官寧偉去了個電話。問他這日子挑的,是不是有點太講究了?想讓大家放假都放不安生?
寧法官的回應,據韓律師微博轉述,是相當的理直氣壯,擲地有聲:
法律沒規定“節前不能宣判”。
韓律師感慨:法律也沒規定法官要有良心呢。十天是上訴期,放三天假,律師沒法會見被告討論判決。這不是變相壓縮上訴期?
一位長期關注此案的深度調查記者,也在社交媒體上發了條信息,評價這宣判時機:
很聰明,很厲害。
是啊,一場耗時48個開庭日,橫跨夏秋冬三季的大戰,就這樣,在一個如此聰明的節點,暫時畫上了休止符。
但這只是判決書上的結局。關于鄭州的這段記憶,尤其是那些閃爍著黑色幽默光芒的片段,才剛剛開始在圈子里低語流傳。
故事,還得從頭講起,從那張撒向南方的漁網說起。
1
2022年,秋天。南國,珠海。
瑞德青春公司,做大健康生意的,據說做得風生水起。老板莊某某,是山東人,從美容行業起家,打拼二十年,旗下母公司莎蔓莉莎在全國有幾千家門店,解決了幾萬農村女性的就業,算是個不大不小的商業傳奇。
她大概從沒想過,自己有一天會和鄭州這座城市,發生如此深刻的聯系。
突然有一天,北方的鄭州,來了幾位不速之客。
警察跨越千里,目標明確。老板莊某某,連同高管、員工,一共25人,被一網打盡:
從南海邊的珠海被帶去黃河邊的鄭州。
行動效率高得不像話。據說,起因僅僅是一位王平女士的報案。報案內容,是被瑞德青春騙了錢。
而且,這報案,據后來律師的說法:
是被安排的。
不管怎么安排的,鄭州警方接了案。
第二天受理,第三天火速立案。案由清清楚楚:
王平被詐騙案。
記住這個名字。因為從這個點開始,故事的走向開始變得魔幻。
一個人的報案,最終演變成了一場指控25人、涉及全國多地、號稱有6132名被害人、涉案金額高達13.5億的集團詐騙案。
這中間發生了什么,邏輯如何跳躍,沒人解釋。
就像看一部剪輯混亂的電影,你知道開頭,也看到了結尾,但中間的情節,充滿了省略號和問號。
律師們在法庭上反復追問,你們立的案明明是王平被詐騙案,現在審的這個莊某某等25人詐騙案:
立案了嗎?手續在哪里?
回答總是含糊其辭。
但錢,是實打實地凍住了。公安機關動作迅猛,老板莊某某名下291張個人銀行卡,加上公司賬戶里的錢,總共凍結了多少呢:
18.6954億。
指控騙了13.5億,凍結了近18.7億。這多出來的5個多億,像一個沉默的數字,靜靜地躺在那里,看著法庭內外的人們吵吵嚷嚷。它的身份和未來,無人提及。
如此手筆,如此戰果,自然引來了江湖側目。大家給這種執法行為起了個形象的名字:
遠洋捕撈。
后來在法庭辯論環節,辯護律師朱明勇,就把這詞兒端上了臺面。他說,這就是典型的逐利性執法。尤其是在全國經濟下行,中央三令五申保護民營企業的大背景下,河南跑到廣東去抓人、凍錢,動機值得玩味。
卷宗里還藏著個細節。
河南新鄉的公安,其實比鄭州警方更早接觸過這個案子的所謂被害人,還做了筆錄。
按先來后到的規矩,就算真要撈,似乎也該河南新鄉先動手?
辯護人徐昕律師如此評價:
遠洋捕撈,也要講點道義和先來后到。
鄭州警方是如何拿到這個案子的管轄權的?
這又是一個謎。
公訴人聽了遠洋捕撈這詞兒很不高興,當場反駁,質疑這詞兒的出處,質疑媒體報道是不是別有用心?還強調說:
正是鄭州的偵查,才破解了莊某一等人的精妙設計。
你要問,啥叫“遠洋捕撈”:就是有的地方,跑到自己地盤外面,把人家的企業抓回來,通過刑事手段,變成自己碗里的罰沒收入。
這網撒得真夠遠,也夠沉。
2
人抓回來了,總得有個地方安置。
2022年,那會兒疫情的弦還繃著。看守所不是想進就能進,程序復雜,政策多變。
鄭州東區,有家叫青龍山莊的酒店。在訂房軟件上都能搜到。看照片,挺像那么回事兒。標間、大床房、小院落、二層小樓,綠樹掩映,看著挺清靜。
這家對外營業的酒店,就被鄭州的公安選中,成了臨時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場所:
一個充滿創意和本土智慧的解決方案。
酒店一樓大堂,往左拐,走過幾間掛著“請勿打擾”牌子的普通客房,你會看到一扇門:
一扇平平無奇的家用防盜門。
推開它,你就穿越了。里面是另一個世界。十幾個經過特殊改造的房間,外加兩間公安值班室。
房間不大,十幾平米。有窗,有空調,有電視,有獨立衛生間,該有的都有。墻上還貼心地搞了軟包,防止有人想不開撞墻。
唯一的變化是,房間里沒有床。
取而代之的,是三四張并排鋪在地上的床墊。據說還是席夢思的:
三四個床墊。要睡十幾個人。
想想那畫面。沙丁魚罐頭大概也沒這么擠。
高峰時期,這片神秘區域住了一百多號人。都是來自五湖四海、各個不同案子的犯罪嫌疑人。大家擠在一起,同吃同住同呼吸。
吃喝拉撒睡,都有人管。聽起來,待遇還不錯。
作息非常規律。早上7點起,晚上9點睡。到點熄燈。軍事化管理。
三餐按時供應,保證足量。早餐有稀飯、饅頭、倆炒菜。中午,還能見著葷腥。標準據說比看守所強不少,但肯定沒法跟看護民警的工作餐比。
洗漱用品管夠。空調電視能用。熱水澡也能洗上,就是得按計劃來:
男性一周一次,女性不超過兩周一次。
大夏天的,兩周洗一次澡,那味道,估計挺上頭。
看護民警們也很負責,噓寒問暖。會提醒洗完頭用吹風機吹干,別感冒著涼。碰上年紀大、行動不便的老人家洗澡,還會囑咐同屋的人搭把手,千萬別在衛生間里滑倒。而且:
領導特別交代,尤其要注意,千萬不能發燒!
畢竟那時候,發燒是件很麻煩的事。比戴手銬腳鐐還麻煩。
每個房間都裝了監控,號稱無死角。
值班室里,原本掛電視那塊墻,被換成了監控顯示屏。
跟小區保安室里看到的那種一樣,屏幕被切割成一塊塊小方格,每個方格實時播放著一個房間里的畫面:
安全感?絕對是頂級的。
每個房門口,都有輔警24小時站崗。院子里,還有醫護人員隨時待命,應對各種可能的身體不適。值班室,更是24小時都有兩名民警值守,時刻準備處理突發狀況。
還有一位傳說中極其敬業的李大隊長。據他手下的民警后來在法庭上充滿敬意地回憶,在本案這批嫌疑人入住青龍山莊的那105天里,這位李隊長幾乎就沒離開過。他提供的服務:
105 × 24小時。
全天候、高強度、無縫隙。
他一個人負責所有“客人”的出入登記,全面掌握山莊內幾乎所有動態,隨時調兵遣將,還要負責接待各級領導的突然蒞臨視察。簡直是山莊的總管家。
這位李大隊長的管理風格也相當前衛,叫:
絕對扁平化。
具體表現就是,幾十號從各處抽調來的民警、輔警,在同一個院子里共事數月,居然在后面的出庭作證時,坦言:
互不相識,零交流。
甚至,同一個公安分局派來的男警官、女警官,也跟剛認識一樣,毫無交集:
大家各司其職,無聲奉獻。
于是,在2022年的那個夏天,一百多位身份特殊的客人和幾十位沉默寡言的管理人員,就在這青龍山莊里,共同度過了一段格外安寧、靜謐、幾乎沒有任何多余聲音的時光。
靜悄悄的。一切盡在掌控,一切波瀾不驚。
這是青龍山莊的A面。秩序井然,管理規范,甚至在細節處還透著點反烏托邦式的人文關懷。但是,這個世界:
真相常常是被折疊的。
后來,在壓抑了近兩年之后,在鄭州中院的法庭上,從被告人那些泣不成聲的控訴和辯護律師們一次次執著的追問中,青龍山莊的B面,那個被小心翼翼折疊起來、不見天日的世界,才一點點被撕開了一道口子。
在那個B面世界里:
十幾個人,像塞得滿滿的沙丁魚罐頭一樣,擠在一個十幾平米的所謂標間里。多數時候,只能蜷縮在冰冷的地板上睡覺。
被褥?又臟又臭,散發著經年累月汗水和污垢混合的酸腐氣味。
熱水?那是A面世界才有的奢侈品。
洗澡?成了一種遙不可及的夢想。很多人在里面待了三個多月:
只被允許洗過兩三次澡,身上開始發癢、脫皮。
飯?經常是半饑半飽的狀態。有人說,體重就像坐滑梯一樣往下掉,二三十斤,那是普遍現象。
陽光?別想了。房間的窗戶被木板或者厚重的窗簾封得嚴嚴實實:
一絲光線都透不進來,24小時開著慘白的燈。
如果說這些只是物質條件的極端匱乏,讓人感覺像是回到了某個特殊年代,那接下來的描述,就有點挑戰現代文明的底線了:
手銬,腳鐐,幾乎成了他們身體的一部分。
無論男女老少,無論白天黑夜。吃飯的時候戴著,手腕別扭。睡覺的時候戴著,硌得慌。上廁所的時候也戴著,極不方便。
女性的腳踝,很快就被冰冷粗糙的鐐銬磨破了皮,鮮血和組織液滲出來,浸濕了襪子。疼得鉆心。她們只能找來衛生紙:
一層又一層地纏在腳踝上,希望能稍微緩沖一下那金屬的摩擦。
就這樣,還戴了好幾天。后來實在熬不住了,哭著喊著,反復哀求,看管人員才大發慈悲,給她們解開了腳鐐。
但自由是短暫的。
據說后來因為有個女孩不太聽話,或者頂了句嘴,一根手指粗的鐵鏈子,又被哐當一聲扔到了她們房間門口:
作為一種無聲的警告。
男性那邊,他們的腳鐐,從戴上的第一天起,就沒再取下來過。
105天,一天24小時。
那沉重的金屬環,就像長在了他們的腳踝上。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到了晚上睡覺時間,同一個房間的十幾個男人的腳鐐,會被一根長長的、手指粗細的鐵鏈,嘩啦啦地從這頭到那頭,全部串聯在一起,手指粗的鐵鏈:
像拴牲口一樣。
據說,這樣做是為了防止他們越獄潛逃。
夜里,如果有一個人內急,想去衛生間方便一下,他得先叫醒身邊的人,然后大家一起,小心翼翼地挪動身體,拖動著沉重的鐵鏈,發出刺耳的摩擦聲和叮當的碰撞聲:
像玩一場拔河游戲。
為了盡量減少這種集體折磨,也為了自己少受那份罪,很多人從下午開始,就不敢再喝一口水。渴了就忍著。晚上盡量少上廁所,或者干脆就不上:
硬憋著。
所以,寂靜的深夜里,青龍山莊并不總是靜悄悄。B面世界里,充斥著鐵鏈的撞擊聲,和被壓抑到極致的低低的哭泣聲,偶爾還會夾雜著幾聲絕望的喊叫。
但奇怪的是,這些充滿痛苦和屈辱的聲音,似乎被一種神秘的力量吸收了,很難穿透那扇永遠敞開的房門,傳到外面的世界。
后來,在公安機關內部的一份督察報告里,也隱約印證了B面的存在。有負責看護的輔警和酒店的工作人員提到,他們確實看到過有的嫌疑人手腕、腳踝部位:
有明顯的血跡和新鮮的傷痕。
一位60多歲的女醫生,本來身體硬朗,退休后發揮余熱,被這家公司聘用。她說在青龍山莊那段時間,是她人生的至暗時刻:
體重從103斤直線掉到了70多斤,身上還被不知名的蟲子咬得長滿了水泡,奇癢無比,兩條腿也腫得像發面饅頭,又疼又癢,但根本沒人給她看病,更別說給藥了。
一個二十多歲的未婚女孩,長得挺清秀。她說有一次,一個負責看管的男性工作人員,一邊裝模作樣地訊問她,一邊竟然伸出手,輕輕摸著她的臉頰,語氣輕佻地說:
小妮,長得還挺帶勁,好好交代,看我怎么收拾你。
還帶著炫耀的口吻告訴她:“別犟了,你們那個莊總:
見到我們都下跪了。
一個年輕的男員工,后來在法庭上回憶起那段日子,幾度情緒失控,泣不成聲。
他說他至今還記得,隔壁房間傳來同事被實施“烤全羊”酷刑時的慘叫聲,那聲音撕心裂肺,讓他永生難忘。
輪到他自己被訊問時,看到審訊人員手里拿著電棍,他當場就嚇得魂飛魄散,本能地跪了下來,不停地磕頭求饒:
求求你們,放過我吧,我說,我什么都說……
他還描述了一個更讓他感到屈辱的場景。
有一次,他戴著手銬腳鐐,被命令蹲在地上,然后有人穿著硬邦邦的皮鞋,反復地、故意地用鞋尖踢他的下巴:
他被迫像條狗一樣,屈辱地在冰冷的地板上爬來爬去。
“那感覺,生不如死”。他說,因為長期戴著沉重的鐐銬,他的衣袖、褲子都被磨得破破爛爛。等到終于熬過了105天,要從青龍山莊轉往看守所的時候,腳上的那副鐐銬因為長時間的風吹雨淋(可能是上廁所沾水)加上汗液侵蝕,已經銹得跟長在肉里一樣,用鑰匙根本打不開了:
最后,去了消防站,才把那副象征著屈辱和痛苦的腳鐐,從他腳踝上,一點一點地鋸了下來。
聽完這些來自B面的血淚控訴,一向以溫和、理性、儒雅形象示人的法學教授、辯護律師徐昕,也忍不住在法庭上用無比堅定的語氣,給青龍山莊下了個定義:
就是一座黑監獄。
3
時間來到2024年的春天,鄭州中院的法庭內。
排非程序,是這場中原大戰的關鍵戰役之一。
排非的核心目標,就是把那些可能通過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獲取的證據,比如被告人的口供,從證據目錄里踢出去。
要查清有沒有刑訊逼供,自然就要傳喚當年在青龍山莊戰斗過的民警們出庭作證。
于是,那些曾經在A面世界里默默奉獻、在B面世界里可能扮演了某種角色的民警們,陸續被傳喚到了法庭。
他們坐在證人席上,表情平靜,面對著對面幾十位眼神銳利的律師,準備接受詢問。
辯護律師們的問題,就像一把把手術刀,試圖剖開那段被精心包裹的往事,探尋B面世界的真相:
你們在青龍山莊值班時,看到嫌疑人戴手銬腳鐐了嗎?是不是一天24小時都戴著?你們給他們做體檢或者他們出來放風(雖然據說沒有放風)時,留意過他們手腕、腳踝有沒有傷痕、血跡或者異常的腫脹嗎?夜深人靜的時候,你們在值班室或者走廊巡邏時,聽到過從房間里傳出來的鐵鏈拖地的聲音,或者哭喊、求救的聲音嗎?值班室里的監控顯示屏,到底能不能清晰地看到每個房間里的具體情況?比如嫌疑人是躺著還是坐著?有沒有被捆綁?
然而,奇跡再次上演。
這些來自不同單位、不同崗位、據他們說互不相識的民警們,在回答這些具體而尖銳的問題時,卻表現出了:
驚人的默契和統一性。
他們的回答,翻來覆去就那么幾個回答:
記不清了;這個具體情況我不太清楚;好像……沒什么印象了。
值班室里,那塊據說可以無死角覆蓋所有房間的監控顯示屏,就在床鋪的正對面,唾手可得。
但他們,就是可以聲稱自己做到連續24小時,甚至在長達數月的執勤時間里,對屏幕上的內容視而不見,充耳不聞。
仿佛有一種神秘的力量,在他們出庭之前,就給他們的大腦進行了一次精準的:
清零。
所有可能涉及鐐銬、傷痕、哭喊、監控畫面的記憶神經元,都被暫時或永久地麻痹了。只留下那個A面世界的美好圖景:
嫌疑人生活規律,情緒穩定,管理規范,伙食良好,甚至還覺得席夢思床墊太軟。
聽著這些近乎敷衍的回答,徐昕律師臉上露出了那種哭笑不得的表情。他看著其中一位反復強調沒印象的民警,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這些細節,也不是什么特別重大的國家機密吧?你回憶起來一兩件:
偶爾說幾句真話,也是可以的嘛。
那位民警像是被踩了尾巴,立刻條件反射般地挺直了身體,眼神里充滿了被誤解的委屈和急于表白的真誠:
我說的都是真話!絕對都是真話!
另一位辯護人,中國政法大學的王涌教授,試圖搞清楚一位看護民警在青龍山莊那24小時值班期間,到底履行了哪些具體職責。
結果發現,這位民警的主要工作,似乎就是在值班室里進行一種靜態存在:
不看監控,不外出巡查,沒聽到任何來自嫌疑人房間的異常聲音,沒遇到任何需要他處理的突發情況,沒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有過任何形式的交流互動。
面對這樣一位三不、三無的模范值班員,以邏輯嚴謹著稱的王涌教授,最終也只能放棄了繼續挖掘真相的努力。
他看著對方,緩緩地說:
聽你這么一說,我倒覺得,你才像是那個真正被指定監視居住的人。
集體失憶,如同流感,在警方出庭的證人席上迅速蔓延。
被告人那邊,卻是個個記憶猶新。
他們聽著這些“記不清”、“沒印象”,情緒激動,紛紛舉手,想要發言,想要當庭對質。
尤其是那些言之鑿鑿指控被某位具體警官毆打、辱罵、折磨的被告人,看到“仇人”就在眼前,更是按捺不住內心的憤怒和冤屈。
法律,其實是給了他們說話的機會的。
《刑事訴訟法》和相關的司法解釋都明確規定,當事人(這其中當然包括被告人)經過審判長的許可,是可以對證人(這也包括了出庭說明情況的偵查人員或看護人員)進行發問的。
問題,就卡在了“經審判長許可”這六個字上:
許可,還是不許可,權力在審判長手里。
而這位主導中原大戰的審判長,似乎有他自己獨特的理解和操作方式。
當辯護律師們依據法條,反復申請讓被告人向證人發問時:
審判長亮出了一件秘密武器。
一份當時(2024年9月初)網上還根本檢索不到的,剛剛才生效幾天的,由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安部、司法部五家聯合發布的《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規程》。
他當庭宣讀了其中的一條,大意是:經審判長準許,公訴人、辯護人可以向出庭的偵查人員或者其他人員發問。
注意到了嗎?這里只寫了公訴人、辯護人。被告人,被巧妙地排除在了這個可以發問的主體之外。
于是,無論徐昕、王涌等法學大咖們如何在法庭上旁征博引,從中外法理到國內法條,從法律效力層級到“有利于被告”的基本原則,苦口婆心地論證了十幾分鐘,審判長的態度始終如一:
不行,被告人不能發問。
這就直接導致了后來法庭上那令人心碎,也讓無數法律人感到無力的一幕:
一個偵查人員,在證人席上,面對刑訊逼供的指控,眼神堅定,語氣鏗鏘地予以否認:“絕對沒有!”
一個被告人,就坐在幾米之外的被告席上,他就是指控這位偵查員毆打自己的人。
他再也忍不住了,猛地從座位上站起來,用盡全身力氣,指著那個偵查員,聲音嘶啞地,一遍又一遍地吶喊:
他打過!他打過我!就是他!他打過我!
整個法庭瞬間安靜了下來,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這突兀的吶喊聲上。
審判長立刻反應過來,拿起法槌,用力敲擊桌面,同時厲聲喝止:
誰讓你說話的?!坐下!肅靜!
法警也迅速圍了上來,準備采取行動。
這時候,坐在第一被告席位上的老板莊某某,也無法保持沉默了。她猛地站起來,對著審判席,大聲地發出了抗議:
我們為什么不能發問?!打人的人就在旁邊,我們連問一句話都不行嗎?!我們難道沒有人權了嗎?!
回答她的,是審判長更加嚴厲的呵斥,以及法警迅速上前,將她強行請出了法庭。
打人者(被告人指控的),和被打者(自稱的),明明同處一個空間,距離不過幾米,卻仿佛隔著一道無法逾越的鴻溝。這道鴻溝,不是物理距離,而是一句冷冰冰的、不容置疑的裁決:
審判長不準許。
就此,徐昕律師哀嘆: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莫過于打人者就在旁邊,被打者卻不能說話。
諷刺的是,就在法庭上嚴格限制被告人發言權的同時,法庭之外,檢察官們的溝通卻顯得異常活躍和自由。
后來在庭審中被辯護律師當庭曝出,并得到公訴人部分承認的是:有兩位王姓檢察官,在庭審休庭期間,多次違反規定,私下將已經取保候審的多名女性被告人傳喚到檢察院或其他地方:
談心、做工作。
談話的內容,據律師指控,包括但不限于:打探其他未認罪被告人的情況和辯護律師的辯護策略;暗示甚至明示她們,要想獲得從輕處理,就必須配合檢方,書寫認罪認罰和請求減輕處罰的申請;誘導她們做出對莊某某等主要被告人不利的證言:
庭上不讓說真話,庭下可以說假話。
這種強烈的對比,讓法庭上高懸的國徽,和法官袍上代表公正的天平圖案,都顯得有些尷尬和不自在了。
既然講道理不行,對質也不行,那還能怎么辦?
徐昕律師還真想到了一個常識——一個在法庭上不常見,但可能在日常特定情境下,比測謊儀更能觸及靈魂的方法:
發誓。
他對著那位被多人指控毆打,但堅決否認的偵查人員,發起了挑戰:
剛才那位被告人,敢當庭指著你,對天發誓說你打過他。那你,敢不敢看著他的眼睛,也對天發誓,說你絕對沒有碰過他一根手指頭?……
話音未落,審判長就像踩了電門一樣,立刻警覺地打斷了他。法庭的氣氛瞬間變得有些微妙和古怪。
審判長大概也是職業生涯里頭一次在法庭上碰到這種陣仗。他先是帶著一種混合著驚訝和揶揄的語氣問道:
“徐昕律師,我聽說您辦過很多大案要案,是不是在別的案子里,也經常組織控辯雙方或者證人搞這種發誓活動啊?”
緊接著,他的語氣變得異常嚴肅和嚴厲:
法庭,莊嚴宣布:禁止發誓。
這決定,從法律程序的角度看,似乎無懈可擊。
但那一刻,法庭里外,恐怕有不少人在默默地想:對于有些人來說,比起對著冰冷的法律條文和攝像機鏡頭念保證書,或許,對著冥冥之中的老天爺,或者指著自己的家人發個毒誓,那種來自內心深處和傳統文化基因里的敬畏感和約束力,會不會更強一些。
哲學家康德說,世上有兩樣東西,讓人心存敬畏:一是頭頂璀璨的星空,二是心中崇高的道德律。誓言,這種古老的儀式,或許就連接著那片神秘而不可測的道德星空。
可惜,法庭的導航系統里,似乎并沒有錄入這個維度的坐標。
4
如果說人證的記憶會模糊,當事人的聲音會被壓制,誓言的約束力不被法庭認可,那么,那些冰冷的、客觀的、記錄下一切的物證呢?
比如,同錄,即同步錄音錄像。這可是現代刑事訴訟的標配,尤其是對付刑訊逼供最有力的武器。
法律規定得很清楚:
重大案件,可能判無期的,必須錄。
這案子,金額十幾億,抓了25個人,怎么看都符合重大標準了。
起訴書里給老板莊某某的量刑建議,就是無期徒刑。
那錄像呢?
結果令人大跌眼鏡:
絕大多數被告人的關鍵訊問過程,沒有錄。
為什么沒錄?
出庭的偵查人員給出的理由,簡直是一部《借口學行為藝術大賞》:
領導沒通知要錄、我個人覺得這案子不算特別重大、我們那個訊問室設備好像壞了、主要是疫情期間條件不允許人手也不夠、法律好像沒強制規定必須錄。
這些解釋,在幾十位專業律師的反復追問下,顯得漏洞百出,前后矛盾。
每一次重復,都像是在法庭的空氣里增加了一絲尷尬和荒誕的味道。
最具有戲劇性的一幕,發生在王涌教授的提問環節。
他當庭拿出了一份文件,不是別的,正是偵查機關自己出具后,按程序提交給檢察院,檢察院又提交給法院的《補充偵查報告》中的一份《情況說明》。
這份由辦案單位自己出具的《情況說明》里,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地寫著:
偵查員已將各犯罪嫌疑人莊某一、莊某二、紀某、盧某某……等14人的訊問同步錄音錄像刻盤,并就其他暫未找到錄像的情況作出了說明。
嘩!全場目光聚焦。
14個人的同錄光盤,這可是關鍵證據啊。既然已經刻好了盤,東西在哪里?趕緊交出來,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不就知道了?
面對王教授的凌厲追問,公訴人席上卻顯得異常平靜。
一位公訴人只是輕描淡寫地看了一眼那份文件,然后給出了一個足以載入司法史冊的解釋:
那份《情況說明》,我們回去核實了一下,上面沒有加蓋我們公安局的正式公章。所以,那只是一份內部討論的草稿,不能作為證據,也不能證明確實存在這14份錄像。
就這樣,14份可能記錄了訊問真相、可能洗刷冤屈、也可能坐實罪名的關鍵錄像光盤,因為一個“沒蓋章”的理由,被打入了“草稿”的冷宮,從此消失于無形。
王涌教授當場反擊:
“你們半夜塞給我們律師的那份幾百頁的被害人名單,也沒蓋章,是不是也是草稿,也不能算數?”
公訴人選擇了沉默,此時無聲勝有聲。
同錄的希望破滅了。
那么,青龍山莊的監控錄像呢?不是說無死角覆蓋嗎?不是說值班室就能實時看到嗎?不是說能回看嗎?
當年負責看護的民警出庭作證時也承認,監控是后來為了指居專門安裝的,確實有錄像功能,可以回看。最后指居點撤銷時:
監控設備是由鄭東新區公安分局負責拆除并帶走的。
那么,那些記錄了105天日日夜夜的錄像去哪里了?
里面有沒有鐵鏈聲?有沒有哭喊聲?有沒有人被毆打?有沒有人像狗一樣爬?
后來,鄭州市公安局在給檢察院的一份關于調查處理被告人舉報違規使用械具等問題的回函中,對此是這樣解釋的:
在目前青龍山莊原先安裝過監控的監視居住房間已經全部恢復成原始的賓館布局,原始監控視頻因時間久遠已覆蓋,無法調取。
這個理由,聽起來非常符合技術邏輯。
硬盤容量總是有限的,新的錄像會不斷覆蓋掉舊的錄像:
非常科學,非常合理,但非常不合法。
稍微有點常識的人可能都會忍不住想問一句:
對于這樣一個重大案件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場所,對于這些可能包含著重要證據的監控錄像,難道就沒有人想到過要提前備份一下嗎?
哪怕只是把硬盤拆下來保存好也行啊?就這么任由它被自然覆蓋了?
好吧,電子證據看來是指望不上了,太脆弱,不是被草稿了,就是被覆蓋了:
那么,最原始的,白紙黑字的記錄呢?
青龍山莊運行了那么長時間,關押了一百多號人,總得有點管理臺賬吧?
各種記錄本,按理說應該堆積如山。出入登記、提訊記錄、體檢驗傷、械具使用、消費清單……這些東西,如果能擺在法庭上,或許能拼湊出一些B面世界的輪廓。
那位105天*24小時堅守崗位的勞模李大隊長,肯定對這些記錄了如指掌,也一定把它們保管得妥妥當當,畢竟這是他辛勤工作的證明。
當辯護律師們在法庭上,一次又一次,鍥而不舍地追問這些至關重要的紙質記錄的下落時,李大隊長親自出庭,講述了一個關于這些記錄本、單據最終命運的,充滿天災人禍和悲壯色彩的故事。
這個故事,堪稱一曲蕩氣回腸的:
《水與火的挽歌》。
故事是這樣的,首先,天降大雨:
鄭州,那年夏天雨水特別大。
很不巧,存放在某處的這些重要的記錄本、臺賬、單據,都沒能幸免于難,全被雨水給浸泡了。紙張濕透,字跡模糊,成了一堆紙漿。
然后,需要搶救:
工作人員們小心翼翼地把這些濕漉漉的本子、單據,一本本、一張張地攤開,放在通風處晾曬。
希望能讓它們恢復原貌,至少搶救點信息出來。
然而,命運多舛。
曬干之后呢:
一把火,燒掉了。
對,你沒聽錯。
據李大隊長在法庭上平靜地陳述,這些經歷了水劫又被風干的記錄本和單據,最終的歸宿,是被付之一炬。
理由?可能是覺得反正也看不清了,留著占地方,不如燒了干凈:
證據被水泡了,證據又被曬干了,證據最后被燒掉了。
一套行云流水的操作下來,堪稱完美的證據物理超度教程。
所有可能留下蛛絲馬跡的書面證據,就這樣,在經歷了水與火的雙重洗禮之后,化作了青煙,隨風飄散,灰飛煙滅,片甲不留。不留下一絲麻煩。
真是天有不測風云,物有旦夕禍福。
一場恰到好處的大雨,一把深思熟慮的大火,完美地解決了所有可能存在的書面證據問題。比任何碎紙機都更徹底,更環保,更具有儀式感。于是,法庭上,關于青龍山莊B面的追問,最終都只能匯入那條由失憶匯成的河流:
記不清、不清楚、沒印象。
而那些可能記錄了真相的錄像帶、硬盤、紙張,則早已在“草稿”、“覆蓋”、“水泡”、“火燒”的命運交響曲中,魂歸塵土。了無痕跡。
5
這案子,從根子上,就帶著一種濃濃的“我是誰?誰是我?你又是誰?”的存在主義哲學氣息。
立案時,明明是王平被詐騙案。一個具體的人,一個具體的指控。指向清晰。
可到了起訴階段,被害人的數量,像玩俄羅斯方塊一樣,層層疊加,嗖地一下:
變成了6132人。
這多出來的6131個被害人,是從哪個平行宇宙穿越過來的?像孫悟空拔了根猴毛,吹出了一支浩浩蕩蕩的被害人大軍。起訴書里對此語焉不詳,仿佛這是個不言自明的事實。
開庭的時候,這份至關重要的、長達幾百頁的被害人名單,居然沒有隨著起訴書一起,按法定程序送達給被告人和他們的辯護律師。
律師們當然不干,這還怎么玩?連對手盤是誰都不知道。于是反復向法庭、向檢察院要求提供。
幾天之后,名單來了。但來的方式,有點像特工電影里的秘密交接:
半夜,凌晨0點20分,辯護律師助理的酒店房間。一位據說是檢察官助理的工作人員。幾百頁厚厚的紙,據說是那份傳說中的被害人名單。
這份名單,自帶三無光環:
沒有正式的文件抬頭和名稱。沒有加蓋檢察院的任何公章或確認章。甚至連個送達回證都沒有簽,放下就走。
就這么悄無聲息地,像一份深夜加急的神秘外賣,送到了律師助理的手里。
幾個小時后,辯護律師們就要拿著這份三無名單,在莊嚴的法庭上,發表嚴謹的質證意見了:
這程序走得,突出一個不拘一格降人才的靈活。
再定睛一看名單內容,更是讓人懷疑人生,懷疑打印機是不是中了病毒,或者錄入人員是不是剛參加完一場激烈的酒局。
有的被害人,姓名那一欄赫然印著:
嘉賓卡。
一張卡,也能成為詐騙案的受害者?這想象力,已經突破了法律的邊界,進入了奇幻文學的范疇,堪稱法治史上的里程碑式創新:
賦予了無生命物體被詐騙的權利。
還有大量的條目,有人名,但地址、聯系方式是空白的。
或者反過來,有地址,但名字是空缺的。
這大海撈針都撈不著啊,讓人怎么找?怎么核實?
最最炸裂、最能體現本案量子糾纏特質的是,在這份長長的、包含了“嘉賓卡”在內的被害人名單里,律師們赫然發現了三個無比熟悉的名字。這三個名字,不是別人,正是此刻就坐在被告席上的三位女性被告人,穆某、鹿某、李某某:
被告人 = 被害人。
這一下,整個案件的法律關系,瞬間變得高深莫測起來。
她們到底是實施了詐騙行為的加害者,還是同時也被自己公司或者老板或者甚至被自己騙了錢的受害者?
她們是應該坐在被告席上,低頭認罪或者奮力辯解,爭取無罪或輕判,還是應該立刻申請換個座位,坐到公訴人旁邊,聲淚俱下地控訴其他同案犯,要求賠償自己的損失?
她們花重金聘請的辯護律師,此刻的身份到底是辯護人,還是應該立刻轉換角色,成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幫她們追討被騙的錢款?
法庭似乎對這種可能引發邏輯悖論的哲學難題不感興趣,選擇了戰略性地保持沉默,繼續按部就班地推進庭審。
除了被告人穿越成被害人,名單里還有一位更特殊、更敏感的人物:任惠榮女士。
經過律師們一番盡職調查,發現這位任女士非同小可,她是鄭州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位光榮退休的老法官:
退休法官,成了自己曾經揮灑青春和汗水的法院,正在審理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被害人。
名單里還有幾位,名字和鄭州中院的在職法官一模一樣。
法院后來專門對此進行了說明,表示經過認真核實,并非本院在職法官:
只是重名。
但這已經足夠讓辯護律師們警惕起來了。同事審同事,哪怕是退休多年的前同事,這在司法實踐中可是大忌諱,極易引發公眾對審判公正性的質疑。
于是,律師們立刻依據《法官法》等相關規定,鄭重其事地向法庭提交了申請,要求本案合議庭全體成員回避,認為他們與被害人任惠榮女士存在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利害關系。
法院內部迅速啟動了自查自糾程序。
經過一番深入調查和審慎研究,法院給出的官方答復是:任法官雖然是本院退休干部,但已經退休多年(2010年退休),跟現在的合議庭成員:
都不熟。
所以,不存在利害關系,不影響公正審理,回避申請,依法駁回。
退休了,就不算利害關系了?
這邏輯,似乎也有點過于一刀切的務實。
同事三分親,何況還是在一個單位工作多年,共同執掌生殺大權的前同事。
還沒完。這份充滿驚喜的名單里,還隱藏著國際友人。
有來自安徒生故鄉丹麥的,有來自下龍灣越南的,還有來自寶島臺灣和東方之珠香港的人士。
按照中國的法律,這涉及到域外被害人,案件的審理程序應該有所不同,需要啟動專門的涉外刑事案件審理程序,更要注重保障這些域外被害人的訴訟權利,比如通知他們參與訴訟的權利,提供翻譯等。
但法庭好像也沒太在意這些細枝末節,就按照審理普通國內刑事案件的流程,一路審下去了。
公訴人從始至終都非常篤定,堅持認為,名單上的6132位客戶,一個都不能少,全都是被害人。他們都被瑞德青春用虛假的宣傳、無效的儀器給騙了。
但辯護律師們拿出了截然不同的證據和說法。
他們說,公司自己做了客戶回訪,找到了2784名客戶,這些人都簽字畫押錄了像,明確表示對服務很滿意,覺得儀器有效果,身體有改善,從來沒覺得自己被騙:
2784人說“我沒被騙”,這個數字,占了公訴方認定被害人總數的將近一半。
還有近3000名客戶,公訴方連他們的筆錄都沒做過。
這些人是滿意還是不滿意,誰也不知道,能直接算作被害人嗎?
就算公安機關費盡周折找到的那200多份筆錄,里面很多人也只是說沒感覺有什么明顯變化,或者:
是在警察提醒后才恍然大悟自己可能被騙了。
最開始報案的那位王平女士,案發后還在被告人集團的美容店繼續消費。
辯方還提交錄音,說很多被害人是被公安反復打電話、甚至上門,勸說去做筆錄的。
有人私下抱怨公安做法:
像黑社會一樣。
面對這些,公訴人的解釋堪稱經典永流傳:
正因為你被騙了,所以你不知道你自己被騙了。即使客戶自己覺得有療效,那也是被蒙蔽了,是安慰劑效應。
我們認定你是被害人,是為了你好。
于是,被害人是誰?被騙了多少錢?
這兩個詐騙案的基本構成要件,成了一個玄之又玄的哲學問題。
只有起訴書上13.5億的數字,無比清晰。
6
遠洋捕撈的陰影下,那筆巨款始終是繞不開的話題:
18.6954億,指控詐騙13.5億。
這筆錢的性質和歸屬,成了控辯雙方爭奪的另一個主戰場。公訴方的說法幾經變化,從最初暗示超出部分是合法收入,到后來強調與詐騙所得高度混同,難以分割。他們提出的處理方案是,先用這筆錢退賠(可能并不存在的)6132位被害人13.5億,剩下的錢再執行財產刑(比如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如果還有結余,再考慮返還:
先退賠,再沒收,有剩才還。
辯護律師們聽了直搖頭。
韓冰律師掰著指頭算賬:
公司是莊老板姐妹倆的,但錢的來源復雜得很,有老美容院賺的,有醫美賺的,有大健康收的預付款,怎么能都算老板個人的?加盟店的保證金是人家的,怎么能動?搞大健康項目花了多少錢?買儀器、租場地、發工資、請專家、包客戶機票酒店,審計顯示光兩個賬戶支出就11個億,這些成本不算嗎?老本行美容醫美沒被控告犯罪,那塊的合法收入和資產憑什么也凍著?
這不是搞連坐嗎?
王涌教授更直接,說公訴方之所以要模糊財產界限,就是想給他們大規模凍結資產的行為找個臺階下:
這種混同才可能為你的查封行為進行辯護。
老板莊某某在最后陳述時,也把這個問題拋了出來,語氣里滿是悲憤——我2004年就開公司了,2018年才搞這個大健康,難道你們連賬都分不清嗎?……我們辛辛苦苦賺來的合法錢,就這么被你們凍著。檢察院量刑建議判我無期,沒收全部財產:
你是兩個好處都想占嗎?
錢的歸屬,成了一筆糊涂賬。但凍結的手,卻一直沒松開。
7
鄭州中院的這場庭審,像一部超長篇幅的現實主義魔幻劇,演了48天,橫跨了鄭州的夏天、秋天和冬天。
最后的法庭辯論環節,是雙方火力全開的總決戰。辯護天團的律師們,幾乎把之前幾個月庭審中所有的疑點、槽點、雷點,又重新梳理、打包、論證了一遍。程序上的問題,在他們看來:
已經不是漏洞,而是篩子底了。
沒立案就抓人起訴,沒管轄權硬要管,該回避的不回避,開庭的基本程序都不合法,名單沒送達,被告成被害人,涉外被無視,當事人缺席,還有青龍山莊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和系統性的證據滅失……這簡直是在用行動詮釋什么叫:
法定程序如浮云。
實體上的指控,在他們看來,更是空中樓閣:核心的虛構事實不成立,儀器名稱功效來自供應商,經營管理是常態,儀器的功效到底有沒有,公訴方自己都說不清拒絕鑒定,所謂的6132名被害人大多查無此人或明確否認,被告人主觀上更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有退款,有投入,想長遠發展,也不能因為一個新項目受挫就把整個集團打成詐騙犯。
支撐定罪的證據鏈,要么斷裂,要么本身就帶著原罪,刑訊逼供。
結論很明確:
無罪。
徐昕教授最后還給辦案人員敲了敲警鐘,提醒他們別忘了司法責任終身追究制,并再次放話,如果真敢按公訴人建議的重判(當時是無期),那真正的中原大戰,才剛拉開序幕。他要斗爭的對象,是:
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
現在,一審的判決下來了。十三年,十一年……罰金兩千萬,三百萬……沒有無期,沒有拿走18億,但足以讓一個企業家和她的企業元氣大傷。
靴子算是落了地。但砸在地上的聲音,似乎并沒有帶來塵埃落定的平靜,反而激起了更大的回響和爭議。
被告們當庭表示上訴,律師們在社交媒體上繼續發聲質疑判決的理據和程序問題,記者們則對那個聰明的宣判時機津津樂道,認為其中大有深意。
這場中原大戰,看起來,更像是吹響了中場休息的哨聲。
下半場的劇情,隨著上訴程序的啟動,或許會更加波譎云詭,更加引人入勝。
青龍山莊的鐵鏈聲,似乎還在鄭州的上空若隱若現,提醒著人們B面世界的存在。法庭上那些集體記不清的表情包,在法律人的朋友圈里流傳,成為司法奇觀。消失的錄像帶,被水與火聯手超度的記錄本,還在無聲地訴說著證據湮滅的故事。薛定諤的6132位被害人,他們的真實想法和遭遇,也許永遠只是一個謎,一個服務于判決書需要的數字。以及,那筆巨大的,超過18億的資金,最終將流向何方,滋潤哪片土地?會不會有一部分,真的如公訴人所愿,用于退賠那些可能并不存在的被害人?
判決槌落下,一地雞毛,外加一屁股問號。
十三年,兩千萬,數字挺硬,但顯然沒把所有人都砸服帖。上訴的聲音,比判決書更早一步沖出了法庭。
真相這玩意兒,有時確實像鬼,誰都說見過,但要拿出實錘,比登天還難。
可難,不代表就該算了。
保持清醒本身,拒絕配合遺忘,恐怕就是最基本,也最堅韌的反抗。
希望?它不在于虛無縹緲的“明天會更好”,那太空洞。它或許就藏在那些不甘心的追問里,藏在每一個律師不肯放棄的細節里。它可能微弱,甚至暫時看不到扭轉乾坤的力量,但它提醒我們:
在這片土地上,總還有人不愿就這樣算了。
只要還有人不肯假裝一切正常,這戲,就還沒唱完。 就像黑夜里走路,你未必能立馬找到燈,但總得有人瞪大眼睛,豎起耳朵,不放過任何一點可能的微光或異響。這不認命的勁頭,大概就是此刻我們唯一能緊緊抓住的東西。
寫于2025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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