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繼三河市商戶招牌“變色”后,三河市公安局懸掛使用的多個警徽,被質疑“更改警徽標準顏色”,再次引發討論。
三河市公安局“平安三河”微信公眾號于2025年3月19日發布一篇《三河市公安局(西院)舉行新址揭牌儀式》推文配圖中,圖說為“三河市公安局(西院)”的公安局圍墻、圖說為“全體人員合影留念”的大樓門頭等兩處懸掛的警徽顏色均為淺金色。
前幾天我看到上述資料在網上流傳時,覺得是否存在被人P圖的可能,便專門到“平安三河”微信公眾號找到了這篇推文,發現確實是真的。
不過現在該推文已被刪除。
4月16日,三河市官方人士回應了此事。經了解,2023年10月三河市公安局西院建成時,安裝的警徽主要是為適配墻體顏色,達到協調的視覺效果。2025年3月《中國人民警察警徽國家標準》實施后,三河市公安局立即向廠家制符合國家標準的警徽,到貨后已安裝更換完畢。
從以上情形可以看出,三河市公安局曾經確實將警徽改為了淺金色,為的是與墻體顏色相適配,以達到視覺協調的效果。
可是他們這樣做,妥當嗎?
讓我們看看警徽使用相關規定——
2000年3月27日公安部頒布施行的《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規定》第五條明確:
懸掛警徽,應當置于顯著位置。使用警徽及其圖案,應當嚴肅、莊重,嚴格按照比例放大或者縮小。不得使用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顏色的警徽。
這部規定現在仍在施行。
另外新中國的警徽樣式大體經歷了六次大的改動,即50式警徽,55式警徽,66式警徽,72式警徽,83式警徽,現行99式警徽由國徽、盾牌、長城、松枝組成。顏色構成為正紅、金色、警徽藍。
在管理法規明確、警徽樣式定型的背景下,三河市公安局一度將警徽通體改成淺金色,這一做法十分讓人存疑。
而三河市官方人士又說,2025年3月《中國人民警察警徽國家標準》實施后,三河市公安局立即向廠家定制符合國家標準的警徽,到貨后已安裝更換完畢。
這給人感覺似乎三河市公安局此前更改警徽顏色的做法正常。
但稍加邏輯分析,就發現不正常,甚至是自相矛盾的悖論。
因為。2025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國人民警察警徽國家標準》,只是把警徽納入了國家標準化體系,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愛護并維護其尊嚴。
而更早前頒布并一直在施行的《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規定》,在公安系統相當于警徽使用的“上位法”,同時落實《中國人民警察警徽國家標準》,這二者并不沖突。
決不存在《中國人民警察警徽國家標準》實施之前,公安部門可以擅自更改警徽顏色這種違規情形。
所以,三河市官方人士的相關解釋,根本立不住。
我想我把這件事情存在的“悖論”,說到位了。
補充幾句:
三河市商戶牌匾“改色事件”已經得到初步處理,即市委主要負責人被官宣免職。
而當地公安機關“警徽改色”,其負面影響同樣不容小覷,不可含糊而過。
尊重事實,堅持真理,正是三河解決相關問題所應秉持的根本態度。
期盼當地各級官方勇于直面和反思,真正清醒起來,吸取教訓面向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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