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4月17日,甘肅省酒泉市政務服務中心上班時間工作人員集體做操的視頻登上熱搜。
視頻中,多名工作人員在跟著音樂做操,要辦理業務的市民在椅子上等待。
酒泉市政務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十點半有一個工作人員活動的時間,因為工作人員要坐一天,這個操的時間只有不到5分鐘。”
對于此事,評論區炸了鍋,有人罵“拿錢不辦事”,有人嘲諷“帶薪做操真會享受”。還有人說:這屆網友是不是太苛刻了?
其實酒泉市政務服務中心此舉是有相關依據的,因為國家早就在推廣工間健身。
2009年實施的《全民健身條例》規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等應當組織本單位人員開展工間操,倡導每天健身1小時。旨在工作之余見縫插針地進行運動,提高全民身體素質。
據悉青海省體育局、青海省直機關工委、青海省總工會曾聯合發文,要求各單位每天安排健身15分鐘。北京、安徽等地也出臺過類似制度。
可到了甘肅,這五分鐘的工間操卻讓不少人看著“不爽”。
我個人對此的觀點是,雖然國家有工間健身制度,但那屬于倡導式而非強制性規定,因為行業和業務性質不同,在具體執行環節應一定的彈性空間,而不能機械化操作。
尤其像政務服務中心這類窗口服務單位,何妨把健身活動放在午休時間進行,或者少搞“全員停工”式集體做操,以免出現辦事人等候的狀況。
須知現代社會大家都忙,如果群眾有急事辦理,耽誤人家五分鐘也是要不得的。再譬如鐵路民航售票窗口,工作人員可以讓業務停擺都去做操嗎?顯然不宜。
不過由此我想到另外一批人,即這幾天媒體頗為關注的“停不下來的保潔員”。
分布在城市各個角落的保潔員,也是一批就業大軍。
而他們工作環境的艱苦、身心承受的疲累,一直是眾所周知的“慘象”。
在衛生間角落里吃盒飯,拖把垃圾桶與個人物品混放一起,更甭提有個臨時休息間了。這就是許多保潔員崗位上的“常態”。
有人向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留言,有人向單位提建議,有學生給校長信箱寫信。“我呼吁為保潔人員設立休息室,并提供24小時熱水和帶鎖儲物柜;帶軟墊的折疊床;醫藥箱和充電插座;能加熱飯盒的微波爐。這不是福利,而是勞動者的基本權益。”
相關呼吁被轉發到社交媒體平臺。在多方推動下,目前,部分單位及學校等開始為保潔員們提供體面的就餐、休息空間。
但好像還遠沒達到讓保潔員,以及商場理貨員、飯店服務員、快車司機、外賣小哥等群體享受“工間健身”同等待遇的地步。
由于體制與行業、歷史和現實等多重因素交織,當下不同屬性、不同分工的勞動者的地位待遇存在較大分化甚至落差,是不容回避的事實。
然而,讓每一個崗位上的勞動者都能享有基本的權利和尊嚴,不再把一些以犧牲勞動者價值和尊嚴為代價的行業發展模式視為理所當然,這一點在人口紅利業已發生改變的今天,愈發值得全社會的重視。
從這個角度而言,酒泉市政務服務中心以及所有享受“工間健身”等政策紅利的人們,
在身體健康心情愉悅投入本職工作中時,考慮如何為百姓提供更好的服務,
應成為他們更高的選擇與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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