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法治校園建設,提升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意識,近日,淅川縣人民法院盛灣法庭在審理一起校園霸凌案時,邀請縣婦聯副主席彭虎平、團縣委副書記王那顏、未成年人保護協會心理咨詢師王紅平共同參與法治教育,最終雙方達成調解。該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為構建平安校園注入了司法力量。
庭審現場:以案為鑒,彰顯司法公正
張某、王某、李某系在校學生。在校期間,三人因瑣事爭吵,后張某、王某對李某實施言語侮辱、肢體暴力等行為,導致李某身心受損。李某以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為由訴至淅川縣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對民事侵權部分進行賠償。
庭審開始,閆莉法官以“情感修復”為主線,既依法厘清法律責任,又引導雙方換位思考。
多方聯動:凝聚合力,傳遞法治溫度
庭審落幕之際,閆莉法官就地將庭審現場變法治教育課堂,對施暴者監護人進行幫扶。她以案釋法闡明家庭監管失范與未成年人偏常行為的因果關系,要求監護人切實履行《家庭教育促進法》法定職責,通過剛性約束與柔性關懷相結合的方式筑牢家庭保護屏障。閆莉法官警示監護人:“監護權既是權利更是不可推卸的責任,家庭教育的缺位終將演變為社會風險的導火索?!?/p>
針對案件對未成年受害人造成的心理沖擊,淅川縣未成年人保護協會心理咨詢師王紅平為受害人及其家庭提供系統療愈方案:她強調李某現在不愿意出門見人是一種正常的情緒反應,社交回避是心理重建期的正常防御機制,建議家長化身“情感容器”,多傾聽孩子的心聲,通過換位思考來實現親子共情,以“心理按摩”替代說教式開導;縣婦聯副主席彭虎平建議引入優勢視角理論,在日常生活中給予孩子更多的積極反饋和鼓勵,增強其面對困難的勇氣,構建心理韌性。團縣委副書記王那顏表示,也可以適時培養王某的興趣愛好,幫助其設定合適的目標,讓其在興趣愛好中重拾自信,轉移注意力。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庭后二被告認識到自身錯誤并表示愿意進行賠償,但因雙方對賠償金額分歧較大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閆莉法官適時組織調解,經過不懈努力最終被告向原告誠懇道歉并進行賠償,雙方握手言和,該案以調解方式結案。
楓橋式法庭:持續發力,助推協同共治
此次庭審不僅是盛灣法庭對“楓橋經驗”的創造性轉化,更開創了“審理+教育+治理”的三維新模式。通過個案審判的司法杠桿效應,不僅彰顯了司法對校園霸凌的零容忍態度,而且起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既對霸凌行為形成有力震懾,也為家庭、學校、社會協同共治提供范例,更是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撐起了法律保護傘。
盛灣法庭將持續關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繼續完善此類案件的審理機制,以司法利劍打擊校園霸凌之惡,為青少年健康成長筑牢法治屏障。(劉振偉 閆莉 席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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