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因“反向抹零”被立案的永輝超市,近日又因同樣的套路被罵上熱搜。
據媒體報道,消費者在重慶永輝超市購買標價7.96元的商品,卻實際支付了8元,而超市并未提前告知四舍五入規則。
隨后記者深入調查,發現類似情況在永輝重慶多家門店均有發生,如標價11.55元的開心果被收11.6元,標價3.45元的黑芝麻丸被收3.5元,標價0.66元的玉米珍被收0.7元,標價4.97元的綠豆糕被收5元。這種行為被質疑為變相漲價,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雖然分位金額雖小,但永輝的“系統自動四舍五入”卻像一把精準的鐮刀,割走了消費者的信任,也割裂了其宣稱的“商業真誠”。
“系統設定”成遮羞布
永輝的回應堪稱“甩鍋模板”:先搬出“分幣流通困難”的行業慣例,再建議消費者“攢小票換零錢”。然而,多個市場監管局官網都發布的《關于“反向抹零”交易行為的提醒告誡書》,明確指出:“反向抹零”是指經營者在貿易結算收款時,未作任何明示或告知的情況下采取“四舍五入”“不舍全入”等方式多收消費者價款(例6.78元結算為6.8元,9.83元結算為9.9元)的行為,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的規定,屬于價格違法行為。
市場監管局還表示:現如今移動支付方式越來越普及便捷,消費者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方式付款,經營者完全可以做到“精準扣款”。經營者“反向抹零”,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違背了市場公平交易的原則,破壞了商家和消費者平等的消費關系。
更諷刺的是,永輝超市一邊喊著學習胖東來“真誠服務”,一邊在重慶區域系統性執行“反向抹零”,而成都、濟南門店卻未見此操作——區域管理混亂和總部管控失效的遮羞布被一把扯下。
6年前因反向抹零曾被立案
值得關注的是,早在2019年永輝超市就因為“反向抹零”被消費者告上法庭。
2019年2月,西安市民肖綿明在永輝超市購買54.76元商品,支付55元現金后僅找回0.2元,被“四舍五入”克扣4分錢。這位較真消費者保留小票起訴超市,小票上“憑票積零換整”的條款成關鍵證據——法院認定此舉屬單方面“霸王條款”。
庭審中,永輝辯稱“分幣流通困難”才采取“四舍五入”,并通過廣播告知規則,但仍當庭道歉并承諾整改:3月14日起現金交易分幣“全免”。灞橋區法院最終判決永輝超市退還0.04元并承擔訴訟費,用4分錢標定了消費者權益的底線。
六年不改的“分幣經濟學”:撿芝麻丟西瓜
有消費者算過一筆賬:單店日均2000客流,每月靠“五入”能多收上萬元,全國年增收或超千萬。但這筆“蚊子腿肉”的代價,是永輝在黑貓投訴平臺飆升的5000+投訴、“過期食品”等負面標簽的進一步固化。當胖東來用“毛票全額找零”贏得口碑時,永輝卻因3分錢淪為眾矢之的——這不是技術問題,而是商業倫理的潰敗。
虧損百億的永輝,病根不在“缺錢”
永輝的困境早已有跡可循:連續四年虧損超95億,2025年一季度營收再跌19%。關店232家、學習胖東來“調改”31家門店的轉型策略,在“反向抹零”事件面前顯得蒼白無力。消費者要的是“價格透明”,而非“過濾商品價格”的文字游戲;期待的是“真誠服務”,而不是“算計式收費”的傲慢。
當Z世代用腳投票轉向即時零售和社區團購時,永輝卻還在用上世紀菜市場的套路,把“分幣流通困難”當作侵害權益的擋箭牌。
清揚君點評:
零售業的黃金法則是“信任比利潤更保值”。胖東來用“下班后幫顧客修車”攢下口碑,永輝卻因3分錢淪為“價格刺客”。當消費者開始用顯微鏡審視企業誠信時,任何“系統漏洞”都成了照妖鏡。永輝的財報里寫著“戰略轉型”,但現實中的“反向抹零”卻暴露了其骨子里的路徑依賴:寧可薅羊毛,也不愿革自己的命。
說到底,超市賣的不是商品,而是信任。當永輝的收銀系統還在為3分錢絞盡腦汁時,它的競爭對手早已在供應鏈、品控和用戶體驗上卷出了新高度。這場“反向抹零”的鬧劇,不過是永輝在數字化浪潮中掉隊的一記警鐘——算盤打得再響,也算不出失去的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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