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5月9日是河南法院系統的“錯案警示日”,警示日的背后是20多年前的一宗謀殺冤案。
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院宣布,因“亡者”歸來,已經入獄11年的河南省柘城縣農民趙作海無罪釋放。因此從2011年起,河南省高院在每年的5月9日舉行錯案警示日活動。
??錯案警示日背后的趙作海案??
趙作海案
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趙振裳的侄子趙作亮到公安機關報案,其叔父趙振裳于1997年10月30日離家后已失蹤4個多月,懷疑被同村的趙作海殺害,公安機關當年進行了相關調查。
1999年5月8日,趙樓村在挖井時發現一具高度腐爛的無頭、膝關節以下缺失的無名尸體,公安機關遂把趙作海作為重大嫌疑人于5月9日刑拘。1999年5月10日至6月18日,趙作海做了9次有罪供述。
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趙作海犯故意殺人罪向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02年12月5日商丘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趙作海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復核,于2003年2月13日作出裁定,核準商丘中院上述判決。
但戲劇性的一幕在7年后出現了。2010年4月30日,趙振裳回到趙樓村。經調查,1997年10月30日夜,趙振裳攜自家菜刀在杜某某家中向趙作海頭上砍了一下,怕趙作海報復,也怕把趙作海砍死,就收拾東西于10月31日凌晨騎自行車,帶400元錢和被子、身份證等外出,以撿廢品為生。因2009年患偏癱無錢醫治,才回到村里。
回家后的趙振裳
2010年5月5日下午,省法院決定啟動再審程序。2010年5月7日下午,商丘中院遞交了對趙振晌身份確認的證據材料。2010年5月8日下午,省法院召開審委會,認為趙作海故意殺人一案是一起明顯的錯案,審委會決定:
一、撤銷省法院(2003)豫法刑一復字第13號刑事裁定和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2002)商刑初字第84號刑事判決,宣告趙作海無罪。
二、省法院連夜制作法律文書,派員立即送達判決書,并和監獄管理機關聯系放人。
三、安排好趙作海出獄后的生活,并啟動國家賠償程序。
《趙作海》素描 吳玉陽作
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認定趙作海故意殺人案系一起錯案,宣告趙作海無罪,同時啟動責任追究機制。
5月9日,趙作海在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
5月10日此案檢方承認公安機關審理期間存在刑訊逼供。
2010年6月2日下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會議,將2010年趙作海無罪釋放的5月9日確定為“錯案警示日”。
審判長宣布無罪釋放后,趙作海失聲痛哭
2010年5月13日上午,河南省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給予趙作海國家賠償及生活困難補助共計65萬元,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宋海萍院長親手交付給了趙作海。
出獄后的趙作海
1999年案發后,趙作海的妻子趙曉啟(音)當時也被當地公安機關羈押。趙作海夫婦生了四個孩子,三男一女。當時大兒子僅十五六歲,最小的兒子只有6歲。趙作海被判刑后,迫于生計,趙曉啟改嫁給附近高辛鎮劉莊村的劉本云,并帶走了女兒和小兒子。
趙作海的孩子中,大兒子和二兒子留在了趙樓村,由本家和親戚照顧,趙作海夫婦分到的9畝地,也交給別人種,代種的人每年供糧食給兩個孩子吃。趙樓村距劉莊村不遠,二兒子經常過來看望母親。大兒子讀到小學畢業,二兒子讀到小學三年級就輟學了,女兒則一直沒有上學,小兒子也是小學沒畢業就輟學了。前幾年女兒出嫁到安徽蒙城縣,而弟兄三人都沒有娶媳婦。
2010年7月15日,農歷六月初四,趙作海給自己舉行了簡單的婚禮。2011年4月,趙作海和李素蘭領取了結婚證。
2010年7月17日,農歷六月初六,趙作海的大兒子趙西良結婚。花掉6萬。由于李素蘭的到來,令大兒子心里產生隔閡,大兒子趁趙作海不在家,偷拿銀行卡取走了14萬元,然后帶著媳婦外出打工。
2012年4月,趙作海老兩口在河南商丘市歸德路開了個小旅社,8個多月后旅社倒閉了,損失4萬元。2012年7月,趙作海所陷傳銷案結案,損失17.5萬元。
2012年,趙作海將65萬國家賠償和補助款剩下的約20萬元,盡數投入商丘一家投資公司,以換取每月2%的收益。
2014年11月,隨著投資公司主要負責人突然被抓和跑路,本息一下沒了著落。
2015年7月,趙作海與多位投資者一起去“要錢”,期間趙作海與人交涉時摔倒入院。后來在河南省高院的協調下,商丘方面為趙作海夫婦安置了房屋,安排了一份抄水表的工作,每月1800元。
其他的“趙作海”們
1994年,湖北京山縣雁門口鎮人佘祥林之妻失蹤,后在一水塘發現女尸,當地司法機關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然而,就在佘祥林在獄中度過了11個春秋之后,被他“殺死”的妻子卻突然歸來。“趙作海案”也被輿論認為是“佘祥林案”的翻版。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第一毛紡廠家屬區公共廁所內,一女子被強奸殺害。公安機關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就是報案的呼格吉勒圖。在移交檢察院、公開審理后,當年6月,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死刑。
2014年12月31日,據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內蒙高院將就呼格吉勒圖案支付其父母國家賠償金約205.9萬元。
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鹿泉縣人聶樹斌因涉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年4月27日被執行死刑。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2017年3月30日,澎湃新聞從聶樹斌母親張煥枝處獲悉,她已收到河北高院送達的國家賠償決定書,各項賠償共計268.13991萬元。
編輯|臥闌聽魚
文獻資料|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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