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想到,青島的印象分被青島中院的一起案件,給徹底扣光了,很多人都說看了這起案件的判決,都不敢去青島了,因為走路需要保持安全距離。
關于此事,目前已經在網上吵翻天了,事情緣由很簡單,就是在一期普法節目中,青島中院韓庭長分享了一個案例。
案例大意就是,一男子與一老人在一前一后行走中,老人突然轉身與男子相撞,結果倒地不起。
經過醫生檢查,老人身體部分骨折,鑒定為十級傷殘,因此老人家屬要求男子賠償18.8萬。
男子表示不服,于是找到法院調解,最終經過磋商,法院調解男子賠償7萬,事情才得以圓滿解決。
韓庭長給出的理由是,老人轉身導致相撞是主因,承擔主要責任,男子承擔次責,理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對于這個結果,網友們紛紛表示不解,認為事情是老人引起,憑什么讓男子承擔,無論是哪個角度來說,都是老人的問題。
而且對于韓庭長提出的“安全距離”,更是讓網友憤怒,從來只聽說過開車要保持距離,但在道路上走路居然也有這么一說,這算哪門子理由?
隨著事情的越鬧越大,網上徹底炸鍋了,不僅韓庭長被罵,還連累青島中院官方賬號關評,更是讓青島文旅陷入輿論之中。
有官方媒體也忍不住發出質問,要求韓庭長和青島中院給出正面回應,但無論怎樣,官方沒有任何一個人出面,就連韓庭長,記者都聯系不到他的人。
于是,這件事被網友們大肆報道,甚至各種調侃,有人表示要帶著年邁的父母去青島“創業”,還有人說韓庭長給了老年人創業之路,更有人表示以后不敢出面走路,走路還要帶把遲。
有一說一,看到這些評論,真的覺得好笑,但細想下來,這是不是太過于荒唐了?
然而,有一廣東律師非常清醒,對于這件事給出了非常客觀的說法。
首先,律師認為這件事是調解結案,并非正常的打官司,應該尊重雙方當事人的調解意愿,以及內心真實感受。
其次,青島中院不應該公開調解結果,更不應該用來做普法宣傳,更不應該點評案件當中的法律適用和理由。
這話是什么意思,其實大家應該明白,簡單來說就是,這起案件里,法院只是起了調解作用,并非判決結案,可能男子的最初目的就是希望能減少賠償。
而事實結果的確如男子所愿,所以雙方才達成協議,對于法院來說,這樣的調解的確是圓滿。
如果說男子最初的想法就是不賠償,那么法院可能是調解無果,最終雙方對簿公堂,通過法律訴訟來解決。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韓庭長還判定男子必須賠償對方7萬元,那就真的是寒人心了。
所以,在這件事里,還有很多未知細節,韓庭長也沒有透露男子的最初意愿,所以這事還真不好說。
另外,根據相關規定,法院判決的結果出來后,不服可以申訴,但調解書下來后,當事人一般不可以反悔。
所以,這件事的背后,到底還有不為人知的隱情,還是涉事男子自己不懂法吃悶虧,真不好說。
估計換作一般人,肯定會選擇不賠償,然后雙方打官司,在通過判決結果來處理,如果這樣下去的話,男子有可能是一分不用賠償。
只不過,韓庭長在這次調解案中,以行走“安全距離”為由,讓男子承擔了次要責任,這是讓大家不理解的,因為不符合常理。
青島中院這一次不是在普法,而是在制造矛盾,引起誤解。作為法院和庭長,一言一行都應該謹慎,不然法律的權威性何在?
韓庭長這次被罵慘了,連累了整個青島,個人覺得還是應該出面回應下,要不然,他就是下一個王浩法官。
最后想說,走路“安全距離”如果真存在,那么多少合適,那樣下去,這世界估計都亂套了。韓庭長,要不要出來解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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