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踐層面,“執行不能”案件占比較高、被執行人規避執行和抗拒執行情況多樣、權利“名實不符”導致執行異議之訴頻發等新挑戰,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執行質效
2024年,全國法院新納入失信名單245.7萬人次,同比下降23.4%;282.1萬人次通過信用修復回歸市場,同比增長35.4%
實現府院聯動促執行和解,才能從根本上保障各方權益;注重“執行不能”案件與司法救助的銜接,才能真正做到執行案件“案結事了”
文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 屈辰
“2024年5月,我接過一個單子,需要查詢一位失信被執行人的車輛和住所等信息。”天津市公安局派駐天津市司法裁判執行聯動中心(以下簡稱“執行聯動中心”)的干警趙子越記得,信息涉及市內多個行政區,查詢信息數量多、要求時間緊。他通過公安系統查詢后很快找到線索,執行法官得以及時辦理并結案。
趙子越所在的執行聯動中心,由天津市委政法委、市高院、市發改委、市公安局等21家成員單位組成,辦公室設在市高院執行局,多家單位派員到此駐點辦公。這一執行聯動機制實體化運行平臺,負責開展健全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共享、加大對拒執行為的打擊力度等工作。
“以執行聯動中心為平臺,天津法院與公安、稅務、人社、民政等單位簽訂聯動協議,實現‘點對點’網絡系統對接,可以線上查控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目前已及時協助解決400多件疑難復雜問題。”天津市高院執行局副局長張躍民介紹,執行聯動中心改變了法院“單打獨斗”的執行局面,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執行工作中“查人找物難”“打擊拒執難”“處置變現難”等壓力,大幅提升執行效率。
執行工作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關乎司法權威和公信力。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執行工作面對查人找物難、執行處置環節多、處理流程復雜、協調配合難度大等多重難題。破解執行難,不是“法院一家”或“司法一域”之事,須從跨部門協同、跨層級聯動、多主體配合入手,實現綜合施治、協力攻堅。
2019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印發《關于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意見》,將加強執行聯動、綜合治理作為源頭治理執行難、預防和減少執行糾紛的重要內容。
中國行為法學會副會長兼執行行為專業委員會會長宋朝武說,目前,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大格局基本形成。
最高法數據顯示,2024年,全國法院受理執行案件(不含恢復執行和保全案件)944.51萬件,同比下降5.50%,其中受理首次執行案件887.12萬件,同比下降6.34%,實現進入執行程序的案件數量有效遏減。與此同時,執行完畢率同比增長5.13個百分點,執行到位率同比增長8.1個百分點,執行案件質效逐步提升。
“當前‘切實解決執行難’成效顯現,同時執行案件量尚處于高位運行態勢。這既是矛盾糾紛在法治領域的客觀反映,也顯示出通過綜合治理創新推動破解執行難問題的努力方向。”最高法執行局執行指揮調度室主任劉永存說。
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某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一案(2024 年 9 月 30 日攝) 受訪者供圖
瞄準新情況新趨勢
“切實解決執行難,必須精準把握新情況新趨勢及其產生的原因,在此基礎上綜合施治。”第十三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江必新說。
在實踐層面,“執行不能”案件占比較高、被執行人規避執行和抗拒執行情況多樣、權利“名實不符”導致執行異議之訴頻發等新挑戰,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執行質效。
——“執行不能”案件占比較高。受多重因素影響,執行過程中,有相當一部分案件被執行人完全喪失履行能力、經核查確無財產可供執行,客觀上不具備執行條件,即使法院窮盡一切措施,也無法實際執行到位。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工作情況的報告》顯示,在進入執行程序的案件中,約有5%屬于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仲裁裁決、公證債權文書,約有43%屬于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執行不能”案件。
“現在約30%-40%的執行案件屬于‘執行不能’案件,占比依然較高。被執行人的財產變現難度加大。這一問題在法院的執行甚至審判環節難以解決,需要關口前移,各部門合力構建和維護好經濟秩序和交易安全。”江必新說。
——被執行人規避執行、抗拒執行情況多樣。“一些被執行人采取隱藏行蹤等方式規避執行,甚至將財產登記到他人名下。”長期關注執行難問題的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教授譚秋桂說,還有個別企業通過個人賬戶為企業經營走賬,將公司賬戶“閑置”起來,出現“企業正常經營、但公司賬戶不動”現象。
“曾有一位被執行人收到天津寶坻法院執行通知書后,不履行法律義務,以協議離婚方式將名下全部財產轉移到妻子名下。”張躍民說,抗拒法院執行行為嚴重侵害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損害司法公信和社會誠信,必須與各部門一道依法嚴厲打擊。
——權利“名實不符”導致執行異議之訴頻發。實踐中,由于登記的財產權利人和實際權利人不一致等原因,實際權利人認為法院執行錯誤而提出異議,衍生出執行異議之訴。2024年12月召開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通報,隨著涉及房屋買賣等領域的糾紛增加,執行異議之訴案件數量從2017年的2.6萬件增至2023年的8萬件。
“此類案件往往矛盾尖銳復雜,依法妥善化解難度大。”最高法執行局二級高級法官助理盛強說。
“這些新情況新趨勢,給各方綜合施治破解執行難提出了更高要求,需加大力度解難題、破困局,持續探索優化執行工作機制。”譚秋桂說。
從單兵作戰到協同共治
近年來,從法院單兵作戰到各方面多部門協同共治,綜合治理破解執行難機制建設不斷完善。
構建執行聯動共治平臺,優化執行資源配置。2024年6月,在湖南瀏陽,各執行團隊在鄉鎮集中組織召開由市政協委員、鎮代表、村(社區)干部參加的見證執行暨民主監督座談會,搭建執行工作綜合治理平臺。
天津濱海新區開展“協助法院執行類一件事”改革,構建涵蓋30多家協作單位的一體化“多跨協同”聯動機制。“我們將執行工作中涉及不同部門辦理的‘多件事’,按照執行協同事項推進整合為同一平臺辦理的‘一件事’。”天津濱海新區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趙瑞東說,比如對于涉不動產、股權等特定財產協助執行事項,法院會依托協助執行類一件事信息系統,線上將執行文書推送至協助執行部門。相應部門按照司法文書要求協助完成執行工作后,線上反饋辦理回執,實現線上“一網通辦”。
記者了解到,聚焦執行工作的難點、堵點,各地法院內部挖潛的同時,在外部協作上持續發力,不斷創新執行聯動機制,構建協作共治平臺。
完善線索共享反饋機制,提升執行效率。“這錢拿不回來,我們怎么回家過年……”2024年12月2日,多位工人來到天津市津南區雙橋河鎮司法所,控訴某汽車零部件企業拖欠工資,申請法律咨詢。看完材料,司法所工作人員蘇良發現已有部分工人向法院申請執行,當即聯系并告知津南法院執行局:根據此前開展仲裁法律服務咨詢得到的線索,該企業經營異常,同時尚有一些設備和半成品等財產。
第二天一早,津南法院執行局局長于寶林帶隊緊急查封涉案企業財產,保障工人利益。工人與公司很快達成和解,案件全部終結執行。
“迅速查封涉案企業財產,是線索共享反饋機制發揮重要作用的縮影。”于寶林說,在法院難以及時全面掌握被執行人的財產和行蹤線索的情況下,發揮司法所工作人員、基層網格員等人頭熟、政策熟的優勢,不僅能有效破解查人找物中信息不對稱問題,還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執行干警力量不足等壓力。
當前,全國各地借鑒基層社會治理經驗,探索完善線索共享反饋機制,為司法所工作人員、基層網格員等賦予“協助執行員”角色,說服引導被執行人自動履行,推動執行治理現代化。
建立執前督促機制,促進矛盾糾紛跨領域、跨行業實質性化解。為減少進入執行程序案件數量、不讓程序空轉,部分法院執行局建立“執前督促”機制,由專人通過釋明法律等形式,與各部門一道,盡量將案件化解在裁判文書生效后且權利人申請執行立案前,督促義務人主動履行生效判決。
建立執前督促機制,推動法院執行工作由“末端執”轉向“前端治”。在與相關單位特別是專業部門的聯動下,各地法院通過執行前督促程序,促動一部分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義務,為矛盾糾紛跨領域、跨行業實質性化解提供了更多可能。
“切實解決執行難是一項系統工程。近年來,與協同共治相關的聯動機制越來越健全,凝聚起綜合施治破解執行難的合力。”譚秋桂說。
合力充實執行“工具箱”
加快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益,不只有查封、扣押、凍結等傳統手段,執行“工具箱”里大有乾坤。合力充實執行“工具箱”,讓執行工作提質增效,各方正在努力。
發力網絡執行查控,豐富查人找物特別是財產查控的形式和途徑。
“人民法院建成覆蓋全國的網絡查控系統,與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資源部等多家單位和3900余家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實現對被執行人主要財產形式的‘一網打盡’。”劉永存說,網絡查控系統極大提升了執行效率,實現了執行查控模式的根本變革。
政法機關加強協調配合,加大打擊拒執犯罪力度,提升執行聯動威懾力。
2024年12月25日一早,天津濱海新區法院執行局展開行動,依托警法聯動辦公室查人找物優勢,出動40多位執行干警、法警和15輛警車,拘傳、拘留被執行人共15人次,執行到位金額近30萬元,有效震懾、打擊拒執行為,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2024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出臺的《關于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正式施行,明確判決、裁定生效前隱藏、轉移財產的,可以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深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鼓勵被執行人主動履約,推動解決執行難。
近年來,最高法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0余家單位持續完善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不斷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在各部門各單位之間共享互聯,能夠對被執行人采取100余項失信懲戒措施。
2024年,全國法院新納入失信名單245.7萬人次,同比下降23.4%;282.1萬人次通過信用修復回歸市場,同比增長35.4%。2025年第一季度全國法院新納入失信名單39.42萬人次,同比繼續下降9%,同時完成信用修復超40萬人次,失信名單人數延續了2024年的負增長趨勢,為進一步強化經營主體信心,推動經濟穩步發展、激發市場活力提供司法助力。
由天津市公共信用中心運營的信用惠民小程序“海河分”,建立自然人公共信用評價體系,依托大數據通過科學的綜合評價模型計算,形成個人信用分數。
“‘海河分’采取千分制,上線信用旅游等近340個信用惠民應用場景。如果有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海河分’將低于575分,無法享受相關優惠場景。”天津市發展改革委信用建設處處長、天津市公共信用中心主任楊立全說,“海河分”以信用積分激勵守信行為,旨在加強引導被執行人履約,提升全社會的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
下好執行聯動“一盤棋”
受訪業內人士表示,下一步,下好執行聯動“一盤棋”,需統籌各方資源,緊密銜接各個環節,細化機制運行條件,打通執行數據瓶頸,從程序、操作、技術等方面更好形成綜合施治破解執行難的合力。
其一,注重執行程序前后銜接,進一步實現“案結事了”。
宋朝武說,實現府院聯動促執行和解,才能從根本上保障各方權益;注重“執行不能”案件與司法救助的銜接,才能真正做到執行案件“案結事了”。
宋朝武建議,下一步法院需加強與有關機關、社會團體的溝通協作,強化執行程序與社會保障體系、商業保險體系的銜接,擴大商業保險特別是責任保險的適用范圍。不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積極拓寬救助資金來源渠道,做好困難當事人的救助工作。
其二,提升執行聯動綜合效力,進一步細化聯動機制。
針對機制涉及部門較多、情形復雜情況,譚秋桂說,在現有法律法規基礎上,還需對執行聯動機制進一步細化,如全面詳細地規定啟動條件,明確各執行聯動單位責任、義務和法律后果,制定與之相關的具體操作規程和細則。
其三,提升技術賦能水平,進一步打通數據瓶頸。
當前,執行工作“人案比”矛盾顯現,辦案壓力有所增長。“2024年,天津濱海新區法院59名員額執行法官,人均新收案件近1100件,人均結案超過960件。”趙瑞東說,在這種情況下,還須做到執行流程不能少、結案標準不能低。
曾多次到基層調研的劉永存說,面對這一難題,一方面需要法院堅持立審執協調配合,加強規范化建設,提升執行法官專業化水平;另一方面需要各部門一起加強網絡查控、評估拍賣、信用懲戒等方面的數據整合共享,讓數據多跑路,盡可能減少人力支出。
專家認為,應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現代科技,進一步打通數據瓶頸,加強信息化與執行工作深度融合。比如,持續擴大查控系統合作單位和查控財產的范圍,實現對更多領域更多財產信息的查詢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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