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4家企業為職工補繳社保
為員工繳納社保費用,是企業應盡的責任;對企業繳納社保行為進行監管,是相關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然而現實生活中,總有企業知法違法,相關監管也沒有及時跟上,導致勞動者合法權益嚴重受損。
前不久,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稀土高新區檢察院依托其自主開發的就業權益保護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發現4家企業存在未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違法行為,通過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勞動監察部門積極履職,切實保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
2024年6月,包頭市稀土高新區檢察院與該區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聯合出臺《關于在社會保險領域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就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保險基金安全、建立信息共享及“檢察+社保”協作模式等問題達成共識。依托該協作配合機制,包頭市稀土高新區檢察院通過研判個案提取關鍵要素,創建就業權益保護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走出一條“機制先行、線索跟進、模型成案”的案源拓寬路徑。
2024年10月,該院檢察官調取轄區企業人員聘用臺賬和社保繳納情況,利用就業權益保護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進行數據比對碰撞,發現4家企業存在未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違法行為,嚴重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該院依法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積極履行社會保險監管職責,依法對涉案4家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并加強日常監管和法治宣傳,督促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營造良好的用人環境。
收到檢察建議后,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組建專班走訪摸底,對相關企業立案調查,督促涉案企業為職工補繳社保。截至今年4月,涉案4家企業已依法繳納職工社會保險15.6萬元。
今年2月20日,包頭市稀土高新區檢察院與該區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座談交流,就該《意見》實施取得的效果和仍然存在的問題進行會商,決定堅持“信息互通+技術賦能+長效治理”的全鏈條協作模式,加強數據共享的安全性,并擴大協作領域,實現更好的社會治理效果。此后,兩家單位共享繳納社保人員信息,檢察機關將其與服刑人員信息進行比對,發現10名服刑人員服刑期間仍違規領取養老金。在檢察機關監督下,包頭市稀土高新區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按照有關程序依法追繳了已發放的13.47萬元養老金,同時退回違規繳納的社會保險2.01萬元。(沈靜芳 李陽 趙苗苗)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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