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持續高溫,風干物燥,河南汝陽縣小店鎮油菜、小麥提前進入收割期,野外用火安全隱患突出,極易引發火災。2024年以來,小店鎮已有多名群眾因違規焚燒秸稈威脅到公共安全被依法處罰,教訓深刻。為保護生態環境、維護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現就典型案例警示如下:
案例一
2024年9月26日晚11時,小店鎮小寺村禁燒工作人員在禁燒巡查時發現,小店村董某在田地內進行焚燒秸稈,巡查人員立即予以制止,并要求當事人董某撲滅燃燒的秸稈,消除安全隱患。對該村民行為依法進行立案查處,對當事人予以1500元行政處罰。
案例二
2024年9月26日凌晨0時08分,小店鎮執法隊在禁燒巡查時發現,車坊村張某某在田地內進行焚燒秸稈,巡查人員立即予以制止,并要求當事人張某某撲滅燃燒的秸稈,消除安全隱患,對該村民行為依法進行立案查處,并對當事人予以2000元行政處罰。
10月7日對黃屯村鄭某予以1000元行政處罰
10月5日對龍泉村呂某予以1000元行政處罰
9月27日對小店村葛某某、小店村栗某、小寺村常某予以1000元行政處罰
9月26日對小店村張某、小店村馬某某予以1000元行政處罰
焚燒秸稈不僅會污染環境,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加劇霧霾并危害人體健康,還極易引發火災,引燃周邊作物、林木或住宅,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此外,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違規焚燒秸稈將面臨罰款(最高2000元)或拘留,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切勿以身試法!
鎮政府已組建專項巡查組,通過“人防+技防”全天候監控,對露天焚燒威脅公共安全的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請廣大群眾摒棄“圖省事”心理,切勿以身試法!
請謹記:
一把火,可能燒掉收成、燒毀家園、燒破法律底線!
秸稈禁燒,人人有責;
守法護綠,利國利民!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禁止焚燒秸稈,違者將被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不聽勸阻,故意焚燒秸稈,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故意焚燒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而焚燒秸稈過失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來源 汝陽縣小店鎮人民政府)
【編輯 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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