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520
朋友圈又一次上演年度大戲
有人撒糖齁甜,有人含淚啃糧
但愛不止風花雪月
當浪漫觸碰法規
敢愛更要會愛
法律中的情話,比你更懂真心的重量
Q1:霸道總裁式壁咚、強吻是浪漫還是違法?
答案:關鍵看對方是否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10條規定,明確禁止性騷擾,違背他人意愿的言語或行為可構成侵權。即使以“浪漫”為名,未經對方明確同意的壁咚(肢體控制)或強吻(性接觸)可能構成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侵犯。
親密行為需雙方自愿,影視劇中的“霸總情節”切勿隨意模仿!
Q2:“1314”“520”轉賬,什么情形下可以要求返還?
答案:贈與“情人”應返還!
實踐中,“1314”“520”等具有特殊含義數額的轉賬,帶有愛情的象征意義,屬于一般贈與,完成后不能再要求受贈人返還。但若是轉賬方婚內將“520”“1314”等金額贈與婚外情對象,無論金額大小,配偶均有權要求返還。
公序良俗原則是民法的基本原則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8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此外,第153條第2款進一步明確:“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可見,遵循公序良俗原則是民事法律行為合法有效的前提。
Q3:夫妻間簽署“若出軌,則凈身出戶”的忠誠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
答案: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間簽訂此類協議,但也不賦予此類協議的強制執行力。
夫妻之間訂立的忠誠協議,應由當事人本著誠信原則自覺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間簽訂此類協議,但也不賦予此類協議的強制執行力,不能以此作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確定子女撫養權歸屬的依據。
Q4:送心愛的人“現金花”違法嗎?
答案:看具體情形!
1.故意毀損人民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26條,故意毀損人民幣(如撕裂、焚燒、剪裁、折疊成不可復原的工藝品)屬于違法行為,可能面臨警告+1萬元以下罰款。
關鍵界定:“現金花”是否導致紙幣無法恢復原狀、無法流通。若只是簡單折疊(未涂畫、未破壞),取出后仍可正常使用,一般不違法;若用膠水固定、打孔或裁剪紙幣導致損壞,則涉嫌違法。
2. 大額現金交易監管
若“現金花”金額較大(如超過5萬元),可能被要求說明資金來源(防止洗錢或非法交易)。若為合法收入(如工資、存款),通常無風險;但若無法證明來源,可能引發調查。
Q5:帶租來的“女友(男友)”回家見親友,親友給“戀人”的禮物能否要回?
答案:分情況!
1. 基于重大誤解或欺詐主張撤銷贈與
重大誤解——若親友因誤以為租借的“戀人”是真實伴侶而贈禮,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47條,主張“重大誤解”要求撤銷贈與。
欺詐——若租借方與“戀人”合謀隱瞞虛假關系,導致親友陷入錯誤認知而贈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48條規定,可能構成欺詐,可撤銷贈與。
2. 附條件贈與主張返還
若親友明確以“締結婚姻或長期戀愛關系”為條件贈禮(如聲明“這是給未來兒媳的見面禮”),而實際關系為虛假,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61條主張條件未成就,要求返還。
3. 不當得利要求返還
若贈與已被撤銷或自始無效(如因欺詐),收禮方占有財物無法律依據,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85條返還。若贈與合法有效(如親友知情且未附加條件),則無權要求返還。
法律不是浪漫的枷鎖
而是守護真心的底線
愿所有甜蜜都合規,讓愛意與法律同行
520,祝大家愛得坦蕩,甜得安心
文源 | 政治處
審核 | 馬海婷
編輯 | 慕雨芙
責編 | 馬海婷 李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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