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某科技公司以不菲的價格拍下了某電力公司名下的兩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本以為這是一筆穩賺不賠的投資,可誰能想到,后續的麻煩接踵而至。
電力公司的生產設備一直占據著場地,遲遲未搬離,無奈之下,科技公司只能將電力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決電力公司限期騰退并支付相關費用,后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科技公司的負責人李某見執行案件已經立案,便心急如焚地找到承辦法官薛琴,聲音里滿是無奈與焦急:“法官啊,你們看看,這設備一天不搬走,我這一天就得損失50萬租金,這都累計2000多萬了,我們公司做生意怎么經得起這么折騰啊,求你們趕緊想想辦法,讓被執行人把設備搬走,把占用費也給我結了。”
面對申請人每月50萬元的損失壓力,薛琴法官在接到案件后不久,第一時間帶領執行團隊前往案涉場地調查。她仔細查看設備存放情況,與周邊人員交流了解,對現場設備進行逐一查封,同時應申請人申請,聯系專業評估機構,準備對設備啟動評估拍賣程序。
在確定評估機構之后,薛琴要求雙方當事人提供物品清單,評估機構工作人員與法官一同前往現場,依據清單對設備進行細致清點,大型加工設備、小型儀器等,每一臺設備的型號、規格、數量都認真核對。
“李總,你來看看這臺設備,核對下是不是清單上記錄的這臺,確認無誤咱們就簽字。”經過連續幾日的努力,一份詳細的資產清單終于整理完成,為后續的資產處置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然而,隨著評估工作的逐步深入,問題也接踵而至。評估工作人員反饋,這些設備與房屋連體,拆除難度極大,不僅拆除成本高昂,而且稍有不慎就可能對房屋結構造成嚴重破壞,甚至危及周邊第三方設施、道路的安全。
根據評估公司的反饋情況,薛琴立即就本案涉企經濟影響評估重新進行了梳理:
拍賣固定設備將導致資產價值斷崖式下跌,申請執行人該如何止損?
成交后續拆除風險巨大,可能引發次生糾紛,該如何化解?
拍賣后無法實現債務全面清償,被執行人債務包袱背負更加沉重,如何轉型?
更棘手的是,司法拍賣程序較長,將使申請人的月損50萬元持續疊加,案情仿佛一個個無法解開的死結。
困局之中,必須找尋到最優解,帶著問題,薛琴帶領團隊全面梳理了案情,決定組織雙方當事人重新對拍賣風險進行研判和釋明。在釋明后,申請人主動向承辦人提出調解意愿:“我們意識到拍賣設備可能不是最優的解決方式,法院能否主持雙方協商一下?”這一訴求與薛法官的想法不謀而合。薛琴團隊隨即主持了多輪的調解工作,但調解進程遠比預想艱難。
首輪協商時,被執行人堅稱“設備拆除即報廢”;第二輪協商時申請人又堅持全額清償;第三輪雙方為抵債資產估值爭執不下......
在連續幾輪的拉鋸談判中,薛引導雙方聚焦“止損”與“可行性”這兩個核心訴求,讓雙方著眼長遠利益,轉折發生在第五次調解現場,經過反復討論和權衡,雙方均對“以物抵債”的方案可行性表示認同,既能避免設備拆除的巨大風險,又可以直接解決被執行人占用費的清償問題,實現雙方利益的最大化。
最終,雙方終于達成共識:將設備整體作價1376萬元抵償占用費,申請人自愿放棄剩余1000余萬債權,既避免了價值近千萬的設備因拆除淪為廢鐵,又使被執行人免于陷入“越執行越負債”的惡性循環。
這場歷時六年的糾紛最終以“零強制拆除、零次生糾紛、零資產浪費”的方式化解,既實現了申請人的止損訴求,又轉化了被執行企業的核心資產價值,通過“資產評估+風險研判+調解協商”,將價值1376萬元的“負資產”轉化為雙方共贏的“正資產”,為涉企執行案件提供了“保企護產”的新范本。正如薛琴法官所說:“執行不是簡單的‘一拍了之’,而是要在法律框架內尋找最優解,本案中的執行方式保護的不只是設備價值,更是企業再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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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執行局
編輯: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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