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結核和呼吸雜志》2025年第4期發布了由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中國抗癌協會腫瘤呼吸病專業委員會、北京腫瘤防治研究會聯合制定的《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相關肺炎診治和管理專家共識(2025)》(以下簡稱“《共識》”)。《共識》從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相關肺炎(CIP)的危險因素、臨床特征、診斷評價措施、診斷標準、鑒別診斷、治療策略以及康復方案等方面,形成18條專家推薦意見。
《共識》指出,不同的腫瘤類型,使用的免疫治療藥物及聯合治療方案不同,CIP的發生率不同。《共識》推薦惡性腫瘤患者接受抗腫瘤免疫檢查點抑制劑(ICI)治療前,進行詳細的問診、體格檢查、胸部影像及肺功能檢查,以識別導致CIP的高危因素;對CIP高危患者加強宣教、并密切監測ICI治療后的臨床表現及指脈氧飽和度(SpO2)、影像學變化等。
CIP的診斷需結合病史、血清學化驗、病原學篩查、支氣管鏡等檢查結果以及胸部CT表現后診斷。CIP患者的病情分級是制定CIP患者治療措施的基礎,《共識》首先推薦選用國家癌癥研究所發布的不良事件通用術語標準(CTCAE)。
關于CIP的治療,《共識》建議結合CIP的病情嚴重度分級、進展速度以及患者的基礎疾病來制定糖皮質激素(以下簡稱“激素”)使用:對于3~4級CIP、快速進展者,推薦大劑量激素起始治療(≥1~2 mg·kg-1·d-1潑尼松當量);對于3~4級CIP、緩慢進展者,推薦足量激素(1 mg·kg-1·d-1潑尼松當量)起始治療;對于1~2級CIP,若臨床表現不明顯、無進展者,可暫不給予系統性激素治療,并密切監測病情;一旦出現病情進展,建議給予激素治療,注意激素治療期間不良反應的監測和處理。對于激素依賴性、復發性CIP患者,若無禁忌,建議盡早聯合免疫抑制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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